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石油生產國的石油政策與法規是什麼
OPEC的油氣政策 這個由石油生產國組成的石油卡特爾,從它誕生之日起到今天,一直受到世界的重視。盡管與20世紀70年代相比,OPEC的石油產量佔世界總產量的比例下降了,但是,OPEC成員國的油氣探明總儲量居世界首位,其強大的石油生產與供給能力,尤其是它實行的石油發展戰略及石油政策,對世界石油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仍然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同時,OPEC在調整和實施其石油政策的過程中,協調行動、鞏固團結,正逐步走向成熟,在國際石油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
OPEC的石油政策主要從對產量控制和油價控制展開。
OPEC通過對組織聯合產量的控制和各國生產配額的分配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從1982年開始,OPEC採用配額制度來實現產量控制。配額制度是將產量額度在所有的成員之間分配,以協調削減石油產量。
OPEC在不同階段採取了不同的油價政策。
生效日期會議地點變動(萬桶)日產量上限(萬桶)1998年2月利雅得—27.30*1998年4月利雅得-1.35525.951998年7月阿姆斯特丹/維也納-1.25524.691999年4月海牙/維也納-1.71622.972000年4月維也納+1.71624.692000年7月維也納+0.70825.402000年10月維也納+0.80026.202000年11月維也納+0.50026.702001年2月維也納-1.50025.202001年4月維也納-1.00024.202001年9月電話會議-1.00023.202002年1月開羅-1.50021.702003年1月維也納+1.30023.002003年2月維也納+1.50024.502003年6月維也納+0.90025.402003年11月維也納-0.90024.502004年4月阿爾及爾-1.00023.502004年7月貝魯特+2.00025.502004年8月貝魯特+0.50026.002004年11月維也納+1.00027.002005年3月伊斯法罕+0.50027.502005年7月維也納+0.50028.00
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石油產量政策歷來變動一覽*OPEC 10國產量基準,利雅得減產的依據。
在成立的最初10年,針對國際油價不斷下降的趨勢,OPEC為了維護成員國的石油權益,實行了凍結油價的政策,通過有控制地增產、實現油田費用經費化、減少原油銷售補貼等手段爭取獲得更多的石油收入。1961年至1970年9月,原油標價一直穩定在每桶18美元的水平。
20世紀70年代,OPEC實行大幅度提高油價的政策。通過實施提價、提稅和取消銷售回扣的策略,採取「參股制」及國有化方式,以及運用「石油武器」實行禁運和減產等斗爭手段,從西方石油公司手中爭奪回了石油資源主權和石油標價權,獲得了巨額「石油美元」,並在國際石油市場佔有了超過一半的銷售份額。阿拉伯輕油的官方價格,從1970年9月份之前的每桶1.8美元飆升到1980年4季度的每桶33.33美元,國際市場現貨價格上漲到每桶38.63美元。這期間,爆發了1973年和1979—1980年的兩次世界性「石油危機」。
20世紀80年代,OPEC針對世界石油消費量增長緩慢甚至下降以及非OPEC石油產量上升的形勢,先是實行限產保價政策,以期阻止油價下滑,繼而採取擴大市場份額等政策,以求保證石油收入和維持市場份額。這一時期OPEC遭到了嚴重的損失,其重要原因之一是OPEC前一時期過度提高油價政策而帶來了負面影響。20世紀90年代以來,特別是最近兩年,OPEC調整並交替實行「限產保價」或「增產抑價」政策。前者是在油價長期走低情況下,通過限制或減少產量,縮小市場供應量,推動油價轉跌回升;後者是通過增加產量,擴大市場投放量,抑制油價的暴漲,以達到穩定市場,增加石油收入,保持市場份額的目的。2000年,OPEC建立了「自動油價平衡機制」,明確提出新的政策目標,即抑制油價波動,力求使國際市場的原油價格維持在對產油國和消費國均有利的水平上。
