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買新車購置稅怎麼算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例:李群購買一輛小轎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價稅合計」為22.6萬元,「不含稅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本例中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為20萬元,應納車購稅為20×10%=2萬元。
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例:某企業從境外購買一輛自用的小汽車,報關進口時繳納關稅7.5萬元,繳納消費稅12.5萬元,《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關稅完稅價格為30萬元。
該企業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該進口車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30萬元)+關稅(7.5萬元)+消費稅(12.5萬元)=50萬元,應納車輛購置稅為50萬元×10%=5萬元。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稅務總局-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怎麼計算?
2. 車輛購置稅怎麼算
車輛無論發動機排量為多少,購置稅的稅率都是10%,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法是車輛的開票價格除以1.17再乘以0.1。除以1.17是扣除掉開票價格中增值稅的部分,乘以0.1是乘以車輛購置稅的稅率。舉例來說,一輛開票價為10萬的車,其購置稅為10萬除以1.17再乘以0.1等於8547元。
法律分析
在購車的時候,都會說到車輛的購置稅,車輛的購置稅在購車的費用中,除了車輛售價的費用之外,相對較大的一筆費用。購車時,購車的車款支付之後,在辦理車輛的牌照時,車輛購置稅是不需要繳納的一項費用。不過,車輛的購置稅並不是支付給車輛銷售方的,而是直接繳納給稅務局的,和車輛的銷售方其實是沒有什麼關系的。雖然很多時候,會選擇4S店代繳的方式,也僅是代繳,不只是直接4S店收取的費用。其實對於車輛購置稅的計算,以及稅率的多少,同樣也是有相關的規定的,根據相關稅法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本法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徵收。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徵收車輛購置稅。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根據以上條款規定,車輛的購置稅是必須要繳納的,當然,新能源車免稅的除外,這個是政策性的免除車輛購置稅。車輛購置稅的稅率固定的10%,這個是沒有變化的,計算方法就是用計稅價格乘以稅率來計算。主要是後面的車輛的計稅價格,為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款,讓購置稅的計算變得有些復雜了。那就要說一下車輛的增值稅了,簡單的來說,在購車時,和4S店最終談好的車輛價格,其實是包含車輛增值稅的價格。我們在付款之後,拿到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就可以看到,價稅合計,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的相關記錄。我們談好的車輛價格,對應的是價稅合計的價格金額。那麼,在計算車輛購置稅時,這個增值稅的部分是需要扣除的。汽車的增值稅稅率是13%,這是之前實施的調整之後的增值稅稅率,之前汽車增值稅率為16%,更早之前的是17%。那麼,汽車增值稅稅率的變化,都會看到不同時間段的,會有不同的車輛購置稅計算方法。不過,2021年適用的汽車增值稅稅率是13%,就按照13%來計算車輛的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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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三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徵收。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徵收車輛購置稅。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十一條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七條 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3. 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怎樣確定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為10%,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自用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0% ,其中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10% 車輛購置稅如何計算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按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 統一發票》上開具的價費合計金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率按7.5%計算)即為應繳納的車購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2010年12月28日下午消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將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統一按10%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此前購置稅率為7.5%
根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四)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五)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六)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 8萬公里 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七)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