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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運輸國組織設立的宗旨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5-04-24 21:58:03

『壹』 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宗旨是什麼

石油輸出國組織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的代表在巴格達開會,決定聯合起來共同對付西方石油公司,維護石油收入,14日,五國宣告成立石油輸出國組織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 OPEC) ,簡稱「歐佩克」。隨著成員的增加,歐佩克發展成為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產國的國際性石油組織。歐佩克總部設在維也納。

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宗旨是,協調和統一各成員國的石油政策,並確定以最適宜的手段來維護它們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主要機構有: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理事會,負責執行大會決議和指導該組織的管理;秘書處,在理事會指導下主持日常事務工作。秘書處內設有一專門機構——經濟委員會,協助該組織把國際石油價格穩定在公平合理的水平上。

出版物《石油輸出國組織公報》(月刊):《石油輸出國組織評論》(季刊);《年度報告》;《統計年報》。

2003年該組織成員石油總儲量為1191.125億噸,約佔世界石油儲量的69%,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成員分別是沙烏地阿拉伯(355.342億噸)、伊朗(172.329億噸)和伊拉克(157.534億噸)。2003年該組織成員原油產量為13.218億噸,約佔世界原油產量的39%,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成員分別是沙烏地阿拉伯(4.215億噸)、伊朗(1.865億噸)和奈及利亞(1.060億噸)。

為使石油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證,歐佩克實行石油生產配額制。為防止石油價格飈升,歐佩克可依據市場形勢增加其石油產量;為阻止石油價格下滑,歐佩克則可依據市場形勢減少其石油產量。

補充

「歐佩克」即石油輸出國組織。它是一個自願結成的政府間組織,對其成員國的石油政策進行協調、統一。歐佩克旨在通過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價格波動,確保國際石油市場上石油價格的穩定,保證各成員國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獲得穩定的石油收入,並為石油消費國提供足夠、經濟、長期的石油供應。

歐佩克是哪年成立的?

歐佩克是1960年9月14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成立的,創始成員國有5個,它們是: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1962年11月6日,歐佩克在聯合國秘書處備案,成為正式的國際組織。

具備何種資格才能成為歐佩克成員國?目前歐佩克都有哪些成員國?

歐佩克組織條例規定:「在根本利益上與各成員國相一致、確實可實現原油凈出口的任何國家,在為全權成員國的三分之二多數接納,並為所有創始成員國一致接納後,可成為本組織的全權成員國。」 該組織條例進一步區分了3類成員國的范疇:創始成員國———1960年9月出席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的歐佩克第一次會議,並簽署成立歐佩克原始協議的國家;全權成員國———包括創始成員國,以及加入歐佩克的申請已為大會所接受的所有國家;准成員國———雖未獲得全權成員國的資格,但在大會規定的特殊情況下仍為大會所接納的國家。 目前,歐佩克共有11個成員國(括弧內為加入歐佩克的時間),它們是:阿爾及利亞(1969年)、印度尼西亞(1962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亞(1962年)、奈及利亞(1971年)、卡達( 1961年)、沙烏地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聯合大公國(1967年)和委內瑞拉( 1960年)。

什麼是歐佩克大會?

歐佩克大會是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各成員國向大會派出以石油、礦產和能源部長(大臣)為首的代表團。大會每年召開兩次,如有需要還可召開特別會議。大會奉行全體成員國一致原則,每個成員國均為一票,負責制定該組織的大政方針,並決定以何種適當方式加以執行。 歐佩克大會同時還決定是否接納新的成員國,審議理事會就該組織事務提交的報告和建議。大會審議通過對來自任何一個成員國的理事的任命,並選舉理事會主席。大會有權要求理事會就涉及該組織利益的任何事項提交報告或提出建議。大會還要對理事會提交的歐佩克預算報告加以審議,並決定是否進行修訂。

什麼是歐佩克理事會?

