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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鄉發現石油會怎麼樣

發布時間: 2023-08-24 15:20:44

1. 我家田出石油了,該怎麼辦,求高手指點

聽你說的意思好像是讓給個人開采,那是違法的,如果是正規的政府開採的,是有佔地補償的,具體補償標准各油田根據各地區情況不一樣,你可以問一下當地的政府部門。希望你能採納

2. 一個地方發現石油意味著什麼

發現石油對五線城市可以迅速提升其城市的經濟增長,城市興起和發展都依賴石油,如果一個城市發現一個大油田,而且城市首帶也是以發現油,而命名。對這個城市發展最大的特點石油算是他的經濟支柱產業。早年我國大部分城市發展來說。都離不開石油。可以迅速提升城市的經濟實力。城市石者拿蘆油經濟發達大量開發,也對當時的環境遭到破壞。有的城市會因發現城市而成為一個令其他的城市羨慕。隨著我們國家幾十年的發展,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迅速發展。國與國貿易越來越多。石油進口比石油開采成本低。那麼肯定選擇進口石油。而逐步關停國內的石油開采。那麼這個成會因石油而衰落。真是成也石油,敗也敏衫石油。克拉瑪依就是一個例子。

3. 假設你所擁有的鄉下十畝地發現了石油,你會怎麼做

沿斷層斷裂疏導到地表的油苗是有的。但是不可能只有你家後院有,會在一定范圍出露,就是說你知道了,別人也會知道,事情就瞞不住啦。開採石油要有礦權,我國的石油的探礦權,一般只有三桶油能夠到國土資源部競標。
如果是你家最先發現的話,我建議不要私自開采了,難度大,危險系數高,風險大。我建議先了解你們那個地方的探礦權有沒有被哪個公司得到,然後以信息獲利。最後,現在油價這么便宜,勘探開發成本高,世界上大的石油相關的公司基本上都在精簡人員了。轉一則微博上看到的消息:「今年石油勘探與生產支出將下降超過1160億美元,降幅達17%。受此影響,整個油氣行業已宣布的裁員超過3萬人。 12月,哈里伯頓公司最近表示可能裁減更多員工。貝克休斯公司宣布將在全球范圍裁員7000人。而斯倫貝謝公司也在全球各地裁減了9000個職位。 」

4. 最近家鄉附近發現大型油田,會有什麼影響!比如是否要搬遷,帶動就業問題,周邊房價問題,求業內人士解答

發現大型油田只是開始,是富礦還是貧礦?當地環境是否適合開采?由誰來開采?開采前是否要大規模搬遷,這個都需要規劃的,不是短短三五年就能決定的,不單單是民生問題還有環境評估更是重中之重,不是上世紀發現就馬上就開始開采,以現在國際油價走勢,開采並不劃算,只能作為備用礦標記了,短時間二三十年不會有太大的變動。
而且現在各地拉動GDP的是工業,農業和服務業,不再是礦產經濟了,是歡迎大型高科技企業和產業園的落戶,並不是搞個礦開挖就拉動當地經濟,相反如果開礦很容易會造成大面積的環境污染, 當地不一定願意積極地啟動這些項目,所以你不要報太大的希望,對周邊的就業和房價沒有太大的帶動,而且礦產資源型城市都是曇花一現,就說玉門這些第一批資源枯竭型城市,你看看礦產開除完了還剩下什麼?房子有人住嗎?還有人嗎?

5. 農村土地發現石油.能相應賠償多少錢

早在公元前10世紀之前,古埃及、古巴比倫和印度等文明古國已經採集天然瀝青,用於建築、防腐、粘合、裝飾、制葯,古埃及人甚至能估算油苗中滲出石油的數量。楔形文字中也有關於在死海沿岸採集天然石油的記載。
(5)家鄉發現石油會怎麼樣擴展閱讀:
近代石油的歷史大周期:
1、20世紀70年代:1960年第三世界產油國聯合成立了OPEC,陸續對石油實行國有化。期間借兩次石油危機之機提高石油價格。一次是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後,OPEC成員國陸續提出減量提價方案。另一次是伊朗首先爆發政權革命,兩伊戰爭爆發,伊朗和伊拉克的石油出口中斷,油價大漲。
2、20世紀80~90年代:受兩次石油危機影響,國際原油需求出現萎縮,同時以俄羅斯、委內瑞拉為代表的非OPEC原油生產國採用新技術和產量的持續增長來應對高油價,原油價格開始大幅下降至25-35美元,國際油價步入20年低迷階段。
3、10年「黃金期」:進入21世紀,隨著中國、印度等新經濟體的高速發展,其對原油的需求也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國際油價迎來10年「黃金期」,並於2008年7月達到歷史峰值147美元/桶。

6. 家裡挖出石油怎麼辦

如果自己家裡的土地下面發現了石油資源,可以從國家徵用土地的方式得到補償。地下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和個人無關,但是開發石油,需要佔用土地,國家會把你的土地徵用,然後按照徵用土地的政策給你補償。

7. 如果自己家裡的土地下面發現了石油資源,自己能得到怎樣的補償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
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礦業,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當前和長遠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製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本法。
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和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第四條
國家保障依法設立的礦山企業開采礦產資源的合法權益。 國有礦山企業是開采礦產資源的主體。國家保障國有礦業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六條
除按下列規定可以轉讓外,探礦權、采礦權不得轉讓: (一)探礦權人有權在劃定的勘查作業區內進行規定的勘查作業,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探礦權人在完成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後,經依法批准,可以將探礦權轉讓他人。 (二)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企業合並、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准可以將采礦權轉讓他人采礦。 前款規定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

8. 找到石油怎麼辦

上報政府部門。石油是任何一個國家的必備的兩大戰略儲備物品之一。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任何個人和團體發現石油資源必須上報政府,找到石油要上報政府部門。個人或非國家指定的石油開采機構不得私自開采、轉讓、出售石油資源。只有國家有轉讓、開采和銷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