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重利空致國際油價連續大幅下跌,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機制如何運行
首先國內成品油價格首先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綜合考慮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合理流通成本和適當利潤,共同形成國內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其中,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主要以布倫特、迪拜、米納斯三個國際油價的加權平均價格計算。這就是為什麼每次油價漲跌時,根據近期國際市場油價的變化,根據當前成品油價格的形成機制確定。
我國不僅是石油進口和消費大國,還是石油生產大國,油價過高或過低都會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過高的油價會增加石油行業和消費者的負擔,影響國民經濟的平穩運行。低油價可以在短期內降低石油進口和供應成本。但由於我國石油資金來源稟賦差,生產成本高,長期來看,國內原油產能將萎縮,我國石油自給能力將減弱。對外依存度快速急劇上升,不利於保障能源安全。
2. 中國石油為什麼制定天花板價
設定上下限主要是考慮我國既是石油進口和消費大國,也是石油生產大國,油價過高過低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不利影響。
國內油價過高則會加大用油行業和消費者的負擔,影響國民經濟的平穩運行;油價過低會影響國內原油開採行業的正常發展,削弱其自給能力,導致對外依存度會進一步的上升,不利於保障國內能源的安全。
相當於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高於「天花板價」的時候,汽、柴油最高零售價不提或少提;低於「地板價」的時候,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降低,當油價低於調控下限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不是直接留給企業成為收入,而是全部納入風險准備金。
並且根據《油價調控風險准備金徵收管理辦法》規定,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統籌用於節能減排、提升油品質量、保障石油供應安全,以及應對國際油價大幅波動,實施保障措施的資金來源。
3. 中國石油油價怎麼定的
成品油定價機制,即成品油定價的過程方式、法則方案。成品油定價機制在經歷多次改革後由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於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這個機制實現了與國際油價實行有條件的聯動,此舉有助於理順國內成品油價格,並逐步跟國際油價接軌。
擬定背景
國家發展改革委擬定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的定價機制,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並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 同時,新方案提出,將原允許企業根據政府指導價格上下浮動8%降為4%左右,折成額度取整確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確定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中規定的「當國際市場原油平均價格高於5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提高到80美元。
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兩種時間表可供選擇:一是2008年年底前,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和燃油稅費改革一起啟動,最早啟動時間為2008年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降低成品油價格,於2009年1月1日進行燃油稅費改革,即開征燃油消費稅。具體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國務院高層和相關部門的最後決策。[3] [4]
零售價格
早在2006年,國家就對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調整,並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零售基準價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流通環節差價確定,並允許企業在此基礎上上下浮動8%確定具體零售價格。
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著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不再「盯住」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價,而以布倫特(Brent)、迪拜(Du)和米納斯(Minas)三地原油價格為基準。再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潤確定價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見官方公開表述。
最新調整的方案,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並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
這一政策思路意味著,未來成品油經營企業將獲得一定的定價自主權,同時成品油價格調整頻率將加快,次數將增多。
實質上,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在實踐中,一直面臨著尷尬局面。因為成品油供應體系存在著兩個主體,一是民營企業,二是中石油、中石化。後者在政府價格管控下,不能隨意調整價格,而前者在供求變化和後者價格管控中,獲取了利潤空間。
「現在民營銷售企業的利潤空間相當大。」石化專家、北京異構石油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陳薇對記者分析,目前國內成品油價偏高的情況下,民營加油站一噸能賺2000元左右。
如2008年11月從國外進口的原油約50美元/桶,而國內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價格出售,摺合成人民幣大概6000多元/噸,而地方煉油廠出廠的成品油價格4000多元/噸。按照2008年規定零售價格上下只能浮動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隻能降價8%。而民營加油站可以通過各種直接或間接渠道降價,從中賺得豐厚利潤。[5]
「採用最高限價的方式是比較合理的一種選擇。」上述專家稱,實行最高限價,意味著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過最高限價,多低的價格國家不管。
對此,調整方案也給出了相應信息,即提出,成品油經營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最高批發價格或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自主確定或由供銷雙方協商確定具體價格。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流通環節費用變化等情況適當調整流通環節差價水平。
「只要不突破最高限價,市場穩定,民眾沒有意見就可以了,企業出售油價低多少不用政府操心的。」陳薇稱,如果有了最高限價,加油站的利潤空間將得到有效限制,不會有更大的暴利收益。
