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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什麼時候可以用完

發布時間: 2022-01-21 16:00:06

A. 使用液化石油氣時應注意什麼事項

使用液化石油氣時應注意的事項有以下幾點:

一、不準倒灌鋼瓶,嚴禁將鋼瓶卧放使用倒灌或卧放液化石油氣鋼瓶會造成泄漏,容易發生爆。

二、不準在漏氣時使用任何明火和電器,嚴禁傾倒殘液如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明火或電器會直接造成引燃或爆炸,相當危險。有些人為了方面亂倒液化石油氣瓶殘液,很容易造成火災。

三、不準將氣瓶靠近火源、熱源,嚴禁用火、蒸汽、熱水對氣瓶加溫如果氣瓶被火燒或對其加熱是很危險的,隨時發生爆炸。

四、不準在使用時人離開,小孩、病殘人不宜使用,嚴禁將氣瓶放在卧室內使用。如果小孩或病殘人使用液化石油氣存在安全隱患,小孩對液化石油氣知識不足、病殘人使用不方便造成隱患。

(1)液化石油氣什麼時候可以用完擴展閱讀:

主要用途:用作石油化工的原料、亞臨界生物技術低溫萃取的溶劑 ,也可用作燃料 。

液化石油氣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用於烴類裂解制乙烯或蒸氣轉化制合成氣,可作為工業、民用、內燃機燃料。其主要質量控制指標為蒸發殘余物和硫含量等,有時也控制烯烴含量。

亞臨界生物技術低溫萃取:亞臨界生物技術低溫萃取是一種全新的油脂生產技術(液化石油氣中的主要成分丁烷有4個碳原子,故稱為4號溶劑),與目前廣泛應用的6號溶劑浸出油脂技術相比,它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它的突出優點首先是「常溫浸出、低溫脫溶」,可以在不破壞油料中活性物質、植物蛋白的情況下提取油脂,為貴重油料的萃取及植物蛋白的開發利用創造條件。

其次蒸汽消耗少,油脂生產過程中煤耗減少80%以上,從而降低成本,減少了「三廢」的排放。同時與超臨界萃取相比,具有成本很低,規模可以很大等優點。

B. 求助液化石油氣的安全使用管理規定

【時效性】有效
【頒布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
【頒布日期】950118
【實施日期】950701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綜合
【名稱】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規定
【標准號】SY5985-94
【章名】全文

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規定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建設,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鋼瓶的灌裝、運輸、貯
存、使用及定期檢驗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所有石油企(事)業單位及用戶。

2 引用標准
GBJ 16-87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 11174-89 液化石油氣
GB 8334-87 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J 140-90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SY 5984-94 油(氣)田容器、管道和裝卸設施接地裝置安全檢查規定
SY 5858-93 石油企業工業動火安全規程

3 貯灌廠(站)的建設及使用
3.1新建、改建、擴建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前,應辦理建站申請,申請資料包括:
a.建站設計規劃報告;
b.建站地址平面圖;
c.液化石油氣來源。
以上資料備齊經石油企業局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報當地城建、勞動、公安部門審批。
3.2貯灌廠(站)的設計應由省、部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設計單位承擔,並嚴格按
GBJ 16和GB 50183進行設計。
3.3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必須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設備資料,由局級建
設部門組織設計、安全、公安、消防、環保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
行。
3.4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投產前應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
a.設備的操作規程;
b.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c.交接班制;
d.安全防火制;
e.巡迴檢查制;
f.設備運行記錄;
g.設備的技術檢驗和維修制度;
h.安全管理制度。
3.5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應配齊熟悉液化石油氣灌裝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操作
人員,做到持證上崗,並保持相對穩定。
3.6貯罐區、灌裝間應按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頒發的《油氣田生產設施選用與安裝可燃氣體報
警器暫行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3.7貯罐廠(站)壓力容器投用前必須辦理壓力容器注冊登記手續。
3.8貯灌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安全附件應符合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8號文發布的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
3.9加強對各類閥門的日常檢查和維修工作,保證閥門嚴密。
3.10殘液必須密閉回收,嚴禁任意排放,罐區排水口處應設置水封井。
3.11液化石油氣貯罐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噴淋降溫或其他降溫隔熱設施,並加強定期檢查和維修
,隨時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
3.12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的事故緊急放空管線直接與火炬相連通,火炬應設置可靠的點火
設施。
3.13除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以下簡稱槽車)和專用運瓶車外,其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貯
存灌裝區。進入貯存灌裝區的機動車,排氣管出口必須裝有消火裝置,車速不得超過5km/h。
3.14設在地面上的貯罐、設備和管道應按SY 5984的規定,採取可靠的防雷、防靜電接地措施,
其防雷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防感應雷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防靜電接地電阻小於100歐。
3.15操作和維修應採用防爆工具,動火作業按SY 5858規定。
3.16貯灌廠(站)內消防水源應可靠,能確保事故狀態斷電時具有一定壓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
供應,消防系統應能隨時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總控制水閥應設置在罐區以外的
安全地區。
3.17貯灌廠(站)及瓶庫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GBJ 140規定,各種消防用品和器材專人負責,每
季檢查一次。
3.18貯灌廠(站)內人員,應懂得液化石油氣的特性和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特性和
緊急事故狀態的處置方法。
3.19貯灌廠(站)應設專職門衛,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警示標志,站內工作人員應穿防靜
電工作服,嚴禁攜帶火種和穿釘子鞋出入貯灌廠(站)。

