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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損定損價格不夠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4-05-29 15:21:36

⑴ 保險公司的定損費不夠修車,應該怎麼辦

你好,如果保險公司定損費用要低於實際修車費用,這種情況在現實中經常見到,通常保險公司理賠員通過內部單方評估定價,定價後的維修費用通常會低於實際維修費用,很多保險公司的出發點就是維修費用通常不會很高,有的甚至幾百、幾千元,很多車主不會因為這點費用選擇訴訟維權,所以很多人最終也就接受了保險公司的理賠方案,這就是保險公司抓住了大眾心理。

⑵ 定損過低不夠維修費怎麼處理

在實際生活中,汽車出險後的定損是由保險公司的查勘(定損)人員負責的,而由於查勘人員主觀因素或其他客觀原因影響,往往會出現定損結果低於實際損失,導致不夠修理費,這時候車主們應當如何進行維權呢?

一、定損過低不夠維修費怎麼處理
1、與保險公司協商,通過找一家雙方都認可的修理廠修理,修理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和部分修理廠之間有存在合作關系,所以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維修費用比其它修理廠要便宜一些。

2、尋找第三方評估機構定損,第三方評估機構定損往往要支付一定的評估費用,但這樣也避免了保險公司在理賠中過低評估車輛損失的不合理現象,第三方機構評估的修理費用多數是一個中位數略偏低的修理費。

3、可以選擇起訴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支付修理費用。如果是因為車價比較貴,車損也比較嚴重,修理費用較高的情況。可以考慮先將汽車交由修理廠修理,事後如果保險公司不願意賠付的,可以起訴保險公司,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修理費用。

二、車險定損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事先確定維修方式: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對於受損的車輛部件,主要還是修復為主;要是車主擔心修復不能夠解決問題,需要替換的話,可以事先就協商好維修方式。

2、協商定損金額:定損員在定損時,一般會以市場價格作為標准,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考慮到進貨渠道、維修廠方面的原因,可能會有所出入。在定損金額方面要是有什麼不同的看法,也是可以協商的。

3、定損和維修要到同一個地方:如果前期定損人員按照4S店的標准確定損失,車主就不要再去修理廠維修了,不然的話會影響到後續的理賠。

⑶ 定損過低不夠維修費應該怎麼處理

1、定損過低不夠維修費,可以與保險公司進行協商,要求保險公司重新定損;
2、保險公司定損不合理,且與保險公司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向保險業協會、保監會進行投訴;
3、協商與投訴都不能解決問題的,可以保留證據,起訴保險公司。
以下有三個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和保險公司協商,找一家保險公司認可的修理廠,修理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和部分修理廠之間有一定的默契和協議,他們之間的維修費用比其他修理廠要便宜一些。
方案二、找物價部門或者第三方評估機構定損,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往往要支付一定的評估費用,但這樣也避免了保險公司在理賠中過低評估車輛損失的不合理現象,第三方機構評估的修理費用多數是一個中位數略偏低的修理費,就是這樣吳小姐也能找到一家有資質的修理廠修理。
方案三、因為車價比較貴,車損也比較嚴重,修理費用較高,可以考慮先交付給修理廠修理,事後如果保險公司不願意賠付的,可以起訴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修理費用。
拓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⑷ 定損過低不夠維修費怎麼處理

定損過低不夠維修費,一般情況下不太會出現。你看一下定損單內是否有出現自付費用,例如輪胎,剎車片等材料。因為這些材料在行駛過程中是會產生損耗的,所以一般碰撞後,保險公司定損都會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有一部分自負比例。
如果確實沒有以上情況,我們去4S店給出的維修報價,比保險公司定損員給出的報價差別較大,我們唯一的辦法是聯系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來4S店重新定損,讓定損員和4S店的維修部來溝通出雙方互相認可的價格。
最後,這邊建議題主,最好咱們去保險公司推薦送修的4S店或者修理廠,基本上不會出現題主說的問題,車主直接把車開過去,修好直接開走,剩下的由保險公司直接與4S店結算。題主說的4S店與保險公司扯皮,那應該不是保險公司推薦送修的店了。
最後一步就是訴訟了,一般維修費用比較少的情況我也不建議請律師,畢竟咱們這點維修費還不夠請律師的,可以花少量錢找個律師說明情況,請他寫個訴狀,准備好維修清單和修理費發票等必要證據就可以去法院立案了,立案以後就是法院正常流程處理了。

那麼交通事故後,車損定價的原則是什麼呢?根據《交通事故車輛及財務損失價格鑒證評估技術規范》:
以修為主,更換為輔原則。車輛的維修損失是指恢復車輛原有功能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價格鑒證評估過程中,在不影響安全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應以修復為主,對於復合更換條件的應更換。
質量對等原則。經鑒定需要更換的配件應與原配件質量對等,即原來使用的進口配件應按進口配件的價格評估損失,原來使用的國產配件應按國產配件的價格評估損失。
3. 相關性原則。事故車輛因維修過程中維修工藝需要,需對未損壞配件進行拆裝的,在評估過程中要考慮此項因素對價格鑒證評估結論的影響。
4.保障安全原則。指修復後車輛能確保安全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