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石油在我家裡面挖掘出來大概國家補貼每人多少錢呀
國家土地法規定,土地國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如果發生您講的情況,您會按照國家有關佔地拆遷給以補貼,如果是農田,也有相關的法規,而且僅限於你土地使用證的面積,不會是整個大油田,會涉及很多住戶和家庭,都要一一給以補貼。 在我國好多地方有相似的例子如:在承包田挖出金礦。
Ⅱ 我家四川因石油開采要徵收土地該如何補償怎麼補償依據什麼補償
我復制的,你參考一下: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釋義】 本條是關於徵用土地補償的規定。
一、關於確定徵用土地補償的原則,在修改《土地管理法》過程中,都普遍反映,原《土地管理法》在征地補償的規定上存在兩個明顯的缺陷;一是征地補償的標准過低,二是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因此,曾經建議征地補償的標准由國務院規定,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規定、經過反復研究認為:一是征地是一種國家行為,也是農民對國家應盡的一種義務,不是農民向國家賣地;國家徵用土地再出讓時,決定不同地價的級差地租是國家投資形成的,原則上這項收益應當屬於國家。二是征地補償以使被徵用土地單位的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原則。根據以上兩條,對征地補償標准進行了調整,而對補償的原則和方法未作修改。
二、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用土地的補償標准和補償辦法不因徵用土地之後的用途的改變而改變。而是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確定補償標准和補償數額。原來是耕地的按耕地的標准補償,原來是林地的按林地補償,原來是未利用的荒山、荒地沒有收益的,原則上不予補償。對地上物補償和拆遷也是一樣,徵用土地之前的地上物予以補償,徵用之後新增的地上物原則上不予補償。對人員安置也是如此,對徵用土地之前土地的使用者或承包經營者的人員予以安置,而對徵用之後新增的人口或勞動力將不予以考慮。這是徵用土地補償的基本原則。
三、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對土地的投人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的對象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被徵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比原《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三至六倍有所提高,至於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計算方法與原《土地管理法》基本相同。
2.安置補助費是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就目前來講;主要安置的應當是耕地的土地使用者或承包經營者,因征地使之終止了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或土地使用權,應當由國家予以安置或發給安置補助費。其安置補助費的標准為該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即按人均耕地產值的四至六倍。與原《土地管理法》相比,計算上有所區別,原規定為每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為年平均畝產值的二至三倍,新法為人均耕地的四至六倍,與人均耕地的多少有直接關系。安置補助費主要用於徵用土地後農業人口的安置,因此,誰負責農業人口的安置,安置補助費就應該歸誰。如果是農民自謀職業或自行安置的,安置補助費就應當歸農民個人所有。每公頃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標准由原來的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調整到十五倍。
3.地上物的補償費,包括地土地下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如房屋、水井、道路、地土地下管線、水渠的拆遷和恢復費用,被徵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砍伐費等,其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時將予以明確規定。
4.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於生長階段而未能收獲的,因徵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而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獲而使農民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以經濟補償。青苗補償費的補償標准,一般根據農作物的生長期按一季的產值予以計算,或按一季作物產值的一定比例予以補償。具體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四、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包括徵用耕地之外其他土地,如林地、草地、水域、建設用地等,也應當給予補償。其具體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規定。一般也應當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平均年產值乘倍數的辦法計算,有一些很難計算平均年產值的,則可以參照相似的土地確定具體的補償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在制定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時作出具體的規定,或專門作出規定。
五、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除按本法的規定繳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外,還應當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這主要是為穩定城市郊區菜地面積,保證城市蔬菜供應,加強新菜地建設所採取的一項措施。關於徵用菜地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的辦法,國務院有關部門已作出規定,按城市規模的大小,確定不同的收取標准。每徵用1畝城市郊區菜地,城市人口100萬以上,繳納7000—10000元,城市人口 50—100萬的市繳納5000—7000元,50萬人口以下的市繳納3000—5000元。新菜田建設基金由城市人民政府收取,用於本市城市郊區菜地的開發建設。