除了調整零售價格標准,成品油價格機制仍遵循2006年石油價格改革方案,即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地間接接軌的機制。
雖然這種間接接軌的機制不變,但據了解,政策層面未來可能在調控區間上進行適當調整。
按2008年11月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看,價格部門核算出的零售基準價會被摺合成WTI(西德克薩斯中質原油,紐約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低硫輕質原油的一種,是美國石油工業的基準原油,已成為世界各地原油產品的重要定價基準之一)價格,當這個摺合價格介於18-50美元每桶之間時,國內成品油價將與國際油價同步調整;但如果低於或高於這個范圍,國內成品油價將分別按照另外一套方法進行不等比例的調整。
具體核算是,以布倫特(Brent)、迪拜(Du)和米納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價格+成本+適當的利潤率(按2004年行業平均利潤率為5%左右),來確定成品油價格。其中,18~50美元之間按照上述公式計算,50美元以上開始扣減加工環節利潤,每上漲1美元扣減1%的利潤率,到55美元減為零,55~65美元為零利潤。
據悉,調整中的方案還提出,擬將50美元這個臨界點調高到80美元。
成品油價格調整涉及面廣,利益調整復雜,為此,相關配套措施也是調整方案的重要部分。
據悉,如果按上述機制調整,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相關行業價格聯動、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以及石油漲價收入財政調節等四個配套機制都將發揮「配合」作用。[5]
4. 中國的電力石油如何定價
亞洲問題專家尼古拉斯?拉迪:中國汽油和柴油零售價高於美國
,並且不再是眾多新興市場經濟體中最低的。其結果是,中國石油巨頭的煉油業務不再虧損。
價格改革提供了中國政府可以用來促進經濟增長恢復平衡的政策手段。實行經濟改革的前20年,政府基本上取消了國家物價總局對商品價格廣泛的直接控制。
到20世紀90年代末,政府直接控制的物價領域僅有部分零售業、農業和製造商產品銷售,分別為其銷售額的4%、9%和10%。
但是,政府保留了幾項關鍵要素價格的定價權,例如資本、能源(燃料和電力)、水資源和土地。政府為這些要素設定的價格通常與它們的相對稀缺性不一致,
環保收費定價和環境的關系也是如此。
合理的定價至少意味著收回完全成本,如果進一步,還意味著將邊際機會成本計算在內,也就是說,既包括生產和消費造成的環境破壞成本,也包括消耗資源帶來的機會成本。
政府繼續使用定價權所涉及的生產要素大部分價格嚴重偏低。定價偏低的投入要素多用於製造業,而非服務業。比較明顯的例子就是資本,因為製造業的資本密集度更甚於服務業。
但燃料和電力也是這樣的例子,因為在中國,工業消耗的能源幾乎佔了全部能源消耗的2/3,與之相比,美國的這個比例約為1/4。這些要素過低的定價增強了製造業的盈利能力,有助於2003年後流向製造業的資金占總投資的比重增加。
因此這種現象提高了絕大部分來自製造業的中國出口產品在全球范圍內的超級競爭力,而且造成國內生產模式扭曲,在這樣的模式下,過去10年大部分時間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止步不前。
更加合理的定價,包括現有環保收費標準的改進,將增加製造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它們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進而減少中國的國際收支盈餘。
它也意味著可貿易品(絕大多數是製造品)製造業的經濟收益與服務業的收益相比將會下降。
那樣的結果會減少製造業投資,特別是能源密集度最大的產業將首當其沖;同時增加服務業投資,從而在一段時期後引發人們所期望的生產結構調整。
能源是政府在改革時期保留定價權的最重要領域之一。改革的第一個10年,即20世紀80年代,政府設定的原油價格與世界價格僅有微小差距,該項政策承接自改革前的決策者,在這一時期得到延續。
可是,從80年代後期開始,中國政府逐步轉向提高國內原油價格,使之與世界價格齊平。到1998年兩種價格完成並軌時,政府開始執行一項計劃:每月調整國內原油價格,以便與國際價格一致。原油零售價格越來越體現完全成本定價原則。
2000年年中,政府推行一項正式計劃,也是按月調整這些價格,這樣成品油價格完全反映原油成本和煉油成本等。因此,雖然原油和成品油價格仍然由政府控制,但這些價格基本上僅略微偏離國際市場價格。
但是,當2004年全球市場原油成本開始快速增長時,中國政府開始調整定價政策。政府仍然上調國內原油價格,使之與國際價格保持一致,不過政府只允許在主要成品油產品(特別是柴油和汽油)的零售價格上體現原油價格的部分漲幅。2005年,政府向國內的煉油商提供補貼,以補償部分煉油虧損。
2008年上半年,這個問題再次出現,規模比以往大得多,當時全球石油價格大幅上漲,中國的汽油和柴油零售價格都低於美國的零售價,並且在所有進口石油的新興市場國家中最低。
5. 我想知道國內石油價格是誰定的定價的依據是什麼
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是由中國國務院職能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簡稱發改委)牽頭於2008年11月25日前後擬定並獲審批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主要內容是: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的定價機制,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並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
1、而最高零售價格,是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上流通環節差價來確定的。同時,新方案提出,將原允許企業根據政府指導價格上下浮動8%降為4%左右,折成額度取整確定。
2、中國現行的成品油定價調整機制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個工作日為周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幅度超過4%時,即調整國內成品油的價格並向社會發布相關價格信息。
3、2008年底進行的成品油價格和燃油稅費改革,目的在於理順成品油和原油的價格關系,形成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地間接接軌的定價機制。
4、根據新的價格形成辦法,國際油價連續22個工作日日均漲幅或跌幅超過4%,就應考慮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整,以使成品油價格能夠更真實、更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促進資源合理利用與公平競爭。
(5)中國石油價是怎麼定擴展閱讀:
石油性質:
1、具有代表性的大慶石油屬低硫石蠟基石油,已開采酌石油以低硫石蠟基居多。這種石油,硫含量低,含蠟量高,凝點高,能生產出優質的煤油、柴油、溶劑油、潤滑油及商品石蠟,直餾汽油的感鉛性好。
2、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膠質含量高,屬含硫石蠟基。其直餾汽油餾分產率高,感鉛性也好。柴油餾分的十六烷值高,閃點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經精製後可生產輕柴油與專用柴油。潤滑油餾分中,有一部分組分的粘度指數在90以上,是生產內燃機油的良好的原料。
3、有的石油硫含量低,含蠟量較高,屬低硫環烷一中間基。其汽油餾分感鉛性好,且也富含環烷烴與芳香烴,故也是催化重整的良好原料。柴油餾分的凝點及硫含量均較低,酸度較大,產品需鹼洗。減壓渣油經氧化後可生產石油建築瀝青。
另有些低凝石油硫含量低、含蠟量也低,屬低硫中間基。適於生產一些特殊性能的低凝產品,同時還可提取環烷酸是不可多得的寶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