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寧市生育險報銷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詳細原因如下: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程序。具體的流程如下:
用人單位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
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企業職工生育醫葯費報銷申請單;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收款收據。
2. 南寧生育險怎麼報銷
南寧市參保女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後,要求在懷孕前到生小孩後這段時間連續、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才能報銷生育險。報銷待遇有一次性醫療費用補貼(一胞一孩順產1800元,難產2300元)和生育津貼(按生小孩當月所在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人均月繳費基數為標准按月發給生育津貼,不足一個月的按日歷天數計發)。只需將醫院單據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專管人員,由工作人員到南寧市醫保中心辦理生育險報銷即可。
用人單位應當在女職工或男職工的配偶辦理出院手續之日起,9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並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及材料:
1、填報《南寧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給付申請表》;
2、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發放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的《二孩生育證》,以及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
3、難產、自然流產、因醫學需要或因計劃生育需要終止妊娠的,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和門診病歷或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提供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或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證明和門診病歷;
5、屬男職工配偶享受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項規定的證件及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配偶居住街道社區或村委會的證明。
用人單位不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本人可以在辦理出院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南寧市醫保中心地址:南寧市葛村路10號。
如有不清楚的,請於行政班時間(周二、周五下午除外)致電南寧市醫保中心:5854299、5841383咨詢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3. 南寧市報銷生育保險有哪些程序
您好,比例標准: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報銷的流程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2、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3、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
4. 南寧新生兒住院醫療費用報銷在哪辦
(一)興寧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興寧區廂竹大道63號興寧區人民政府(電話:3290563)
(二)江南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 :江南區壯錦大道19號(電話:4810757、4950162、4810533)
(三)青秀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 :青秀區仙葫大道東1號(電話:5566318)
(四)西鄉塘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西鄉塘區明秀西路154-122號(電話:2236308)
(五)邕寧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 :邕寧區蒲廟鎮那元路88號(電話:4711736)
(六)良慶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 :良慶區玉洞大道11號(電話:4511693)
(七)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南寧市西鄉塘區濱河路1號火炬大廈(電話:3949727)
(八)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南寧市江南區星光大道230號(電話:4207883、4831243)
(九)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寧華僑投資區)社會保障管理中心: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武華大道35號(電話:6306980)
申報材料
(一)疾病證明書,原件1份;
(二)出院記錄(出院小結),原件1份;
(三)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1份(發票原件丟失的,可提供加蓋醫療機構財務章的發票存根1份,並簽署《承諾書》);
(四)與住院費用發票對應的費用清單,原件1份;
(五)醫學出生證明,驗原件(註:如通過廣西人社基礎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詢到有關信息,無需提供原件。);
(六)新生兒戶口簿,驗原件;
(七)新生兒母親居民身份證件(或戶口簿),驗原件;
(八)新生兒父親或母親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驗原件。
注意:提供銀行卡的,須註明該賬戶開戶名、開戶行名稱及聯系電話。
5. 產後報銷需要什麼證件
生育的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申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6. 南寧生育險報銷需要什麼材料
南寧市參保女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後,要求在懷孕前到生小孩後這段時間連續、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才能報銷生育險。報銷待遇有一次性醫療費用補貼(一胞一孩順產1800元,難產2300元)和生育津貼(按生小孩當月所在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人均月繳費基數為標准按月發給生育津貼,不足一個月的按日歷天數計發)。只需將醫...院單據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專管人員,由工作人員到南寧市醫保中心辦理生育險報銷即可。 用人單位應當在女職工或男職工的配偶辦理出院手續之日起,9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並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及材料: 1、填報《南寧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給付申請表》; 2、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發放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的《二孩生育證》,以及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 3、難產、自然流產、因醫學需要或因計劃生育需要終止妊娠的,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和門診病歷或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提供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或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證明和門診病歷; 5、屬男職工配偶享受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項規定的證件及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配偶居住街道社區或村委會的證明。 用人單位不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本人可以在辦理出院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南寧市醫保中心地址:南寧市葛村路10號。 如有不清楚的,請於行政班時間(周二、周五下午除外)致電南寧市醫保中心:5854299、5841383咨詢
7. 生完孩子以後報銷需要哪些手續
流程如下:
一、生育津貼:
1、所需材料: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某某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註:以上復印件必須用A4紙。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後的2個月後辦理)。
3、經辦流程: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貼費用。
二、生育醫療費用(產前檢查)報銷: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
醫學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一份;
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葯費)原件,按日期先後順利整理齊,(診療費4元可報銷);
《某某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一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後的2個月後辦理)。
3、經辦流程:參保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支付生育醫療(產前檢查)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住院費)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
醫學診斷證明書復印件一份;
所有收據、處方(中、西葯費)、住院費用明細、住院結算清單的原件,按日期先後順序整理,(診療費4元可報銷);
《某某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一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2、提交時間:每月1-10日(嬰兒出生後的2個月後辦理)。
3、經辦流程:單位經辦人持以上材料於每月1-20日上報社保中心,受理審批後30個工作日支付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8. 南寧市婦幼社保去哪裡報銷醫葯費
1、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葯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 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9)收款收據。
2、辦理程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9. 生完孩子醫保卡去哪報銷
由單位統一到當地醫保經辦部門報銷。
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 18 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並提供以下資料: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生育證明;生育醫療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嬰兒出生證。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徵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9)南寧產後費用報銷去哪裡辦擴展閱讀:
參保范圍一般規定有以下兩點: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生育險
10. 南寧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怎麼申請
辦理條件
(一)參保職工按時足額繳費期間懷孕生育、施行計劃生育手術;
(二)符合國家、自治區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辦理材料
1.《南寧市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一式兩聯),原件1份;
2.《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二孩生育證》或《再生育證》(區內應按衛計部門規定辦理生育信息登記手續,外省的按當地計生條例規定出具相關證件材料),驗原件(註:如通過廣西人社基礎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詢到有關信息,無需提供原件。);
3.《出生醫學證明》(嬰兒出生後死亡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提供死亡證明材料),驗原件(註:如通過廣西人社基礎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詢到有關信息,無需提供原件。);
4.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原件1份;
5.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1份(發票原件丟失的,可提供加蓋醫療機構財務章的發票存根1份,並簽署《承諾書》);
6.女職工生育有並發症,提供與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對應的清單,原件1份;
7.男職工申報配偶生育醫療費用,需提供:
(1) 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供配偶戶籍所在社區、村委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原件1份或就業部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驗原件;
(2) 配偶參加異地生育保險,但不符合在當地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提供配偶所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證明,原件1份。
8. 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女職工申報生育醫療費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驗原件;
9.女職工妊娠期內因先兆流產住院治療的,提供當次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發票(原件1份)、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原件1份)。
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
第一步:打開【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第二步:在上方菜單欄選擇【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
第三步:進入頁面後,在上方搜索框搜索【生育保險待遇審核】
第四步:點擊【在線辦理】
第五步:進入登陸頁面,登陸之後,根據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現場辦理
申請人攜帶齊證件材料到市社保局服務大廳窗口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