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石油提煉出的產品順序
在石油精煉過程中,原油首先被加熱,然後在不同的蒸發溫度下,根據烴鏈長度的不同將其分離。這些不同長度的烴鏈具有不同的特性,因此它們被用於不同的目的。
1. 石油氣:用於加熱、烹飪和製造塑料。主要由長度小於4個碳原子的烷烴組成,也稱為甲烷、乙烷、丙烷和丁烷。這些物質的沸點低於40℃,通常會被加壓液化為LPG(液化石油氣)。
2. 石腦油或輕石油:這是一種中間產物,將被進一步加工為汽油。它主要由長度在5到9個碳原子之間的烷烴混合物組成,其沸點范圍在60到100℃之間。
3. 汽油:用作發動機燃料,主要由長度在5到12個碳原子之間的烷烴和環烷烴混合物組成,沸點范圍在40到205℃之間。
4. 煤油:用作噴氣發動機和拖拉機的燃料,同時也是製造其他產品的原材料。它主要由長度在10到18個碳原子之間的烷烴和芳香烴混合物組成,沸點范圍在175到325℃之間。
5. 柴油或分餾柴油:用作柴油機燃料或加熱用油,同時也是製造其他產品的原材料。它主要由長度大於等於12個碳原子的烷烴組成,沸點范圍在250到350℃之間。
6. 潤滑油:用於發動機潤滑油、潤滑脂和其他潤滑劑。它主要由長度在20到50個碳原子之間的烷烴、環烷烴和芳香烴組成,沸點范圍在300到370℃之間。
7. 重油或燃料油:用作工業燃料,同時也是製造其他產品的原材料。它主要由長度在20到70個碳原子之間的烷烴、環烷烴和芳香烴組成,沸點范圍在370到600℃之間。
8. 渣油:用作焦炭、瀝青、焦油和蠟的原料,同時也是製造其他產品的原材料。它主要由碳原子數大於等於70的多環化合物組成,沸點高於600℃。
石油煉化的常見工藝流程包括常減壓蒸餾、催化裂化、延遲焦化、加氫裂化、溶劑脫瀝青、加氫精製和催化重整。這些工藝流程最終會產生各種產品,例如石腦油、粗柴油(瓦斯油)、渣油、瀝青、減一線等。催化裂化的產品包括汽油、柴油、油漿(重質餾分油)、液體丙烯、液化氣等。延遲焦化的主要產品有蠟油、柴油、焦碳、粗汽油和部分氣體。加氫裂化的產品主要是輕質油,而加氫精製則用於生產精製改質後的汽油、柴油、煤油、潤滑油、石油蠟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