4 液化石油氣的灌裝
4.1貯罐
貯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內含氧量小於3%。首次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應先開啟氣相閥
門待兩罐壓力平衡後,緩慢進行灌裝。
4.2鋼瓶
4.2.1灌裝前的檢查
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灌裝單位在灌裝前必須設專人對鋼瓶逐只進行檢查,並
填好檢查記錄,當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進行灌裝:
a.首次灌裝的鋼瓶,事先未經抽真空的;
b.未經省級勞動部門批準的生產廠家生產的鋼瓶;
c.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d.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e.鋼瓶內無剩餘壓力的;
f.超過檢驗期限的;
g.外觀檢查中發現有明顯損傷或有懷疑而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h.沒有帶橡膠圈的;
I.發現有火燒痕跡的。
4.2.2 灌裝
4.2.2.1 YSP-10型和YSP-15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 0.5kg;YSP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1.0kg。應實
行嚴格的鋼瓶復檢制度,嚴禁過量灌裝。
4.2.2.2稱重衡器應保持准確,稱重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的1.5~3.0倍,稱重衡器的
校驗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每天灌裝前要對稱重衡器進行一次校準,稱得衡器宜設有超裝警報
和自動切斷氣源裝置。
4.2.2.3嚴禁用槽車直接向鋼瓶灌裝。
4.2.2.4對灌裝後的鋼瓶應逐只檢查,發現有泄漏或其他異常現象應妥善處理。
4.2.2.5灌裝接頭應保證可靠的嚴密性。
4.3槽車
4.3.1灌裝檢查
槽車的灌裝單位必須有專人在灌裝前對槽車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屬下列情況之一的
,嚴禁灌裝:
a.槽車超過有效檢驗期的;
b.槽車的漆色、銘牌和標志不符合規定,或與所裝介質不符,或脫落不易識別的;
c.滅火裝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損壞、失靈或不符合規定的;
d.未判明裝過何種介質或罐內沒有餘壓的;
e.罐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
f.槽車無使用證,駕駛員或押運員無有效證件的;
g.槽車罐體號碼與車輛號碼不符的;
h.罐體與車輛之間的固定裝置不牢靠或已損壞的。
4.3.2裝卸作業
4.3.2.1槽車應停靠在指定位置,手閘制動,並熄滅發動機。
4.3.2.2作業現場嚴禁煙火,且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3.2.3作業前應接好接地線,管道和管接頭連接必須牢靠。
4.3.2.4裝卸作業時,操作人員和槽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場,不得隨意起動車輛。
4.3.2.5新槽車或檢修後首次灌裝的槽車,灌裝前應做抽真空或進行氮氣置換處理,嚴禁直接灌
裝。處理後罐內真空度應不小於0.0866MPa,或氣體含氧量不大於3%。
4.3.2.6槽車的灌裝量不應超過設計所允許的最大灌裝量,嚴禁超裝。灌裝完畢,應復檢重量或
液位,如有超裝,應立即處理。
4.3.2.7槽車灌裝應認真填寫灌裝記錄,其內容包括:槽車使用單位、車型、車號、灌裝日期、
實際灌裝量及灌裝者、復檢者和押運員的簽名等。
4.3.2.8槽車到廠(站)後,應及時往貯罐卸液,固定式槽車不得兼作貯罐用。
4.3.2.9禁止採用蒸氣直接注入槽車罐體升壓,或直接加熱槽車罐體卸液。
4.3.2.10槽車卸液後,罐內應留有0.05 MPa以上的剩餘壓力。
4.3.2.11凡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槽車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並作妥善處理:
a.雷擊天氣;
b.附近發生火災;
c.檢測出液化氣體泄漏;
d.液壓異常;
e.其他不安全因素。

