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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轉業士官怎麼交企業年金

發布時間: 2024-10-09 23:51:02

❶ 地方有職業年金了,部隊是否有職業年金

【摘要】 立足於軍人對職業年金的需求特徵,比較現金余額計劃相對於其他計劃的優勢,本文選取了帶有個人名義賬戶制的職業年金計劃,在設定軍人職業年金計劃的待遇目標的基礎上,對職業年金的籌資、領取條件及方式、職業年金權益轉移接續做出了基本設計。
中國論文網 http://www.xzbu.com/2/view-5980255.htm
【關鍵詞】 現金余額計劃 軍人職業年金 框架
為了縮小因轉業去向不同所帶來的養老待遇差異,同時也為下一步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供空間,從補償轉業軍人不同去向導致的養老金水平待遇差距這一角度出發設計軍人職業年金是必要的,對於縮小軍隊轉業幹部的待遇差距、豐富軍人養老金來源渠道、促進軍事人力資本的合理流動具有重要意義。
一、計劃類型選擇
1、年金計劃類型
按照計發辦法,職業年金可分為待遇確定(DB)和繳費確定(DC)兩種基本模式。待遇確定型計劃按預定標准退休後獲得權益,個人不承擔任何投資風險。繳費確定型計劃的個人養老金水平則完全取決於其個人賬戶內的繳費及其投資收益。混合型養老金計劃結合了DB和DC兩種模式各自的特點,它能較好地降低年金的運行成本,同時又能保證參與者享有類似DB型年金較穩定的養老金,避免個人承擔投資風險,是軍人職業年金的不錯選擇。主要的混合年金計劃有現金余額計劃(Cash Balance Plan)、資產凈值計劃(Pension Equity Plan)、保底退休金計劃(floor-offset pension plan)等。
2、比較與選擇
現金余額計劃(cash balance plan)主要由僱主繳費,通過個人虛擬賬戶記錄其繳費和利息所得,其計劃權益的可轉移性使得養老金權益具有了很強的流動性,比較適合軍隊這種人員流動性較強的團體使用。
保底退休金計劃(floor-offset pension plan)將DC和DB兩個計劃並列建立,互補運作。實際上相當於帶有附加條件的DC計劃,需要提供兩部分的運作情況報告以及兩部分互動運作後的綜合報告,所以管理難度大,其運作成本太高,並不適合人員基數大的軍隊使用。
資產凈值計劃(Pension Equity Plan)也可以滿足流動性的需要。該計劃積累的不是繳費額而是每年的百分比,其透明性稍差,而目前我國建立的企業年金或即將推行的職業年金多以DC型為主,若軍人職業年金採取該方式則兼容性稍差。
生命周期計劃(the life-cycle plans)實際上相當於可變型年金計劃,在雇員工作初期或在一定年齡之前是以DC形式存在的,當雇員達到一定的年齡或者為僱主服務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轉換為DB計劃。它既滿足了年輕軍官對養老金權益可攜帶性的需求,又照顧了中高級軍官對豐厚退休待遇的需要。但這一計劃的運作成本也很大,每年需要將達到DB計劃條件人員的養老金數額轉換為DB計劃下退休後所享受的養老金權益百分比積累,這實際上與現行的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相似。
考慮到我國未來將逐步建立全民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現金余額計劃其實更適合軍人職業年金計劃,它採用個人名義賬戶進行養老金資金數額積累,透明性高,易於轉移。由於採用名義賬戶管理,只需要計算每個賬戶每期的養老金積累額,管理成本也不大,既滿足了個人的需要,也利於整體管理。
二、待遇目標
1、替代率水平
有關數據顯示公務員與企業養老金兩者的替代率差距均在35%以上。考慮到轉業至企業的軍官享有一次性的養老保險補貼,同時,替代率水平設定太高,所需的名義繳費率會增加,它將影響到軍人當期的實際工資水平,也會使財政負擔加大。因此,軍人職業年金計劃的替代率水平應設計為25%左右,使軍隊幹部轉業至機關單位與事業單位或企業的養老金收入基本持平,等到時機成熟後再逐漸上調替代率水平。
2、計劃資產目標
在一定的目標替代率下,依據對未來工資、利率和領取人口死亡率等精算假設,可計算出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在退休當年的價值,設這一目標養老金價值為Mr:
Mr=R×Sr-1■■(1+g■■)×■(1+i■■)■×tP■■
R為設定的替代率水平,Sr-1為退休前一年工資水平,max為按照中國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00-2003)中男女55歲時平均余命計算出來的存活年齡,其中男性取82歲,女性取85歲。g■■為退休後第t年的平均工資增長率,i■■為退休後第t年的利率,tP■■為r歲-r+t歲的存活概率。其中tP■■計算公式為:
tP■■=■
其中,lx為中國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中x歲的生存人數。
軍人的個人現金余額賬戶由計劃的名義繳費率和賬戶累積利率決定。在軍人正常退休時,其個人名義賬戶的目標金額為退休後領取職業年金的現值Mr,此時點的實際資產等於名義賬戶金額。設計劃資產為Ar,個人名義賬戶金額為CBr,則Ar=CBr=Mr。
3、計劃名義積累及實際籌資
