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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改制怎麼改

發布時間: 2022-02-22 21:25:28

⑴ 為什麼三大石油公司改制上市

黨中央、國務院對三大國家石油公司的改制問題十分重視,多次作出批示。1998年11月23日,國務院副總理吳邦國在聽取石油、石化兩個集團公司工作匯報時,強調指出:「從石油、石化兩大集團看,解決發展問題首先還是要考慮整體改制上市」。在國務院領導同志的大力推動和支持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從1999年11月開始,相繼展開內部業務、資產、機構和人員的大重組,將油氣勘探與生產、煉油與化工、儲運與銷售等油公司業務和資產剝離出來,獨家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分別於2000年4月、2000年10月和2001年2月,在香港和美國等境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掛牌上市。
改制上市後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石油)、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石化)和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簡稱中海油),按照境內外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分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機構,建立健全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加強投資、經營、財務、內控、HSE(健康、安全、環境)和質量、設備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同時充分發揮股份制企業的體制優勢,通過投資、合資、收購等方式,大力發展石油上下游等主營業務,推動了三大公司業務的整體發展。

⑵ 國有企業怎麼改制

國內企業改制的主要方式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模式。
募集設立又分為定向募集設立和公開募集設立兩種方式:1994年6月19日國家體改委發布《關於立即停止審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並重申停止審批和發行內部職工股的通知》以後,停止審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1月,按照中國證監會提出的關於企業先改制後發行的要求,公開募集設立方式也於98年底之後就不再實施。
目前,國內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上只有發起設立一種途徑。發起設立又可以分為新設成立和有限公司整體變更兩種方式:
新設成立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各自出資設立一個新公司;
有限公司整體變更是指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關於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要求時,由有限公司的股東作為發起人,以有限公司經審計的凈資產等額折股,將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股份公司後,有限公司不復存在,原有限公司的所有資產、債權債務等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繼。
具體條件如:發起人在二人以上;發起人認繳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500萬元);公司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整體變更和有限公司整體改制的區別。整體變更為整體改制的一種形式,但整體改制還包括其他形式。
整體變更是指:以有限公司的現有股東作為發起人,將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東和股權結構與有限公司完全一致。整體變更情況下,有限公司的經營業績可以連續計算。
整體改制是指:有限公司的現有股東以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作為出資,聯合其他發起人,共同設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以及股權結構與有限公司不一樣。整體改制時,如果有限公司不是國有控股,則其經營業績不能連續連續計算。(整體改制是相對於部分改制而言的,在發行體制尚不規范時,有些企業將其優質資產剝離出來發起設立公司,達到符合上市條件的目的並獲得較高的發行價,上市後再用配股的方式由上市公司買回剩餘的劣質資產。因此證監會從1998年開始即規定除特大型企業集團外,其他企業應整體改制。)
二、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的工作程序
(一)盡職調查
對於改制項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來的合法性、企業業務狀況和發展前景,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股本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從有限公司設立開始,需要關注設立時出資方式(系以現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除以現金出資外,實物資產出資的需要進行審計、評估等相關手續;無形資產出資的需要履行相關手續,如技術認定、評估,以土地出資的需要經過土地評估機構的評估,並需要經國土管理部門的確認(現階段擬上市公司已不允許以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出資)
在有限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會出現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每一次股權變動時的法律文件(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驗資報告、工商變更登記等)是否齊備,行為是否合法。
2、資產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主要的經營性資產的形成過程。
3、經營狀況
1)經營業績的真實性
2)關聯交易情況
3)財務制度狀況
4)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有限公司情況下,由於監管相對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財務人員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問題,如民營企業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稅現象,對此只能從大的方面去把握,具體問題必須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進行審計後才能知道。

