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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庫周邊有什麼好

發布時間: 2025-01-11 21:06:52

❶ 住家挨著石油庫有什麼影響

不好啊!!!!!!要陪錢才行的
據有關專家介紹,石油的基本成分是烷烴、芳香烴等碳氫化合物,具有這些烴類化合物的毒性。

趙章元指出,石油對環境的污染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油氣揮發污染大氣環境,表現為油氣揮發物與其它有害氣體被太陽紫外線照射後,發生物理化學反應,生成光化學煙霧,產生致癌物和溫室效應,破壞臭氧層等。二是地下油罐和輸油管線腐蝕滲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不僅造成土壤鹽鹼化、毒化,導致土壤破壞和廢毀,而且其有毒物能通過農作物尤其是地下水進入食物鏈系統,最終直接危害人類。

研究表明,汽油、柴油、煤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對人的神經系統、泌尿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血液系統等都有危害。國外研究發現,生活在加油站或者汽車修理廠附近的孩子患急性白血病的風險要高出平均水平4倍,這些孩子得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的幾率比住在同一地區但不在加油站附近的孩子高7倍。

有關統計表明,全國每年新生兒出生缺陷高達80萬-120萬人;全國每年死於肝癌的患者超過11萬人,佔世界每年肝癌死亡患者的比例高達42.5%。環境生物學研究和國際科研成果表明,上述某些病態的發生,與環境中有毒物的增加量直接相關,尤其與加油站和垃圾填埋場等污染源的污染日益加重相關。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已把加油站與垃圾填埋場看成是地球上的兩顆"毒瘤"。

❷ 石油庫是如何進行等級劃分的

石油庫是儲存原油、汽油、煤油、柴油、噴氣燃料、溶劑油、潤滑油和重油等整裝、散裝油品的獨立或企業附屬的倉庫或設施。具有一定規模的儲存石油或石油產品的綜合性設施。品種分類1、按儲油品種分為原油庫和成品油庫。
石油庫等級是按照庫容劃分的,也就是所有油罐的總容量,一般大於等於10萬立方米的屬於一級油庫、3萬立方米到10萬立方米之間的為二級油庫,1萬立方米到3萬之間的為三級油庫,0.1萬立方米到1萬立方米之間的為四級油庫,小於0.1萬立方米的為五級油庫。
石油庫庫址選擇
1.石油庫的庫址選擇應根據建設規模、地域環境、油庫各區的功能及作業性質、重要程度,以及可能與鄰近建(構)築物、設施之間的相互影響等,綜合考慮庫址的具體位置,並應符合城鎮規劃、環境保護、防火安全和職業衛生的要求,且交通運輸應方便。
2.企業附屬石油庫的庫址,應結合該企業主體建(構)築物及設備、設施統一考慮,並應符合城鎮或工業區規劃、環境保護和防火安全的要求。
3.石油庫的庫址應具備良好的地質條件,不得選擇在有土崩、斷層、滑坡、沼澤、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區和地下礦藏開采後有可能塌陷的地區。
4.一、二、三級石油庫的庫址,不得選在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及以上的地區。
5.一級石油庫不宜建在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的Ⅳ類場地地區。
6.覆土立式油罐區宜在山區或建成後能與周圍地形環境相協調的地帶選址。
7.石油庫應選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內澇威脅的地帶;當不可避免時,應採取可靠的防洪、排澇措施。
8. 一級石油庫防洪標准應按重現期不小於100年設計;二、三級石油庫防洪標准應按重現期不小於50年設計;四、五級石油庫防洪標准應按重現期不小於25年設計。

