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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類產品哪個好用 2025-02-02 09:34:05

偷盜開采國家石油怎麼處罰

發布時間: 2023-11-06 15:19:24

㈠ 偷原油最高判多少年

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對於盜竊罪是根據涉案金額進行量刑的,金額越大量刑就越嚴重,如果當事人涉及到的盜竊金額達到一千到一千五的,一般會用罰金刑進行處罰,但如果犯罪金額達到了一千五到兩千的話,那麼一般會進行管制。但如果當事人在公眾場合進行偷竊三次的話,那麼就會被拘役。偷盜原油以盜竊罪論處。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6萬元的,盜竊1萬元,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7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偷盜原油以盜竊罪論處。盜竊原油,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所以具體要看所在地區的量刑標准。盜竊原油具體的處罰是要根據實際盜竊的價值來定,如果盜竊的金額比較大的話,當事人受到的刑事責任就會更多。
走私油判幾年
走私油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走私普通、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㈡ 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有哪些,如何查處

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按照礦產資源勘査、開采、轉讓、審批登記、補償費徵收、地質資料匯交、地質遺跡保護、地質災害防治等內容,可以對礦產資源違法行為進行相應的分類,如違法勘査、違法開采、違法轉讓、違法審批等。

從礦產資源執法實踐看,主要的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有無證勘查、無證采礦、越界采礦、違法轉讓、違法批准勘査開采礦產資源等類型。

需要注意的是,除擅自印製、偽造或者冒用勘査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違法行為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外,其餘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由相關部門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查處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的,責令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吊銷采礦許可證,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盜竊、搶奪礦山企業和勘查單位的礦產品和其他財物的,破壞采礦、勘查設施的,擾亂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分別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違反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收購和銷售國家統一收購的礦產品的,沒收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處以罰款,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決定。

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決定。給予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處罰的,須由原發證機關決定。

依照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

四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七條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違反本法規定批准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和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或者對違法采礦行為不依法予以制止、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違法頒發的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有權予以撤銷。

第四十八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九條礦山企業之間的礦區范圍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依法核定的礦區范圍處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礦區范圍的爭議,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國務院處理。

(2)偷盜開采國家石油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十六條開採下列礦產資源的,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一)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

(二)前項規定區域以外可供開採的礦產儲量規模在大型以上的礦產資源;

(三)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四)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礦產資源。

開採石油、天然氣、放射性礦產等特定礦種的,可以由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並頒發采礦許可證。

開采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其可供開採的礦產的儲量規模為中型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和頒發采礦許可證。

㈢ 偷石油怎麼判刑

偷石油怎麼判刑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根據盜竊到油的價值來判刑。一般情形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為:
1、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2、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3、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4、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㈣ 非法采礦怎麼處罰

以非法采礦罪處理,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

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4)偷盜開采國家石油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1、與破壞性采礦罪的界限

區分本罪與破壞性采礦罪的界限:

兩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現在客觀特徵上,非法采礦罪是違反礦產資源法,在無證的情況下所實施的非法采礦,或者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

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採的行為,而破壞性采礦罪,則是在持有采礦許可證的前提下,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2、與重大責任事故罪安全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礦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和重大勞動安全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礦行為,是由於采礦單位或個人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采礦條件而在未予以頒發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進行礦產資源開採的,通常缺乏一定的技術設備和科學管理,因而,在非法采礦過程時常伴有重大責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㈤ 偷盜國家資源罪如何量刑

國家資源種類繁多,具體的量刑標准需要根據盜取資源的種類和所觸犯的罪名來確定。
我國的資源類犯罪主要包括非法采礦罪、盜伐林木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等非法盜取國家資源類犯罪。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法律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 【非法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破壞性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第三百四十四條 【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㈥ 偷盜原油處怎樣的判刑應該判幾年

偷盜原油以盜竊罪論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偷盜開采國家石油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竊取的公私財物的數額。

(二)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三)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的「以牟利為目的」,是指為了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對於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被盜物品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於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並按照下列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於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計算;屬於國家指導價的,按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

2、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半成品比照成品價格折算。

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作案當時市場價高於原購進價的,按當時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計算。

4、農副產品,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場同類同等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

5、進出口貨物、物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

6、金、銀、珠寶等製作的工藝品,按國有商店零售價格計算;國有商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

7、外幣,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8、不屬於館藏三級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書畫等,按國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價計算,或者按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9、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盜竊數額按當地郵電部門規定的電話初裝費、行動電話入網費計算。

銷贓數額高於電話初裝費、行動電話入網費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行動電話的銷贓數額,按減去裸機成本價格計算。

10、明知是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盜竊數額按合法用戶為其支付的電話費計算。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

應當以合法用戶的電信設備、設施被盜接、復制後的月繳費額減去被復制前6個月的平均電話費推算;合法用戶使用電信設備、設施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的月平均電話費推算。

11、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後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10的規定計算;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後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9、10規定的盜竊數額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