現金余額計劃通過名義賬戶進行積累,具有名義賬戶的特點,名義賬戶與計劃資產通過精算負債實現聯系,當名義賬戶確定時,精算負債可作為籌資目標對計劃資產進行累積,精算負債可以通過精算成本估計的方式得到。軍人職業年金計劃側重點主要是保障退休軍人穩定的年金收入,所以在計劃設計時可以犧牲計劃成本分配的靈活性,設定計劃每年的實際繳費與計劃的正常成本相同,計劃累積資產等於精算負債。在軍人退休時,計劃累積資產=精算負債=名義帳戶金額,即:
Px=NCx Ax=ALx Ar=ALr=CBr
其中,Px、NCx、Ax、ALx分別為x歲時的實際繳費、正常成本、累積資產及精算負債。
三、范圍與籌資模式
1、覆蓋范圍
考慮到我國兵役法中有關義務兵的專門規定,義務兵是履行國防義務,服役期短,而且並不是一種社會職業,因此現階段軍人補充養老保險對象一般不包括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主要面向軍官、文職幹部、士官等有工薪收入的軍人。此外,在退出計劃領取職業年金時要除去以下幾類人員:一是目前退休制度下退役到公務員崗位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崗位的軍人,按照公務員退休待遇執行。二是自主擇業的軍官、文職幹部。按照現有政策,這部分人員實行退役金保障制度。三是退役後作退休安置的軍人。軍人退休後實行退休金養老保障制度。四是退役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他們由國家供養終身,不需要通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解決養老問題。對於以上人員返還個人所繳部分的本息和,其中退役至公務員崗位的軍人在以後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後再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具體調整。 2、籌集方式
為了更方便地與地方養老金制度轉移接續,軍人職業年金應採取基金積累型,單位和個人按照6∶4的比例共同繳費,採用個人名義賬戶管理。考慮到軍隊職業年金推行上則具有政策性特點,與地方公務員、事業編制度類似,在推行上應強制全員參加。
3、繳費率
現金余額賬戶完全通過工資的一定比例進行積累,從而在退休時達到計劃資產目標。具體公式表達為:
CBr=■S■×S■×■(1+i■■)
Mr=R×S■■■■×tP■■
在達到退休時點時,根據CBr=Mr,以每年的繳費率是工資的固定比例為常數,所以根據上式有:
St=■ 在知道了各年工資水平、工資增長率、退休後貼現利率和男、女死亡率的情況下,可以得到各年參與計劃的「新人」所需的繳費率。
四、領取條件及支付方式
養老金的作用是為個人退休後的生活水平提供保障,補充保險可以採取退役時一次性給付和在退休後生存期間內以年金形式給付兩種方式。如果是一次性給付,則需要個人尋找合理的投資渠道保證這筆資金的增值和保值,滿足今後生活消費的需要,如果保險金滿足的是平均壽命的人,那麼長壽的人必然在老年時陷入貧困,這相當於將投資風險完全交與個人。在當前投資面臨很大風險的情況下,這可能使所積累的補充養老金貶值或化為烏有。而採取後一種在生存年限內按年金的形式給付,則上述長壽風險、投資風險均可以避免。因此,軍人職業年金應該以年金形式發放,使軍人退休後能夠定期得到穩定的退休福利補貼,並且在未達到領取條件時不得提前支取。
五、權益的轉移接續
從地方轉入部隊的人員,成為軍人後自動轉入職業年金計劃。如果本人在地方工作期間加入了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計劃,年金積累可以直接轉入個人名義帳戶,職業年金的繳費率與其他人員保持一致。
軍人在退出現役轉入地方時,如果進入政府機關,返還名義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和(目前公務員養老保險未做改革,仍是採取退休金制度)。如果進入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工作單位設有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計劃,在軍隊職業年金計劃下積累的金額全額轉入DC型企業年金計劃或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計劃。如果所轉入單位沒有設立職業年金,則軍人在轉業時的賬戶余額將按照計劃所設定的利率繼續積累,等到其退休時(按軍人退休年齡55歲計),計算每年可以從職業年金賬戶中獲得年金金額。計算公式為:
CBk×■(1+i■■)=B×■■(1+g■■)×■(1+i■■)■×tP■■
其中,CBk是名義賬戶金額,k表示轉業時的年齡,r為退休年齡,i■■和 i■■分別為計劃設定的賬戶累積利率和折現利率,g■■為社會工資增長率,B為退休時年金的領取金額,tP■■為退休後r-r+t的存活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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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庄序瑩、范琦、劉磊:轉軌時期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運行模式研究[J].財經研究,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