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客戶欠貨款一直不給怎麼辦
可以申請仲裁介入,或者直接去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1)客戶不問價格為什麼沒有訂單擴展閱讀:
客戶欠款起訴方法:
1、文件:檢查被拖欠貨款的銷售文件是否齊備;
2、收集資料:要求客戶提供拖欠貨款的原因,並收集資料以證明其正確性;
3、追討文件:建立貨款催收制度。根據情況發展的不同,建立三種不同程度的追討文件—預告、警告、律師函,按情況及時發出;
4、最後期限:要求客戶了解最後的期限以及其後果,讓客戶了解最後期限的含義;
5、行動升級:將貨款交予較高級的管理人員處理,將壓力提升;
6、起訴:成立公司內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義發出催收欠款律師函,警告容忍已經到最後期限;
7、調節:使用分期付款、罰息、停止數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貨款;
8、要求協助: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