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個案例是這樣的,賣液化石油氣石油氣無證經營罪被取保候審怎麼能把案件了解
等審理完畢案件就能結了,前提是你不上訴的情況下。
Ⅱ 非法經營液化氣罪
給你一份案例你看一下可能有啟發,小心為好;
近日,黑龍江省泰來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經營液化天然氣的案件,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6萬元。
田某在泰來縣經營一家快餐店,原是泰來縣一家液化氣公司分公司的負責人,2013年5月,該分公司的負責人變更為陳某,田某不再具有經銷液化氣的資質,但由於很多人不知道該分公司的負責人已變更,所以常常有人問田某店裡是否有液化氣出售,田某覺得這仍是一個掙錢的門道,為了牟取不法利益,田某在未經工商登記注冊、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齊齊哈爾、大慶等地非法購進液化氣,在其經營的快餐店內銷售,並從中非法獲利三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田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非法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制買賣的液化氣,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但鑒於田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到案後積極退繳違法所得,且具有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這個案件給我們起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液化石油氣作為一種化學產品,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物理特性而被《危險化學品名錄》收錄為危險化學品,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施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因此液化石油氣是被《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為限制買賣的危險化學品。同時,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國家對燃氣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氣的一種,也被《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為限制買賣的商品。所以液化石油氣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限制買賣的物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營液化石油氣必須按照相應條件獲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燃氣管理部門的經營許可,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燃氣管理部門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未取得上述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經營。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或者兩年內因同種非法經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的,均應當予以立案追訴。
法官提醒:做生意的確是賺錢的好途徑,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並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合法經營,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Ⅲ 非法經營液化氣要判多久
法律分析:無證經營液化氣會不會判刑、判多久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判斷,會構成非法經營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Ⅳ 非法經營液化氣,將處理什麼處罰
給你一份案例你看一下可能有啟發,小心為好;
近日,黑龍江省泰來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經營液化天然氣的案件,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6萬元。
田某在泰來縣經營一家快餐店,原是泰來縣一家液化氣公司分公司的負責人,2013年5月,該分公司的負責人變更為陳某,田某不再具有經銷液化氣的資質,但由於很多人不知道該分公司的負責人已變更,所以常常有人問田某店裡是否有液化氣出售,田某覺得這仍是一個掙錢的門道,為了牟取不法利益,田某在未經工商登記注冊、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齊齊哈爾、大慶等地非法購進液化氣,在其經營的快餐店內銷售,並從中非法獲利三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田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非法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制買賣的液化氣,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但鑒於田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到案後積極退繳違法所得,且具有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這個案件給我們起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液化石油氣作為一種化學產品,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物理特性而被《危險化學品名錄》收錄為危險化學品,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施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因此液化石油氣是被《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為限制買賣的危險化學品。同時,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國家對燃氣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氣的一種,也被《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為限制買賣的商品。所以液化石油氣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限制買賣的物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營液化石油氣必須按照相應條件獲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燃氣管理部門的經營許可,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燃氣管理部門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未取得上述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經營。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或者兩年內因同種非法經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的,均應當予以立案追訴。
法官提醒:做生意的確是賺錢的好途徑,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並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合法經營,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Ⅳ 非法經營液化氣罪怎麼量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犯非法經營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5)無證經營石油液化石油氣判多少年擴展閱讀:
一、開辦瓶裝液化氣配送站點所需證件如下:
1、液化氣經營許可證;
2、營業執照。
二、從事液化氣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依法設立的液化氣儲配站或瓶裝供應站(點);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有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與之相適應的裝備和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Ⅵ 非法經營液化氣怎麼判
您好,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犯非法經營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Ⅶ 無證經營液化氣 罰款多少
不僅僅是罰款的問題 直接取締
Ⅷ 無證經營液化氣,應該罰款多少
有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不僅僅是罰款的問題,一般是收入或者盈利的1~3倍
Ⅸ 非法經營石油罪怎麼判
您好,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販賣石油什麼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四十三條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