❸ 如何做好油庫(站)的安全管理,並採取哪些措施

(一)油庫防火措施
1.選擇庫址應考慮消防安全
①石油庫的位置應盡量避開大中型城市、大型水庫、重要的交通樞紐、機場、電站、重點工礦企業和其他軍事戰略目標,以免相互影響,增加各種不安全因素。 ②石油庫的庫址應選擇在交通方便的地方,盡量便於消防車到達。以鐵路運輸為主的石油庫,應靠近有條件接軌的地方,以水運為主的石油庫,應靠近有條件建築裝卸油品碼頭的地方。 ③石油庫的庫址應選擇在地勢較為平坦的地方,庫址的自然地形最好具有較為明顯的坡度,自然地形坡度不宜小於千分之五,以便於石油庫排水和進行油品自流作業。若在丘陵地區建庫,宜選擇在地勢較低又不被洪水淹沒的地方。 ④石油庫周圍有明火時,庫址宜選擇在常年主導風向的側風向,當設在側風向有困難時,應根據明火有無飛火的可能來選擇。若是無飛火可能的明火,可選擇在明火的下風方位,若是有飛火可能的明火,應選擇在明火的上風向,而且還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小於30米)。 ⑤石油庫位於岸邊時,應與居民點、碼頭、橋梁等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並應選擇在江、河的下游地帶,以免油品著火時順流而下。 ⑥在地震區建造石油庫時,應考慮抗震設施。在地震裂度大於或等於9度的地震區,不應建造1—1級石油庫。 ⑦庫址應選擇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方。不應建在有土崩、斷層、滑坡、沼澤、流砂及泥石流的地區,也不宜建在3級濕陷性大孔土地區。⑧石油庫與周圍企業、居住區、交通線等處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2.油庫布置的防火要求
(1)鐵路收發區應盡可能地設在石油庫的邊緣地區,避免與庫內道路及石油庫的出人口相交,裝卸油品作業線中心線至庫內道路(除消防道路外)的距離,不應小於10米,並應布置在輔助作業區的上風向。為了防止靜電和外部雜散電流導入庫內引起火災,作業線路與外部鐵路應絕緣,可在鐵路連結處的魚尾板中夾一套石棉墊等絕緣材料,並採取路軌接地措施,每100米一個接地。鐵路收發區的長邊兩側宜設消防道路,此道路應與庫內道路相連成環狀。當設環形道路有困難時,可採用盡頭式消防車道,但應有15米X15米的回車場。(2)裝卸油品碼頭與石油庫內其它建(構)築之間的防火距離,要符合國家規定標准。(3)儲油罐區。罐區內油罐的布置,必須考慮油氣擴散、火焰輻射熱、油品性質、油罐類型及消防力量和撲救條件等因素合理布置。①石油庫的地上油罐區,宜根據地形條件布置在比裝卸區高的地區。油罐距石油庫內其它建築物的距離應符合國家規定。②油罐地區地坪應保持不小於0.01的坡度,坡向排水閘或水封井。凡輔砌夯築的場地不應有裂縫和凹坑,裂縫要填實,沉降縫要用石棉水泥填實抹平,以防止滲水、滲油和油氣積聚。③石油庫的油罐,應按下列要求成組布置:第一,同一個油罐線內宜布置汕品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近的油罐。第二,地上油罐不宜與半地下、地下油罐布置在同一個油罐組內。第三,一個油罐組內油罐的總容量,固定頂油罐單罐容量小於或等於5萬立方米時,總容量不應大於10萬立方米;浮頂油罐或內浮頂油罐單罐容量小於或等於5萬立方米時,總容量不應大於20萬立方米。單罐容量大於5萬立方米的浮頂罐或內浮頂油罐不應大於50萬立方米。第四,一個油罐組內的油罐不應多於12座,但單罐容量小於1000立方米的油罐組和儲存丙B類油品的油罐組內的油罐座數可不受此限。④地上油罐組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第一,地上油罐組內的油罐不應超過兩排,單罐容量不大於1000立方米的儲存丙B類油品的油罐不應超過四排。第二,立式油罐的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於5米;卧式油罐的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於3米。(4)罐區防火堤。地上油罐與半地下油罐的油罐組,均應設防火堤。防火堤的基本要求是:①防火堤應為不燃材料建造;提高1.0-1.6米(比計算高度高出0.2米為宜);土質防火堤堤寬不小於0.5米。②防火堤內平地應有1—5%的排水坡度,並應設帶閘門的下水道和水封井。③防火堤內所構成的空間容積,對於固定頂油罐,不應小於油罐組內一個最大油罐的容量;對於浮頂油罐或內浮頂油罐應不小於堤內地上一個最大油罐儲量的一半。當固定頂油罐與浮頂或內浮頂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組內時,應取上述兩種情況規定的較大值。④罐組內,總容量大2萬立方米,且油罐多於兩個時,防火堤應設隔堤,其堤頂應比防火堤低0.2—0.3米。沸溢性油晶儲罐不論其容量大小,均應兩個油罐設一堤隔。⑤防火堤不得開洞挖孔。(5)灌油間。輕質油灌油間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2級,其餘油品灌油間不應低於3級。