5 液化石油氣貯罐、槽車和鋼瓶的定期檢驗
5.1貯罐的定期檢驗
液化石油氣貯罐的定期檢驗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3
號文發布的《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要求執行。
5.2槽車的定期檢驗
5.2.1槽車的定期檢驗分為年度檢驗和全面檢驗兩種,年度檢驗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每5年進
行一次,但新槽車在投入使用後的第二年必須進行首次全面檢驗;年度檢驗時如發現嚴重缺陷
,應提前進行全面檢驗。
5.2.2槽車的年度檢驗由企業檢驗所進行,槽車的全面檢驗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單位承擔。
5.3鋼瓶的定期檢驗
5.3.1承擔鋼瓶定期檢驗的單位,應取得檢驗資格證書。從事鋼瓶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取得氣瓶
檢驗員資格證書。
5.3.2鋼瓶使用未超過20年,每5年檢驗一次;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一次。
5.3.3新購鋼瓶應進行抽檢,經編號、建卡後方准投入使用。
5.3.4鋼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及時進行檢驗。
5.3.5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鋼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5.3.6鋼瓶定期檢驗,應符合GB 8334的要求,經檢驗合格的鋼瓶,檢驗單位應出具《鋼瓶檢驗
合格證》。
5.3.7經檢驗報廢的鋼瓶,檢驗單位要及時進行破壞性處理,並填寫《鋼瓶判廢通知書》,通知
鋼瓶使用單位,同時上報局級安全部門。

6 鋼瓶的貯存與管理
6.1鋼瓶庫建築應符合GBJ 16和GB 50183的規定。
6.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志,庫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3液化石油氣鋼瓶庫總貯量不宜超過10m3。
6.4鋼瓶庫內地面應為不發生火花的地面,且能導除靜電。
6.5鋼瓶庫必須裝設可燃氣體濃度泄漏報警器,所有電氣設備一律採用防爆型,電器開關的熔斷
器應裝在室外。
6.6鋼瓶擺放時,實瓶單層,空瓶不得超過兩層,實瓶擺放不宜超過6排,並留有不小於800mm
的通道。
6.7局廠兩級安全部門要加強對鋼瓶的運輸、貯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確專人負責鋼瓶的安全
監督檢查和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6.8所購鋼瓶應是國家定點廠產品,購新鋼瓶時應徵得局級安全部門同意。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
鋼瓶的各項資料台帳,並負責安排定期檢驗。
6.9鋼瓶貯存站和用戶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不得用火源試漏,如發現漏氣,應及時通知供氣單位(或直接送到供氣單位)檢查處理;
b. 嚴禁私自修理角閥和調壓閥;
c.嚴禁私自倒出瓶內液化石油氣和處理殘液;
d.鋼瓶應放在陰涼處,夏季防止爆曬;
e.嚴禁敲擊、碰撞及在地面上拖拉;
f.嚴禁用火、蒸汽、熱水和其他熱源對鋼瓶加熱;
g.鋼瓶與灶具、燃氣取暖爐等用氣設備的距離不小於1m;
h.禁止將鋼瓶倒置使用,嚴禁鋼瓶互相導氣;
I.鋼瓶應保持清潔完好,所有附件保持完整。
6.10運輸鋼瓶的車輛應固定,駕駛員和押運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安全部門對司機和押運員要定
期進行安全教育。
6.11運輸車輛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
6.12車裝YSP型和YSP型鋼瓶應正置豎放,且不應超過兩層,層間應有非金屬隔板。YSP型鋼瓶
只准單層碼放,鋼瓶露出車箱高度部分不應大於瓶高的1/3。
6.13運輸鋼瓶車輛嚴禁與其他物品混裝,車內嚴禁吸煙。
6.14鋼瓶要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6.15所有客運車輛,一律不準捎帶鋼瓶。

