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東西放入水中能燃燒
單質金屬:鈉、鉀、銣、銫。 鈉、鉀、銣、銫因為它們的最外層、電子數是1,最活潑的電子,能與水中的OH-結合,生成新物質,就發生化學反應。
燃燒及燃燒的條件
1、通常的燃燒是指可燃物跟氧氣發生的一種發光、發熱的劇烈的氧化反應。
燃燒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⑴可燃物;⑵與氧氣(或空氣)接觸;⑶溫度達到可燃物的著火點。
影響燃燒現象的因素:可燃物的性質、氧氣的濃度、與氧氣的接觸面積
使燃料充分燃燒的兩個條件:要有足夠多的空氣;燃料與空氣有足夠大的接觸面積。
2、著火點:達到燃燒所需的最低溫度。著火點是物質本身的固有屬性。因此不能說用降低著火點的方法來滅火,而只能是降溫到著火點以下。
(1)石油對鈉與水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在燃燒過程中,燃料、氧氣和燃燒產物三者之間進行 著動量、熱量和質量傳遞,形成火焰這種有多組分濃度梯 度和不等溫兩相流動的復雜結構。
火焰內部的這些傳遞借層流分子轉移或湍流微團轉移來實現,工業燃燒裝置屮則以湍流微團轉移為主。
即可燃物開始燃燒。可燃物必須有一定的起始能量,達到一定的溫度和濃度,才能產生足夠快的反應速度而著火。
B. 石油對身體有害嗎
石油所含的苯和甲苯等有毒化合物進入了食物鏈,從低等的藻類、到高等哺乳動物,無一能倖免。成批海鳥被困在油污中,它們的羽毛,一旦沾上油污,就可能中毒或死亡。此外油污將沾粘在其毛皮上,使其無法承受本身的重量,因而溺斃。已被油污污染的海豹,一次又一次躍出水面,試圖把皮毛上的油污甩掉,但最後終於精疲力竭,掙扎著沉入海底。海象和鯨等大型海洋動物,也面臨同樣厄運。此外潛在的損害更進一步擴展到事件發生地的生態系統中,存活下來的生物在受到沖擊後的數年中,受毒物的影響也將遺傳至數種生物的後代。
石油產品所含有的石油氣、苯和芳香烴、硫化氫都具有一定的毒性,當達到人體中毒極限,被人體所吸入後,將會導致人員中毒。①石油氣體對人的危害:石油氣體在不存在苯和硫化氫的情況下,導致人員中毒的臨界值(TLV)在300×10—6,相當於可燃下限(LFL)的2%,具體現象見表6—3。②硫化氫對人的危害:硫化氫的中毒臨界值(TLV)為10×10—6,超過此臨界值濃度的氣體對人員產生的反應見表6—4。③苯和其他芳香烴的危害:芳香烴包括苯、甲苯和二甲苯,芳香烴的中毒臨界值一般小於其他石油烴類物質的中毒臨界值,尤其是苯,其中毒臨界值為10×10—6。吸入較高濃度苯氣的人員臨床表現為血液和骨髓發生病變。④惰性氣體中有毒氣體:向儲油裝置中充加惰性氣體是防火防爆的有效手段,但在惰性氣體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質,一旦被人體所吸入將會造成嚴重危害。其有害物質如下。氧化氮:一氧化氮為無色氣體,中毒臨界值為25×10—6。二氧化氮的中毒臨界值為3×10—6。二氧化硫:在惰性氣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為2×10—6~50×10—6,二氧化硫對人的眼睛、鼻、喉等器官有刺激作用,使人感到呼吸困難。一氧化碳:當燃燒不完全和燃燒緩慢時會產生200×10—6以上的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為無色無味,中毒臨界值為50×10—6,其中毒機理為阻止血液吸收氧氣,引起化學性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