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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服務價格如何變動

發布時間: 2025-01-13 07:16:56

❶ 北京安定醫院的特需門診醫事服務費價格為什麼提高了

依據《關於加強和規范北京市公立醫療機構特需醫療和國際醫療服務管理的通知》(京衛醫〔2021〕36號)、《關於開展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登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自2021年12月1日起,北京安定醫院特需門診醫事服務費標准進行調整,費用從原來的100元、200元、300元,調整為300元、500元、800元,就診日期在2021年12月1日及以後的醫事服務費,按新標准執行,每名專傢具體費用您可以在就診前一周內通過京醫通微信公眾號預約掛號處查詢。
如有疑問,請您在工作時間致電:
58303063。

❷ 現在醫院收費為什麼越來越貴了

醫生在診斷一個病人患啥病之前,往往會讓病人先進行各種檢查項目。雖說通過眾多檢查項目的結果,醫生能更好的診斷出病人的身體狀況。但隨著醫療設備的不斷更新,病人所要承擔的費用自然也就越來越高了。

其實,一般送到醫院的葯,從生產葯的廠家出來,就得先通過代理商,再通過業務員,最後才能送到葯店或者醫院。然而通過層層的轉手,每一層都會有回扣,當然也包括醫院的醫生,所以最後送到醫院的葯怎麼能不貴呢。

(2)醫院服務價格如何變動擴展閱讀

中國勞動和社會科學保障研究院研究員王宗凡表示,門診通常是常見病、多發病,過去認為這些病負擔小,個人負擔得起,但現實並不是如此,比如腫瘤的放化療、器官移植門診抗排異、白血病治療等,所花費用往往比住院更高,負擔更重。

並且,生活中還常常遇到門診看病醫保卡不夠刷、小病住院大治的尷尬局面,甚至有病人為了報銷去住院,其實就為了吃葯。按當下規則,門診起付線為1800元,職工每年門診累計花費超過18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報銷,改革後,不僅這部分費用可以報銷,門診常見的小病也能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可報銷,探索擴大門診慢特病范圍,門診可以開展更經濟、方便的特殊治療。

❸ 醫療服務價格的醫療服務價格的特點

1.不完全競爭市場下的價格
醫療服務市場相對於完全競爭市場有其特殊性:①信息不對稱,醫療服務的對象缺乏有關知識和信息,很難對服務進行自由選擇和評價;②由於疾病的多樣性和復雜性,使服務對象無法對不同的服務進行比較和挑選;③資源流動的局限性。醫療服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技術性,醫療服務市場只允許有執照的醫務人員提供服務,醫療服務提供者具有法定的壟斷權;④價格需求的弱彈性,即醫療需求對價格升降的變化反應不靈敏。醫療服務市場是不完全競爭市場,其價格是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中形成的。
2.與經濟體制關系密切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醫院不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它是由衛生行政部門直接管理,醫療價格由政府硬性規定,群眾以價格手段在醫院獲取醫療福利,醫院收支的差額部分由國家補助,醫療服務系統在這種機制下得以運轉。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對醫院的補助由差額改為定額,投入相對減少,醫療服務部分市場化。而醫療服務的定價格局仍保持僵化的計劃經濟狀態,造成了醫療服務系統的政策性虧損。
3.價格是福利性的載體
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福利性是可以通過對醫療服務價格進行管制來實現。醫療服務價格的福利性決定了醫療服務單位既是服務的提供者,又是福利的分配者,這就造成醫療服務系統運作上的一系列的矛盾現象。醫院作為經營者,目標自然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然而,作為福利分配者,目標是降低群眾的負擔,最大限度地提供優質服務。
4.價格決定的兩面性
醫療服務價格一方面是由生產醫療服務的要素成本決定的。從投入角度看,在國家不投入的情況下,只有以成本為基礎的價格,才能維護醫療服務系統的正常運行。另一方面,應該從醫療服務的產出進行考察。醫療服務和一般商品有所不同,醫療服務價值的判斷對價格形成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醫療服務的接受與否與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即使醫療服務價格高於收費標准,病人也會自願或不自願的接受。價格對於醫療機構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是決定醫療機構營利的主要工具,也是決定醫院競爭優勢的主要工具。價格管理對於醫療機構之所以重要,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市場上服務的同質化趨勢增強;二是市場份額的爭奪日益劇烈;三是醫院品牌定位的考慮。

❹ 我國全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有什麼好處

全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是我國醫療服務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建立健全價格體系、加強監督與管理各級醫院的診療價目、推進醫療體制的改革、進行多元化價格機制的探索等方面的努力,可以促進我國醫療服務的合理化發展和規劃化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能看的起病,得到基本的醫療權益。這一機制的實施,也將推廣推動我國醫療事業的持續的發展與改革,適應人民群眾的看病需求。
我國人口眾多,長期以來醫療服務價格一直存在著一定的爭議與問題。價格水平整體偏高、價格體系不完整等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人民群眾看病的一些切身利益和醫療服務的質量,全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1月12日,在國家衛建委的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介紹到了此次全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內容。在不增加人民群眾看病的負擔的情況下,國家醫保局相關部門會指導各地進行動態的調整。指導有關省市規范基層醫療機構在一般診療等方面的價格,實現同城同價。推進優質的醫療資源下沉到各省市區縣統籌鄉村醫療的發展。
會議也強調,要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要制定遠程會診、互聯網復診、遠程監測等項目,促進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基層延伸。滿足群眾遠程看病的需求,加大對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建設,提高互聯網+醫療服務的普及,為人民看病提供另外一條出路。國家醫保局也將統籌醫療服務的價格進行改革與升級。對於一些診療費用會進行分級處理,匹配基層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支持基層醫療機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