灌油間應為不發火的地坪,地面應坡向集油溝及集油井。灌油柱的相互距離應為2米以上。對於直接向汽車上空桶灌裝的灌油間,應設置1.1米高的汽車停靠站台,並在灌裝時先接好接線。灌裝間的寬度應為3米左右,長度據灌油柱數目確定,且灌油柱之間的間距不小於一輛車的寬度,保證灌裝間內通風良好。輕質油品和重質油品,應分別設置在單獨的灌油間內。設置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時,應用防火牆隔開。供灌裝使用的計量油罐應與灌油間無門窗、孔的外牆相距2米以上,並圍有防火堤。每隻計量罐的容量應不超過25立方米,一組計量罐的總量不應超過200立方米,計量罐之間距離應不小於1米。當潤滑油油罐間與潤滑油桶裝倉庫設在一起時,兩者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牆。汽、煤、柴油等油品的灌裝安全流速控制在4.5米/秒之內。(6)消防道路。油庫內道路應盡可能布置成環形道。對於庫內有汽車往返交叉作業的地段,其路面寬度應為6米的雙車道,對於較少行駛車輛的路段,其路面寬度應為不小於3.5米的單車道,但應在適當地段設會車道。油罐區消防道路,應盡量採用雙車道,並且路肩寬度應小於1米;路邊距防火堤基腳不小於3米。消防道路兩側不宜栽植樹木。(二)油罐的防火設施
1.油罐的基本要求。油罐應採用鋼油罐,並應建造在不燃材料的基礎上,絕熱層應為不燃材料。不準安裝玻璃液面計和取樣閥。2.立式金屬油罐。浮頂罐頂的全部或部分是用兩層鋼板焊接而成,其四周用耐油膠皮以彈簧壓緊在內壁上保持封閉。內浮頂與罐體間必須設置靜電引出線路,而且應在罐壁上部和拱頂開設足夠數量的通氣孔,使浮頂上部空間能形成氣體對流。一般做法是在拱段中央設置一個不小於直徑250毫米的罐頂通氣孔上有防雨罩),在罐壁頂部開幾個通氣孔,其環向間距不超過10米且均勻分布。罐壁通氣孔的總開孔面積,要求海米油罐直徑在0.06平方米以上。3.卧式金屬油罐。卧式油罐支座應為非燃燒體,而且支座下面不得搭建建(構)築物,或作其他用途。地下式卧罐上亦不許建造房屋等。4.非金屬油罐。非金屬油罐有鋼筋混凝土油罐、磚砌混凝土抹面油罐、石砌油罐、土油罐等數種,大多為地下或半地下式,一般只准用於儲存重質油晶。5.油罐各種附件要齊全、可靠。油罐一般設有梯子平台、人孔、量油孔、透光孔、進出油口、保障活門、放水管、脹油管和進氣支管、呼吸閥、通氣孔、阻火器、加熱(或冷卻)裝置,溫度及液面測量裝置、攪拌裝置等附件。附件的主要材料一般應與罐體材料相同。(三)輸油設備的防火措施
1.油泵
輸送輕質油品的油泵應採用離心泵及防爆型電機。如為非防爆型電機時,應將油泵與電機用嚴密的磚牆隔開。2.油泵房
泵房建築,應全部由耐火材料建造,地面應為混凝土抹灰地坪,門窗開在泵房的兩端,門向外開;窗戶的自然採光面積不小於泵房面積的1/6,室內通風應良好。地下和半地下輕油泵房的通風排氣,應不使泵房內油蒸氣濃度超過1.58%(體積)。泵房內不得有悶頂、夾層;房基不能與泵基相連。泵房內應採用防爆型照明燈具。使用內燃機作動力時,內燃機所用的燃油箱,應設置在泵房牆外無門窗的不燃基礎上,並且引油管的兩端均應裝設控制閥門,引油管由地面向上引向內燃機。當一個泵房內安裝輸送不同油品的油泵時,泵房的要求均應符合輸送閃點最低油品的要求。泵房內禁止安裝臨時性、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敷設臨時管道;不得採用皮帶傳動裝置。當泵房相鄰的附屬建築內布置10千伏電壓以下的變配電設備、計量儀表站、工作人員休息室時,都必須以不燃材料的實體牆同泵房隔開,隔牆只允許穿過與泵房有關的電纜(線)保護套管;穿牆套孔洞,應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填實,並各有單獨出入門。泵房的門窗與變配電間的門窗之間最短距離不能小於6米。如限於條件,則應設自動關閉裝置,窗為不能開啟的固定窗。配電間地坪應高於泵房地坪0.6米。設有真空系統的泵房,真空罐應設在泵房的外面。在泵房的閥組場所,應有能將油品經水封引入集油井的設施,集油井應加蓋,並有可以用泵抽除的設施。泵與泵,泵與牆之間的凈距一般為1米。平時應注意油泵系統的檢查維護,保證油泵、閥件、管線不滲不漏;附設儀表齊全、靈敏,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3.輸油管線
油庫各個作業區域都廣布有輸油管線,主要有地下敷設、埋地敷設和管線敷設三種布置形式。防火要求是:(1)不得將油管敷設在建築物的上面或下面。當穿越鐵路及庫內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時,交角不宜小於60度,並應在管外裝保護的鋼制套管,套管外壁頂到鐵路軌面不應小於0.8米,道路路面應在0.6米以上,套管兩端越過路至少2米。套管內的油管應是焊接。(2)地上油管應架設在不燃燒材料製成的交架上,其保溫層應為不燃的玻璃棉、石棉泥等材料。其與門窗、孔洞的建(構)築物的牆壁保持不少於3米的距離,與無門窗、孔洞的建(構)築物的牆壁保持1米以上的間距。當跨越鐵路時,其凈空高度應在5.5米以上;跨越公路時,應在4.5米以上;跨越人行道時,應在2.2米以上。(3)地下輸油管路埋管深度低於相鄰建築(構)物基礎深度時,應按地上管路規定執行。地下管線與電纜相交,油管應在電纜下方不少於1米深度;與下水道相交,應在下水道以下1.5米的深度位置通過。地下管路經過的地面上方堆放各種物品。(4)多條管線平行敷設,其間距不應小於10厘米,蒸汽管線不準和輸送輕質油品的管線並行敷設。地上和明溝敷設的輸油管路應按要求裝設熱脹冷縮的補償器。(5)油管應定期(一、二年一次)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四)有完善的防靜電和防雷設施