六、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最高標准。按照本法的征地補償原則為保證被徵用土地單位的農民不因土地徵用而降低生活水平。因此,本條第六款又規定,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能保證被征地單位農民的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提高補償標准。兩項之和最高可以達到被徵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據測算,一般情況下如達到30倍,即相當於30年的產值,保證農民的生活水平是完全可能的。再者,目前農村耕地的承包經營權為30年。如果不考慮物價上漲和增產因素。30年的產值也就相當於土地承包期30年的全部產值。
七、新《土地管理法》還對征地補償作出了特別規定:「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這就意味著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國務院有權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不再需要經過人大常委會的立法。
八、根據調整征地補償費標準的原則,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第一,征地仍是國家行為,而不是土地的買賣。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確定的標准范圍內制定更為具體的標准。在具體實施征地行為時,也應由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確定具體的補償辦法,而不是由國家(政府)和農民協商或按「市價」補償。支付的費用仍然是補償或補助性質的,而不是完全的地價,不能根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確定征地補償標准。第二,征地補償和安置補助的原則是保證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徵用土地而降低。徵用土地後通過補償和採取各項安置措施,要使被征地單位的農民的生活水平達到征地前的生活水平。如果達不到,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包括提高補償標准,最高能提高到30倍。這樣即使存入銀行,按目前的利率也可以保證農民的收入高於被徵用土地之前的水平。第三,征地補償的辦法沒有政變,應當按原辦法管理和使用好征地費。即土地補償費是給予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因投入而造成損失的補償,應屬於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所有。安置補助費是用於被征地單位群眾的生活安置的,應當用於被徵用土地的使用者或承包經營者的生產、生活安置。地上物、青苗等補償費屬於地上物、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Ⅲ 石油永久佔地賠償每畝多少錢
石油部門佔地,應該按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徵用補償標准給予補償,該標准每兩到三年調整一次,涉及各個鄉鎮和各種地類,具體補償標准,請到當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查詢。
Ⅳ 油田佔地補償一畝大約多少
通常情況下我國農村佔地補償是,每畝地38000元到45000元之間。具體情況你也可撥打國土資源佔地補償免費咨詢電話。12336,由你們所在的縣,或者市國土資源局接聽並解答,如果打到外地這個號碼前面要加上區號,
Ⅳ 石油長期佔地怎麼補償,補償多少
按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土地徵收補償標准補償,具體標准請到當地的國土資源局詢問。
Ⅵ 石油打井佔地補償標准
你好,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由於在我國的不同地區之間人口和耕地資源的分布極不均衡,有些地區人煙稠密,耕地資源相對匱乏;而有些地區則人煙稀少,耕地資源比較豐富。各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也有很大差異。考慮到不同地區之間客觀條件的差別,各地的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要看當地政策的規定。
如果政府部門在徵收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合理或不合法,您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Ⅶ 農村土地發現石油.能相應賠償多少錢
早在公元前10世紀之前,古埃及、古巴比倫和印度等文明古國已經採集天然瀝青,用於建築、防腐、粘合、裝飾、制葯,古埃及人甚至能估算油苗中滲出石油的數量。楔形文字中也有關於在死海沿岸採集天然石油的記載。
(7)石油開采補償多少錢擴展閱讀:
近代石油的歷史大周期:
1、20世紀70年代:1960年第三世界產油國聯合成立了OPEC,陸續對石油實行國有化。期間借兩次石油危機之機提高石油價格。一次是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後,OPEC成員國陸續提出減量提價方案。另一次是伊朗首先爆發政權革命,兩伊戰爭爆發,伊朗和伊拉克的石油出口中斷,油價大漲。
2、20世紀80~90年代:受兩次石油危機影響,國際原油需求出現萎縮,同時以俄羅斯、委內瑞拉為代表的非OPEC原油生產國採用新技術和產量的持續增長來應對高油價,原油價格開始大幅下降至25-35美元,國際油價步入20年低迷階段。
3、10年「黃金期」:進入21世紀,隨著中國、印度等新經濟體的高速發展,其對原油的需求也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國際油價迎來10年「黃金期」,並於2008年7月達到歷史峰值147美元/桶。
Ⅷ 石油佔地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石油管道佔地,屬於國家為公共利益徵收土地的范疇,需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Ⅸ 開採石油佔用農田補償,5.3萬是怎麼算的
摘要 (一) 征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