歐佩克理事會類似於普通商業機構的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提名並經大會通過的理事組成,每兩年為一屆。理事會負責管理歐佩克的日常事務,執行大會決議,起草年度預算報告,並提交給大會審議通過。理事會還審議由秘書長向大會提交的有關歐佩克日常事務的報告。

什麼是歐佩克秘書處?

歐佩克秘書處依據歐佩克組織條例,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行使該組織的行政性職能。秘書處由秘書長、調研室、數據服務中心、能源形勢研究部門、石油市場分析部門、行政與人事部門、信息部門、秘書長辦公室以及法律室組成。秘書處1961年設立,辦公地點最初在日內瓦,後於1965年移至維也納。

歐佩克如何運作並發揮其作用?

歐佩克各成員國的代表(主要是代表團團長)在歐佩克大會上對其石油政策加以協調、統一,以促進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歐佩克秘書處負責該組織的日常事務,接受理事會的指令,由秘書長直接領導。歐佩克下設的經濟委員會、部長監察委員會等多個執行機構,則履行咨詢、磋商、協調等多項職能。 歐佩克成員國對當前形勢和市場走向加以分析預測,明確經濟增長速率和石油供求狀況等多項基本因素,然後據此磋商在其石油政策中進行何種調整。例如,在以往數次大會中,歐佩克成員國曾分別確定提高或是減少該組織的總體石油產量,以便維持石油價格的穩定,為消費國提供穩定的短期、中期乃至長期的石油供應。

歐佩克為什麼要設定石油生產配額?

歐佩克組織條例要求該組織致力於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因此,為使石油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證,歐佩克實行石油生產配額制。如果石油需求上升,或者某些產油國減少了石油產量,歐佩克將增加其石油產量,以阻止石油價格的飈升。為阻止石油價格下滑,歐佩克也有可能依據市場形勢減少石油的產量。

歐佩克能控制國際石油市場嗎?

歐佩克並不能控制國際石油市場,因其成員國的石油、天然氣產量分別只佔世界石油、天然氣總產量的40%和14%。但是,歐佩克成員國出口的石油佔世界石油貿易量的60%,對國際石油市場具有很強的影響力,特別是當其決定減少或增加石油產量時。 歐佩克旨在保持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並致力於向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穩定的石油供應,兼顧石油生產國與消費國雙方的利益。歐佩克通過自願減少石油產量,或在市場供應不足時增加石油產量的方法來達成上述目標。例如,1990 年海灣危機期間,歐佩克大幅度增加了石油產量,以彌補伊拉克遭經濟制裁後石油市場上出現的每天300萬桶的缺口。

『貳』 石油輸出國組織是怎麼成立的

1960年9月10日至14日,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的石油部長在巴格達開會。經過充分協商討論,5國石油部長一致認為,為了反擊國際石油壟斷公司,維護產油國的石油收入,有必要建立一個永久性的國際機構。9月14日,會議通過兩項決議,正式宣布成立石油輸出國組織。

石油輸出國組織章程規定:石油輸出國組織的主要宗旨是協商和統一各成員國的石油政策,確定最有效的手段,單獨地、集體地維護成員國的利益。

石油輸出國組織初建時有5個創始成員國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和委內瑞拉。根據石油輸出國組織章程規定,凡有大量的原油凈出口、包括全體創始成員國的一致同意,均可成為本組織的正式成員國。按照這條規定,卡達於1961年、印度尼西亞和利比亞於1962年、阿布扎比於1967年、阿爾及利亞於1969年、奈及利亞於1971年、厄瓜多於1973年、加彭於1974年先後加入了該組織。迄今,石油輸出國組織已有13個成員國,擁有1280萬平方公里土地,3.5億人口,成為第三世界規模最大的一個原料生產國組織。

『叄』 什麼是石油輸出國組織

1.石油輸出國組織,即OPEC——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中文音譯為歐佩克。成立於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歐佩克在聯合國秘書處備案,成為正式的國際組織。
2.其宗旨是協調和統一成員國的石油政策,維護各自和共同的利益。現有14個成員國是: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利比亞、幾內亞、奈及利亞、阿爾及利亞、安哥拉、厄瓜多、委內瑞拉、加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