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石油液化氣儲罐多高的室外氣溫要噴淋
為了防止閃爆,高溫天氣就需要每隔半個小時進行一次油罐溫度測量,如果到達38度應該監測油泵並對油泵降溫。油罐達到40度的時候要對油罐使用噴淋裝置降溫至少到38度以下。如果到45度以上應該使用消防車和消防水泵進行噴淋,55度以上要啟動滅火應急預案。
2. 液化氣儲罐夏季為什麼要採取噴淋水降溫
因為PV=NRT,P是壓力,V是體積,N是液化氣的含量,R是一個常數,T是溫度。
夏天溫度升高,也就是T升高,N和R是不變的,左邊的V體積也是不變的,所以液化氣的壓力就會升高,,升高到超過液化氣儲罐的設計壓力就會發生爆罐的危險,所以夏天要噴淋水降溫 ,通俗點就是,體積一定時液化氣的壓力隨著溫度的升高而升高。壓力太高就會發生爆炸。。所以要降溫。
3. 液化氣罐安全使用規定
法律分析:液化氣罐應使用有製造許可證企業的合格產品,不使用超期未檢的氣瓶。
民用氣瓶,自製造之日起,前三次檢驗周期為4年,第四次為三年。使用期超過15年的氣瓶,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依法予以銷毀。使用者必須到已辦理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銷注冊的單位購氣。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運輸距離不得超過50公里。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必須按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氣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禁止使用。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乾燥。氣瓶立放時,應採取防止傾倒的措施。[最專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風險世界網]?。夏季應防止曝曬。嚴禁敲打、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電焊引弧。嚴禁用溫度高於40℃的熱源給氣瓶加熱。液化石油氣用戶及經銷者,嚴禁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次氣瓶
法律依據:《液化氣罐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及管線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絕對不允許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
第二條 液化氣槽車和鋼瓶、貯罐的充裝系數不得超過其容積的80%(引進球罐按設計值充裝)。進貯罐的液化氣溫度界限應保證其蒸氣壓不超過貯罐的允許操作壓力。當環境溫度高於30℃時,對無保溫的露天貯罐要採用噴淋水降溫。
第三十條 按規定要求對液化氣及瓦斯設備與管線進行檢查和監測,發生隱患要採取可靠措施,結合每年大檢修或日常維修進行整改。當隱患發展威脅安全生產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4. 液化石油氣儲罐的注意事項
1、液化石油氣儲罐的安全操作mm_+0 為防止液化氣儲罐出現超溫、超壓現象,應控制其使用壓力和使用溫度。液化氣儲罐的超溫和超壓的原因是以下幾種:
(1)操作失誤 為了防止出現操作失誤,應該在關鍵操作裝置上掛牌,牌上用明顯標記或文字註明閥門等的開閉方向,開閉狀態、注意事項等。
(2)液化氣體充裝過量 防止充裝過量的措施包括:嚴格按規定的存儲量充裝,發現超裝,應立即設法將超裝量抽出;充裝所用的全部儀表必須定期檢驗,液位計要定期沖洗;容器內如存有殘液,應一並計入其充裝量,不能將其重量忽略;周圍溫度升高時,應進行噴淋降溫。
2、液化氣儲罐的維護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