OPEC的石油政策對世界石油市場的供需平衡及國際油價影響重大。OPEC的石油政策從最初的以爭取恢復自身權益為宗旨,到推崇建立公正、合理、有利於各方的油價水平,保證持續、有效的石油供應,從而穩定世界石油市場的政策目標。這對於世界石油業的發展,無疑是一個有益的、新的飛躍。近年來,OPEC能源政策的調整圍繞上面提到的新的目標進行。1999年,OPEC秋季部長會議提出要以庫存量而不是以價格來決定產量的油價政策。2000年3月,OPEC進一步調整其政策,建立了油價「自動平衡機制」,確定了22~28 美元的油價浮動范圍作為其增減原油產量,以保證國際市場石油供應和穩定的油價政策。2001年,OPEC再次作出調整研究,建立新的、能夠反映市場真實供需情況的原油定價基準,除調整油價政策外,各成員國也在修訂其能源發展戰略,包括適度開放由國家壟斷的石油天然氣部門,通過改善投資環境和提供優惠條件吸引外國石油公司參與本國石油開采等。委內瑞拉的能源戰略重視加強同南美洲國家的能源合作,爭取在建立統一自由貿易區的過程中,實現包括能源在內的基礎設施現代化,推動拉美地區經濟的盡快恢復與發展。
非OPEC產油國的石油政策 以俄羅斯為例。油氣行業是俄羅斯國家經濟的主要支柱,關繫到社會的整體發展。合理利用和保護此類資源、確保其再生產水平、提高資源管理效率、在對外資源合作中維護國家利益是俄政府當前的首要任務。作為最重要的非OPEC產油國,俄羅斯非常重視本國油氣資源的開發和保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與法規。
(1)制定行業長期發展規劃。
2003年5月俄政府通過《至2020年俄羅斯能源戰略》,詳細分析了能源產業面臨的現實問題,明確了該領域今後20年的主要發展方向和基本框架。為不斷尋找新的礦脈、避免國家可探明資源儲量的枯竭,2004年俄政府通過《2005—2020年國家礦物資源勘探及其可持續發展的長期綱要》,規定了37種主要礦藏的開采量與再生量的比例關系。為加大對大陸架資源的研究開發,2004年俄政府通過《至2020年俄羅斯大陸架石油天然氣資源研究開發戰略》,確定了大陸架油氣資源開採的階段性目標。
(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修改稅法,建立促進油氣行業發展的稅收體制。首先,合並稅種,簡化稅收辦法。從 2002年1月起,取消了礦區使用費、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產留成和原油開采消費稅,代之以徵收「開采統一稅」。其次,取消不合理優惠,彌補稅收漏洞。2004年1月,俄羅斯政府撤銷了境內的最後三個離岸區設置,杜絕了石油巨頭們利用其逃稅避稅這一漏洞,也避免了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再次,增強稅收公平性,促進行業均衡發展。為鼓勵對地質條件惡劣、效益低下的油田進行開發,俄羅斯政府擬將現行簡單化一刀切的石油開采稅改為級差開采稅——根據油田質量和開采效益確定不同的稅率。
制定新的《礦產資源法》,完善政策法規和管理機制。俄羅斯現行《礦產資源法》出台於1992年,諸多條款已不適應當前行業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個別條款過於空洞,給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機,也導致了嚴重的官員腐敗。為扭轉這種現象,俄羅斯主管部門正在重新制定《礦產資源法草案》,對包括油氣在內的地礦資源勘探、開采和使用等相關問題做出詳細規定,盡量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保證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國家的根本利益。該法有望於2006年最終通過。屆時,它將成為規范俄油氣行業發展的重要法律之一。
(3)建立有效的國家管理部門體系。
要實施國家對油氣工業的有效監控,必須建立健全政府管理部門。
從行政分工看,為減少開采許可證發放的混亂無序現象,正在重新制定的《礦產資源法草案》將明確規定地礦資源歸聯邦所有,開采許可證也將由中央政府獨家發放。從部門設置看,俄工業能源部及其下屬的聯邦能源局、自然資源部及其下屬的聯邦地礦利用局和自然資源利用監督署、經濟發展和貿易部及其下屬的聯邦海關署、財政部及其下屬的聯邦稅收署等部門將從不同的角度對油氣行業的整體發展進行規劃和監督。從人員安排看,總統的親信將被安置在油氣企業中任要職。
(4)加強對進出口運輸環節的管理。
