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中標價、合同價、審定價 ,這三種價格有什麼區別呢為什麼審定價>合同價>中標價
中標價是投標中標時候的價格,合同價是中標以後和甲方簽訂合同時確定的價格。
法律分析
中標價格的意思是在集中采購招標活動中,投標人的報價通過了招標人各項綜合評價標准後,被評為最佳者的價格。就是確定的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所列明的投標報價,一旦選定中標人,也就視同招標人認可中標人的投標報價,因此,中標價格即為合同價格不能修改。合同價一般是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成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格。在中標之後,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就工程造價協商是否下浮和給予優惠。一般都會在中標價下浮2%-5%。下浮完的工程總造價就是合同價了。合同價屬於市場價格的范疇,不同於工程的實際造價。按照投資規模的不同,可分為建設項目總價承包合同價、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價、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價和技術及咨詢服務合同價;按計價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固定合同價、可調合同價和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價。審定價指國家相關部委或行業行政單位,按一定程序認可的價,審計部門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審核後的價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另行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等實質性內容,與中標合同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按照中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招標人和中標人在中標合同之外就明顯高於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單位捐贈財物等另行簽訂合同,變相降低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以該合同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貳』 固定單價合同屬於 可調價格合同嗎
固定價格合同——固定總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
可調價格合同——可調總價合同、可調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結算價=固定單價*實際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計價方式中,對固定總價 、固定單價兩者只能選擇一種,是不能同時存在的; 話說到此,你可能仍不會理解,其實簽訂總價合同或單價合同是與其工程的內容相關的,總價合同相對應的是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而單價合同相對應更多的是勞務分包合同; 另外固定單價合同強調的是單價固定其總價是不固定的;而可調總價合同強調的是市場的工、料、機等的價格發生變化時,都要調整(當然合同雙方會在合同中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