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價格形成機制的價格形成機制的內容
價格形成機制,就是價格的管理體系,也稱價格模式,主要有三方面的內容:
一是價格管理許可權,即價格決策的主體是誰,由誰定價;二是價格形式,包括價格形成的方式、途徑和機理;三是價格調控方式,包括價格調控的對象、目標和措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必須改革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價格形成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
首先,要實現價格決策主體的轉換,由企業自主定價。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是價格的主要決策者,企業沒有定價權。市場經濟則不同,它要求大部分產品和勞務價格放開,由企業自主定價。這是因為:
(1)價格的形成受多種因素影響,是一個綜合、復雜、多變的過程,必須由對產品生產經營條件和市場環境的變化了解最多最准確的企業來定價,才能建立合理的價格體系。
(2)要增強企業活力,就必須賦予它們生產經營的自主權,產品定價是企業自主權的重要內容之一。
(3)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要降低成本,增加盈利。成本和盈利是價格的構成要素,由企業自主定價,就會使企業自覺地提高經濟效益。企業自主定價並不是說全部價格都由企業決定。少數對政治、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長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產品和勞務要由國家定價,大多數一般性商品和勞務的價格完全放開由企業定價。
其次,要實現價格形式的轉換,由市場自動定價。這包括著價格形成方式、價格形成途徑、價格形成機理的轉換。一是,在計劃價格體制下,價格是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出來,強加在市場之上;而市場價格是根據價格本身的要求,在市場交換中形成的。二是,在計劃價格體制下,價格的形成是通過行政系統實現的,而市場價格是由市場上買賣雙方討價還價的競爭形成的,體現了參加市場交換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三是,在計劃價格體制下,把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的規律作為價格管理的依據,而市場價格則要改變這種狀況,讓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競爭規律真正成為價格形成的基本規律。再次,要實現價格調控模式的轉換,建立起政府間接調控的價格管理體制。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政府對價格的管理要進行轉換,但價格放開不是完全放任自流。政府必須對價格調控的對象和目標進行調整,對價格間接調控的手段和措施進行優化。
❷ 價格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加強價格管理,保持市場價格的基本穩定,安定人民生活, 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促進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價格管理應當在保障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保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經濟利益,正確處理中央、地方、部門、企業相互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
第三條
國家對價格管理採取直接管理和間接控制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價格形式。
第四條
國家對價格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物價管理機關(以下簡稱物價部門),各級人民政府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價格管理機構和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價格法規的政策,做好價格管理和監督工作。
❸ 什麼叫價格雙軌制
價格雙軌制(double-track price system ),是指同一產品計劃內部分實行國家定價,計劃外部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制度。在中國一般系指工業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
❹ 價格形成機制價格形成機制的內容
價格形成機制,即價格的管理與運作體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 價格管理許可權:在市場經濟中,定價主體主要轉變為企業,它們依據對產品生產和市場環境的深入了解,自主決定價格。這既有助於建立合理的定價體系,又能增強企業的經營活力和經濟效益。
- 價格形式的轉換:從計劃經濟的政府制定到市場經濟的市場自動定價。在計劃價格體制下,價格由政府設定;而在市場體系中,價格由供需關系和競爭決定,體現了經濟利益關系。
- 價格調控模式的改革:政府的角色變為間接調控,主要對價格調控目標、對象和手段進行優化,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而不是直接干預市場價格的形成。
這種轉變旨在確保大部分產品和勞務的價格由市場決定,同時保留對關鍵領域價格的國家定價,以保障政治穩定和國民經濟的長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