7 槽車運輸
7.1槽車運輸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按指定路線行駛。運輸途中,不準其他人員搭乘,不
准隨車拖運其他貨物。
7.2槽車停放應有專用車庫,駕駛員不得以任何借口駕駛槽車辦其他事情。
7.3槽車及運瓶車的每側至少應有一隻5kg以上的乾粉滅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滅火器。
7.4槽車駕駛員和押運員應固定,並熟悉本規定和下述安全技術知識:
a.液化石油氣體的物理、化學特性;
b.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
c.槽車的技術性能、裝卸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滅火知識、發生事故的處理辦法,能熟練
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
7.5槽車應按規定的位置單獨停放,充液的槽車不得進入車庫。
7.6槽車途中停放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停靠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梁
、倉庫及人員稠密的地方,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10m以內不應有建築物,途中停車檢修時,
要使用防爆工具,嚴禁明火作業。
7.7槽車不得攜帶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上嚴禁吸煙。行駛途中應注意觀察貯罐的壓力和
溫度,當液溫達到40度時,應採取遮陽降溫措施,夏季白天氣溫較高時,可改在夜間運輸。
7.8槽車在惡劣路面上行駛時,應減速前進,減輕震動和沖擊,槽車運輸途中,如發現各種異常
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妥善處理。

C. 怎樣正確使用液化氣

一、液化石油氣用戶安全用氣常識
1、液化石油氣是易燃、易爆危險品,用戶要做到「五會」、「五不準」。
(1)「五會」:
a、會點火。要掌握\"火等氣\"的原則,使用時先點火,後開氣。
b、會裝卸減壓閥。安裝前首先檢查連接桿頭部的膠皮密封圈有無變殂、脫落;安裝時手輪對准鋼瓶閥口放正。逆時針旋轉上緊。
c、會調風門。火焰調到蘭色為最佳。
d、會試漏。對灶具開關、膠管、減壓閥、鋼瓶角閥等易漏氣部位,要經常檢查。試漏時應用皂液,不準用明火試漏。
e、會處理緊急事故。
(2)「五不準」:
a、不準將鋼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曬、雨淋及潮濕場所。
b、不準用明火或熱水、蒸汽對鋼瓶加熱。
c、不準將鋼瓶倒置或卧放使用。
d、用戶不準私倒殘液。
e、液化氣不準與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2、 鋼瓶應放在易搬動、通風良好、周圍沒有易燃物的地方。鋼瓶距灶具或熱源不得小於一米,鋼瓶周圍溫度溫度不超過45℃。
3、 灶具操作間應保證充足的通風換氣量。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防止風吹滅或湯水溢出澆滅火焰,造成泄漏而發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應同時關閉灶具開關和網瓶角產供銷,不允許只關一閥門。
4、鋼瓶角閥或減壓閥發生幫障,應及時送供氣站修理或更換,用戶不要私自拆修
5、 卧室、辦公室、樓道、地下室及易燃品倉庫不準存放鋼瓶。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凡超期未檢的鋼瓶,不得繼續使用。
6、如發現液化氣大量泄漏,應首先關閉瓶閥,打開門窗通風換氣,嚴禁各類明火(煤火、吸煙等),嚴禁開、關各類電器。
7、發生火災時,應盡快關閉並瓶閥,並將鋼瓶移至空曠無明火的安全地點,切忌將鋼瓶碰倒,同時向消防隊速報火警。
二、液化石油氣瓶質量安全自查「五法」
一看銘牌標志。內容是否齊全規范,鋼瓶製造廠家是否經國家認可,其產品質量是否穩定,是否屬於合格產品,是否有國家認可的鍋檢機構駐廠監檢標志\"CS\"鋼印。二看瓶體標志。是否附有國家認定的鋼瓶檢驗中心定期檢驗合格標志。按國家規定,鋼瓶出廠期20年內,每5年檢測一次,過20年後,每兩年檢測一次,未附檢驗牌和過期未檢的鋼瓶為不可靠瓶。三看瓶體外觀。是否有裂紋、電弧損傷、火焰燒傷及其他肉眼可見的容積變形。四看焊縫質量。焊縫熱影響區是否有裂紋、氣孔、弧坑、夾渣和未熔合等缺陷,主體焊縫是否有咬邊,與瓶體焊接的零部件的焊縫在瓶體一側是否有咬邊,焊縫表面是否有凹陷或不規則突變。五看鋼瓶閥座。是否有塌陷和裂紋,瓶閥螺紋是否有損傷,瓶閥尾部螺紋、出氣口、閥帽、閥芯等螺紋是否有嚴重超過螺紋高度1/3和長度圓周1/5的局部缺口。有上述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鋼瓶。
二測。將瓶體浸人水中,旋緊關門手輪,觀察閥口與閥桿是否泄漏,堵住閥口,緩慢開啟閥桿至開啟狀態,觀察閥桿處有無泄漏,有則氣密不合格。
三聞。將瓶體與灶具聯接,保持安全距離,處於燃燒狀態,貼近瓶口處,聞一聞是否有較重的臭味,有則為漏氣。
四稱。普通鋼瓶空瓶重17kg(誤差為正負0.5kg),灌氣15kg(誤差為正負0.5kg),個別地區因氣候炎熱,規定為12.5kg(誤差為正負0.5kg)。用前稱重,看是否夠標,用後稱重,看是否遺留殘液超標,超者為質量過檢期鋼瓶。
五查。查看自己所換液化石油氣瓶的單位和固定、流動點是否取得《城市燃氣企業資質證書》,其公司所屬掛號銷售網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持有上崗證件和工作證件。否則屬非法經營,鋼瓶質量不能保證。
以上五法是購買和使用優質液化石油氣瓶的最基本知識,只要您確實掌握即可保證安全。