俄羅斯政府牢牢控制著油氣產品運輸渠道,不允許私有油氣公司建設和擁有自己的管道系統。目前,國家控股的俄羅斯石油運輸公司、俄羅斯鐵路股份公司、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分別在油氣產品的管道和鐵路運輸中具有絕對壟斷地位。2003年10月,俄羅斯交通部起草了旨在放開交通運輸業的《至2025年俄羅斯交通發展戰略》,其中惟獨未涉及管道運輸改革,也未談及油氣運輸領域吸引私人投資的問題。
(5)在國家控制的前提下廣開資金來源。
首先,通過《產品分割協議》加大對外資的吸引力。「薩哈林-1號」和「薩哈林-2號」項目均是以這種形式吸引了大量外資。國際油氣巨頭,包括英荷殼牌石油公司、日本三井公司和三菱公司、美國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印度ONGC公司均參與了上述項目的實施。其次,鼓勵油氣公司發行歐洲債券,增強其投融資能力。目前,俄羅斯許多大型石油公司已在歐美股票市場上市,企業資本化程度和資本運作透明度明顯提高。再次,允許外國公司收購俄羅斯公司股票。2004年9月,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就以19.88億美元的價格成功收購了俄羅斯最大石油公司盧克石油公司中的國家股(占該公司總股本的7.59%)。
(6)實現油氣出口多元化,大打能源外交牌。
普京執政後,從國家經濟安全形度出發,強調油氣出口多元化,並靈活運用能源牌,巧妙地實現了國家利益最大化。
為實現油氣出口多元化,俄羅斯試圖從東、南、西、北四個方向拓展油氣運輸渠道。向東,利用中日石油管道出口之爭,在兩強之間游刃有餘,並最終選擇了對己最為有利的通向太平洋港口的管道走向。向南,為了抗衡美國倡議的跨裏海天然氣管道、阻擋土庫曼天然氣進入歐洲,更為了開拓東南歐的巨大市場,於2003年建成了穿越黑海海底至土耳其的「藍流」天然氣管道。向西,為了減少對烏克蘭、波羅的海三國、波蘭等非友好國家的過境依賴,於2005年12月開工建設穿越波羅的海海底至德國的北歐天然氣管道。向北,幾家大型石油公司已提議建設至摩爾曼斯克的石油管道,以開拓北美市場。
對於傳統勢力范圍——獨聯體其他國家,俄羅斯更是利用油氣出口,打一批,拉一批,加大對地區政策走向的控制。
2. 石油輸出國組織的成立是怎樣的
組織組成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的代表在巴格達開會,決定聯合起來共同對付西方石油公司,維護石油收入,
3. 石油七姐妹的由來
在1975 年,一位英國記者寫了本關於石油歷史的書,這本書中提出了「Seven sisters」一詞,自此,「七姐妹」成為了西方石油工業的代名詞,也被稱為國際石油卡特爾。
她們包括:
新澤西標准石油,即後來的埃克森(Exxon)石油公司;
紐約標准石油,即後來的美孚(Mobil)石油公司,1998 年與埃克森(Exxon)合並組成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
加利福尼亞標准石油,後來成為雪佛龍(Chevron),2001 年吞並了七姐妹的另外一家德士古(Texaco),名字仍叫雪佛龍(Chevron);
德士古(Texaco),是在前幾年一次經濟危機中垮掉了,為雪佛龍(Chevron)吞並;
海灣石油(Gulf Oil),1984年為雪佛龍(Chevron)所收購;
英國波斯石油公司,因為他當時主要的經營范圍在伊朗,在伊朗革命後撤走,然後全力經營北海油田,即後來的英國石油公司(British Petrleum,「BP」)。也有的把英國石油稱為超越石油(Beyond Petroleum);
殼牌公司(Shell),其為英荷合資公司。七姐妹在多次合並重組後所剩只有四家,後來隨著新的石油企業興起,有人把新的「石油七姐妹」是:沙烏地阿拉伯石油公司(Saudi Aramco)、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Gazprom)、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CNPC)、伊朗國家石油公司(NIOC)、委內瑞拉石油公司(PDVSA)、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和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這些公司總共控制著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油氣生產和超過三分之一的油氣儲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