㈠ 商標注冊費用一般是多少錢
法律主觀:
商標法第十九條: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商標法第二十條:商標注冊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表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法第二十一條:注冊商標需要在同一類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商標局收費正常繳費每類1000元,在同一類別下可申請10個商品,超出10個商品的按每件額外收費100元。
法律客觀:
商標注冊費用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期滿之前十二個月可以進行續展並繳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續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的,商標局將其注冊商余局橘標注銷並予公告。網上申請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27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27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27元/個類別收取官費。窗口遞交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至2017年4月1日調整為每件300元。至2019年7月1日調整為電子申請每件270元,窗口遞交仍為300元。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知識產權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辦理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應提交以下書件:1、每申請提供1件注冊商標的注冊證明,提交提供商標注冊證豎團明申請書1份;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商標注冊臘銀證》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注意事項:國際注冊證明申請應在國際注冊號碼前加「G」並標明申請出具的類別。商標的買賣流程:一是雙方確定商標購買意向、商定價格。提供受讓人身份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二是買方簽訂商標購買委託協議、支付預付款。賣方提供商標注冊原件、公證書掃描件,及其他相關簽署文件。三是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商標局向雙方下發商標轉讓受理通知書,正式書面受理商標轉讓申請,商標局核准轉讓並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