1.防靜電
油庫內容器、管道、裝卸油設施等,均應作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0歐姆。為減少靜電的產生,可採取控制油晶流速、添加抗靜電過濾時給油品留有足夠的消除靜電時間等措施。2.防雷擊
為了保證油罐的安全,油罐需裝設防雷裝置。目前常見的避雷裝置有避雷針、避雷網、避雷帶、避雷線等。(五)貯油容器的安全貯油容量
嚴格控制油罐的容量對於滅火和防火工作都極為重要,油罐安全儲油高度、油罐安全容量按有關規定的方法來確定和計算。油桶灌裝油晶的數量,應按季節氣候情況確定,一般油桶的灌裝系數保持93—95%。(六)油罐清洗、油庫檢修的防火要求
1.油罐清洗
油罐發生滲漏或者其它損壞,需要進行倒空檢查或動火檢修,一般程序都是對倒空後的油罐進行清洗,並排除罐內油氣,然後進行檢修施工。在洗罐、排氣和施工期間有著較大火災爆炸危險性,必須嚴格規范操作,嚴格防火措施。(1)清洗的一般要求。清洗前要成立由領導、技術人員、安全保衛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要劃定危險區域范圍,危險區域內臨近罐要停止作業,設立警戒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明確專人進行現場監護或由消防隊員負責監護。為了提高清洗油罐作業的安全性,可採取改貯油品的過渡措施。(2)油罐在清洗作業時,不能利用輸油管線代替洗罐用的進水管線;不要從油罐頂部進行噴濺或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壓水槍或使用噴射蒸汽沖洗油罐壁;沖洗下來的含油污水排人專門下水道內,底液必須用泵吸盡,抽液設備必須防爆防靜電。作業人員應穿著不產生靜電的服裝和鞋子。洞庫或葡萄群體式覆土隱蔽庫應停止收油作業。凡在罐內換板補漏或其它焊接作業後,要按照規定試水試壓,合格後方可封罐交付使用。2.油庫檢修
(1)檢修動火的一般要求。動火前要進行現場察看,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施工和滅火方案。施工前要清除動火場所周圍的一切雜草、油腳污泥及其它可燃物,配齊必要的安全檢測設備和消防器材。油罐庫區的消防設備和滅火裝置要保證可靠,施工時應指派熟練技工操作,明確專(兼)職消防人員或消防隊進行現場監護,以防萬一。(2)油罐動火檢修。清出檢修油罐內全部油品,在油罐人孔口用消防水槍洗油罐壁污垢,並將罐內含油積水用泵抽出,清除出來的污油、銹屑應在罐外安全的地方埋人地下。含硫油的沉積污垢必須在潮濕狀態下及時埋入庫外地下。動火前應通過氣樣分析有無爆炸危險,或用測爆儀在測量孔、採光孔等各個孔口處以及罐內底部和容易積聚油氣的死角等處測查油氣,如升降管、中心柱等處,特別要注意罐底焊封不良好,下部可能儲存積油。最好用兩台以上測爆儀同時進行測定,便於核對數據,防止因測爆儀失靈出現假象。(3)輸油管道動火檢修。輸油管道動火前,應排除管內積油後拆卸,並用水徹底清洗干凈,敞開管口通風,移至指定地點動火。無條件拆卸的油罐線,在排除管內存油後,根據管線的輸油品危險程度,分別採用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焊接管道,應將距離該管道焊接外20米內油罐中的輕質油口移至它罐,並在罐內充水,被修管段內兩端均應拆離,保持敞口。不修理的管段端頭應用盲板封閉。若用蒸汽沖刷管道,要防止管道冷卻時產生真空,從尚未拆開的管道中流人油液或油氣,而在動火時發生火災危險。(七)完善消防設施
1.油庫應根據油罐形式,油品火災危險性,油品等級及與相鄰近單位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消防設施。油庫的消防設施,一般包括消防給水和空氣泡沫滅火系統。消防給水包括消防給水管道、消火栓、消防泵站、消防水池等設施。空氣泡沫滅火系統包括消防泡沫泵房、泡沫液罐、泡沫供給管線、泡沫產生器等設施。消防設施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有關規范的要求。2.油庫內的各種場所,應根據滅火需要設置滅火器具,其種類和數量可根據場所的性質、危險性、佔地面積等因素綜合考慮。3.消防設施和滅火器具要定期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換葯,使其處於完好狀態。4.油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滅火作戰計劃,並編制圖表和說明,作為滅火訓練的主要內容。滅火作戰計劃制定後報上級和公安。