⑶ 改革,改革,中石油中海油都在怎麼做

他們現在產多賠多,如果直接進口,就會節約不少財力,但會導致很多人下崗。

⑷ 中石油薪酬改革方案

摘要 總體福利情況介紹

⑸ 混合所有制改革怎麼「混」怎麼「改」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大改革舉措之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指出要「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這表明,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在時隔多年之後,再次成為改革的重頭戲。最近有外媒甚至稱,國企改革的推進和前景,或將成為衡量中央改革決心的一桿天平。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我國其實已經探索了很久。上世紀90年代起,就允許國內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革,所有權就已經「混合」起來了。二十多年來,混合所有制經濟獲得很大發展,比如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其中相當一部分由國有資本參股控股,據估計,這些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佔A股上市公司總市值的50%以上,而混合所有制經濟對全國稅收的貢獻也已佔到一半左右。因此,可以說,本輪混合所有制改革既是對以往改革的堅持和繼承,更是進一步的深化和細化,指向性更明確,要求也更加具體。
近一段時期,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明顯加快。7月,確定中糧集團、中國醫葯集團等6家國企作為改革試點企業;8月下旬,中信集團上市之前,將超過15%的股權出售給27家企業;9月14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宣布,將出售旗下汽油銷售子公司合計29.99%的股權,允許國內外25家企業參股等。同時,不少省區市已經出台或正擬出台地方性的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新一輪的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潮正在形成。
在這場大潮中,有大力推動者,有積極唱和者,也有不少觀望者、疑慮者,這都是很正常的,但確實有必要在改革中確立一些原則,以更好地推進這件大事在正確、快速的軌道上前行。
科學分類推進實施是基礎。雖然名義上都是國企,但國企和國企不一樣:有的是事關國家安全型的,有的是自然壟斷型的,有的是社會公益型的,還有些是部分競爭型的,而且在一個企業中,往往這塊業務是壟斷型的,另一塊業務是競爭型的,不好截然分開,更是增加了判斷與定位的難度。性質不同,怎樣推進改革自然也應該有所不同,自然也應有不同的「混合」方式。倘若「一刀切」、搞「硬框框」,可能看起來有決心、有魄力,但會失之於粗、失之於疏,具體操作中可能帶來不少社會問題。比如倘若不真正破除壟斷,而又在壟斷型國企中引進民間資本,一般群眾是既無力也無機會加入的,能進入者是有錢者、有關系者,這些人士豈不是就等於天天「分一杯壟斷羹」了?這就可能加劇收入分配不公,會導致更大的不公平,這不是改革的初衷。
防止大肆瓜分國資是底線。這是個難題。早在幾十年前,國資該不該「流失」,如何防止國資流失就有過激烈的爭論,「冰棍論」、「爛蘋果論」、「靚女先嫁論」等等就是那個時期提出來的。現在,這個問題仍然足夠吸引眼球,足夠令人關注。除去道義層面的爭論,如何科學確定國資的真實價值,確實是個技術難題。有人講,可以通過資本市場來確定國資的價格,但我們證券市場等還不夠成熟,可能發揮不了這個「價格發現」的作用;有人講,可以通過會計所、評估所等來估價,從一些案件看,這些中介機構「信用」也不是白璧無瑕的。但無論如何難,也要加強監管監督、加強程序透明,不能任由國資被以改革的名義轉入個人「腰包」。同時也要看到,資產天天貶值,或者躺著睡覺,也是慢性國資流失,再慢也是流失。往遠些看,有觀點認為,可以把現有國有資產通過證券化「賣掉」,用籌來的錢來織好全社會的社會保障「安全網」。姑且不論此論如何,倘通過所謂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天賣一點國資,明天賣一點國資,溫水煮青蛙,真到了那時,即使想賣點國資來補充社會保障資金,可能也是家底掏空、杯水車薪、力不從心了。
提升效率和競爭力是目標。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其目的,就在於引進市場機制,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使公司治理結構更加透明、經營效率更高、市場競爭力更強。有消息稱,就算是號稱「賺錢機器」的石油央企,近年來盈利能力也在逐年下降,兩大石油央企的營業收入平均毛利率,己從2009年的20%下降至2013年的11%左右。這裡面的原因,可能有多種,但管理可能是一個繞不開的「坎」。當然,民營企業的決策也不見得就更高明,利潤率也不見得更高,迷失的民企、失敗的民企也是多如「過江之鯽」。只有二者實現深度融合、優勢互補,才能發揮事半功倍的作用。倘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國資只是盯著民資的金錢,民資只盯著國資的「特權」,而不在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新瓶裝舊酒,就可能事與願違,甚至誤入歧途,國資沒變得更有活力,民資也被套了進去,那就得不償失了。
共擔風險共享利益是根本。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是搭積木,看著塊頭是大了,但彼此之間仍然各是各,分割而獨立。而應該是化學變化,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形成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格局。現在,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對於推進混合所有制都有些顧慮。比如,私營企業擔心以小股東身份進入後,雖然投了錢,但沒有發言權,決策可能也比較慢,擔心血本無歸,被「吃」掉。而國企方面,也擔心國資流失,權力旁落,或者背上「賤賣國資」的名聲等。怎麼樣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國資、民資形式融合、經營融合、資本融合、利益融合,可能還需要做大量工作。
配套協調推進是保障。任何改革都不能單兵突進,何況每個國企都是一個小型社會,雖然主輔分離進行了多年,但相對來講,國企還是承擔了更多的社會責任,這就決定了國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更需要方方面面的協作配合,穩妥推進。比如,改革中可能出現的下崗失業問題,即使是混合所有制了,但在現實中,職工可能仍要找「市長」,政府仍要負起「托底」的責任,怎麼辦?又如,隨著國企高管薪酬和職務消費等的規范化,委任制和聘用制的高管在收入上可能差別較大,怎麼保持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怎樣防止高管們「合謀」,通過「內部人控制」,架空真正的股東,怎樣使普通員工也能分享改革的好處,等等,都需要有頂層設計,有比較穩妥的意見。
值得強調的是,既然是國資國企,理論上就是屬於全民所有的,無論怎麼改革,怎麼混合,都不能對群眾視若無睹,對於他們的合法利益不能淡漠以對,甚至忽視不見。至於怎樣實現利益分享,可以探索,比如在出售國資國企股份時,能不能開辟些小額投資的渠道,讓群眾也能有機會成為國企的股東?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比例也成。
總之,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的大幕已經拉開,主角配角正在登場,我們希望演出精彩,希望結局圓滿。

⑹ 公司改制後讓我們轉崗,我們不同意怎麼辦

你不同意公司提出的轉崗要求,也可以選擇離開這家公司。根據你的描述,我能夠很清楚,這並不是一家事業單位或者是公務員,你可以重新找適合自己的工作。

⑺ 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是怎麼改的

變原來的單一股東(政府)而成多股東,引入新的股東增資,變原來的國企一言堂式決策,為股東代表大會表決式,明晰產權,所有者與管理者為不同的人選。 股份制改造以後,企業的所有制就已經發生變化了,不管政府持股比例多少,已經不是國營企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