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場監管總局查處哄抬煤炭價格,如何做好能源保供穩價工作
市場監管總局查處哄抬煤炭價格,如何做好能源保供穩價工作首先是需要保證物價部門持續出手調控政策,其次就是從源頭處解決一些煤炭的出售價格,再者就是控制禁止一些人群囤積煤炭,另外就是加強市場的監督工作。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市場監管總局查處哄抬煤炭價格,如何做好能源保供穩價工作。
一、需要保證物價部門持續出手調控政策
首先就是需要保證物價部門持續出手調控政策 ,物價部門之所以需要持續出手調控政策就是這樣子可以使得的對應的物價部門採取一些有利的措施來更好地控制物價的飛漲,才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市場監督部門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應該採取一寫有利的措施來更好地調控煤炭市場的價格,這樣子有利於消費者的長期發展。
❷ 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行干預措施,釋放了什麼信號
發展改革委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行干預措施,釋放的信號是當前煤價漲幅已完全脫離了供求基本面,且臨近採暖季市場需求旺盛,煤價呈現進一步非理性上漲的趨勢,有必要對煤價實行干預。
❸ 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行干預措施,釋放了什麼信號
近期煤炭價格快速上漲,連創歷史新高,大幅推高下遊行業生產成本,對電力供應和冬季供暖產生不利影響,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
為做好煤炭市場保供穩價工作,「對煤炭價格實施干預措施」有法可依。《價格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
座談會指出,煤炭是重要基礎能源,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目前價格漲幅已完全脫離供求基本面,且臨近採暖季,價格仍呈現進一步非理性上漲的趨勢。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充分運用《價格法》規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對煤炭價格進行干預的具體措施,促進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促進煤炭市場回歸理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密切關注煤炭市場動態和價格走勢,梳理、排查保供穩價工作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散播虛假信息、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座談會還要求,煤炭企業要切實提高站位,樹立大局意識,主動做好保供穩價工作;強化法律意識,依法合規經營,嚴格履行中長期交易合同;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促進上下遊行業協調發展,保障發電供熱和民生用煤需求,助力經濟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