❹ 油罐的安全距離問題

加油站站房距埋地油罐距離應不小於4米,與加油站等級無關。

《石油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八條當庫址選定在靠近山林時,石油庫應在庫區周圍修築防火溝、防火牆或防火帶,定期對防火溝、牆內的枯枝落葉、荒草等進行清理,防止山火侵襲。

第九條儲存甲B類液體的儲罐應單獨設置防火隔堤,隔堤內的雨、污排閥門應採用遠程式控制制閥。

第十條儲罐間防火距離應滿足有關標准規范的要求,新建的外浮頂儲罐罐組,罐組內油罐之間的防火距離不宜小於0.5倍相鄰儲罐中較大儲罐的直徑,對防火距離為0.4倍相鄰儲罐中較大儲罐的直徑的外浮頂儲罐罐組應適當增加消防水及泡沫液的儲備量。

《石油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石油庫安全生產與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石油庫的新建、改建、擴建和生產運行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本規定所稱石油庫,系指油田、煉化、銷售、儲運企業的收發和儲存原油、液化石油氣、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劑油、潤滑油和重油等地上儲存設施。用於國防科研生產以及港口碼頭范圍內的石油庫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石油庫所屬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要保證投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石油庫安全管理規定

❺ 石油庫周圍建築的設置有何要求。多遠范圍內不應設居住建築

根據G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按照油庫的大小,油庫分成5級,分別對應容量為大於10萬,3-10萬,1-3萬,1000-10000,1000以下。對應的不允許設置居住區的距離分別為100,90,80,70,,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