D. 如何知道瓶裝液化石油氣何時會用完

一般只有兩種方法,第一稱重量,一般的鋼瓶在32到34之間,我們這里就數安益鋼瓶(原來的寶應鋼瓶廠)和青島的質量最好一般可達到33斤以上,寶應的可以達到34斤左右。第二換一個帶有壓力表的減壓閥,一般減壓閥指針還剩一道短線時就需要灌裝了。
我就是做這種工作的

E. 使用液化石油氣有哪些注意事項

使用液化石油氣時應注意的事項有以下幾點:
一、不準倒灌鋼瓶,嚴禁將鋼瓶卧放使用
倒灌或卧放液化石油氣鋼瓶會造成泄漏,容易發生爆炸。
二、不準在漏氣時使用任何明火和電器,嚴禁傾倒殘液
如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明火或電器會直接造成引燃或爆炸,相當危險。有些人為了方面亂倒液化石油氣瓶殘液,很容易造成火災。
三、不準將氣瓶靠近火源、熱源,嚴禁用火、蒸汽、熱水對氣瓶加溫
如果氣瓶被火燒或對其加熱是很危險的,隨時發生爆炸。
四、不準在使用時人離開,小孩、病殘人不宜使用,嚴禁將氣瓶放在卧室內使用。
如果小孩或病殘人使用液化石油氣存在安全隱患,小孩對液化石油氣知識不足、病殘人使用不方便造成隱患。
五、不準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氣瓶,嚴禁私自拆修角閥或減壓閥。
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瓶也是存在非常嚴重的安全隱患,由於時間長瓶體開始腐蝕生銹,會導致液化氣泄漏從而發生爆炸。

F. 放置了一年多的液化石油氣能不能再用

可以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氣的主要成分是丙烷,長期儲存不影響使用,為了防止有泄露的情況,點火前最好先開窗通風。

G. 液化石油氣用量的問題(25天就完了,有點坑爹啊)

受天然氣沖擊市場,很多液化氣質量下降,這個可能性較大。

H. 家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一瓶氣連續燃燒能用多少小時

這個沒有準確值,通常認為在60到100小時之間。
液化石油氣比較常見的規格是容納14.5kg,在燃燒時,可持續的時間與閥門的大小有關,還與液化氣中烴的含量有關,所以不可能有準確的值。一般如果是閥門開到最大,持續燃燒的時間大概在60小時,反之大約是100小時。如果液化氣中戊烷己烷等含碳原子大於4個的烴含量多的話,燃燒的時間會縮短。

I. 液化石油氣氣瓶將要用完時,為什麼瓶內應留有餘氣

保證瓶內正壓,防止空氣倒流入瓶內造成點火時發生爆炸。所以千萬不要將瓶內的氣體用凈。

麻煩採納,謝謝!

J. 使用液化石油氣必須

當然試先給火,再給氣了。讓火等氣么,這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