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機制特點
2008年8月13-14日,發改委價格司將在北京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氣的定價機制改革方案。屆時除發改委的高層領導和業內專家外還有一些知情人士,發改委很大可能是既不徹底放手,也不會像以前一樣管得過多,而是適當調整, 有緊有松。石油管理幹部學院的教授韓學功認為,現有成品油定價機制存在的問題包括: 油價滯後不能及時反映市場變化;國內成品油價格僅與國際價格接軌不能真實反映國內市場的供求狀況;透明之後的定價機制、刺激投機,干擾正常的經營和市場秩序等。韓學功認為,理想中的石油定價機制應該是:將滯後價格變為適時價格,建立與國際市場變動相適應,反映國內市場供求特徵的原油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並要有利於保證國內石油供應穩定性。
根據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汽、柴油零售基準價格由原先的上下浮動改為最高零售價格制。
㈡ 石油價格是如何形成機制的
國際原油價格體系 隨著世界原油市場的發展和演變,現在許多原油長期貿易合同均採用公式計演算法,即選用一種或幾種參照原油的價格為基礎,再加升貼水?現貨相當於期貨而言,升水就是期貨價格相對目前現貨價格來說低,市場預期普遍看好,貼水則反之。,其基本公式為:
其中參照價格並不是某種原油某個具體時間的具體成交價,而是與成交前後一段時間的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或某報價機構的報價相聯系而計算出來的價格。有些原油使用某個報價體系中對該種原油的報價,經公式處理後作為基準價;有些原油由於沒有報價等原因則要掛靠其他原油的報價。石油定價參照的油種叫基準油。不同貿易地區所選基準油不同。出口到歐洲或從歐洲出口,基本是選布倫特油(Brent);北美主要選西得克薩斯中質油(WTI);中東出口歐洲參照布倫特油,出口北美參照西得克薩斯中質油,出口遠東參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東和亞太地區經常採用「基準油」和「價格指數」相結合定價,並都很重視升貼水。
(1)歐洲原油。
在歐洲,北海布倫特原油市場發展比較早而且比較完善。布倫特原油既有現貨市場,又有期貨市場。該地區市場發育比較成熟,布倫特原油已經成為該地區原油交易和向該地區出口原油的基準油。該地區主要包括:西北歐、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東國家(如葉門)等。其主要交易方式為英國國際石油交易所(Internationa1 Petro1eum Exchange,簡稱IPE)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此外,其他衍生品在場外交易。布倫特原油現貨價格可分為兩種:即期布倫特現貨價(Dated Brent)和遠期布倫特現貨價(15 day Brent)。前者為指定時間范圍內指定船貨的價格;後者為指定交貨月份,但具體交易時間未確定的船貨價格,其具體交易時間需賣方至少提前15天通知買方。
(2)北美原油。
與歐洲原油市場一樣,美國和加拿大原油市場也已比較成熟。其主要交易方式為美國紐約商品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1e Exchange Inc,簡稱NYMEX)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也有場外交易。在該地區交易或向該地區出口的部分原油定價主要參照美國西得克薩斯中質原油(West Texas Intermedium,WTI)。如厄瓜多出口美國東部和墨西哥灣的原油、沙烏地阿拉伯向美國出口的阿拉伯輕質油、阿拉伯中質油、阿拉伯重質油和貝里超輕油。
(3)中東原油。
中東地區原油主要出口北美、西歐和遠東地區。其定價中參照的基準原油一般取決於其原油的出口市場。中東產油國出口油定價方式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其基準油掛鉤的定價方式;另一類是出口國自己公布價格指數,石油界稱為「官方銷售價格指數」(「官價」,OSP)。阿曼石油礦產部公布的原油價格指數為MPM,卡達國家石油公司公布的價格指數為QGPC(包括卡達陸上和海上原油價格),阿布扎比國家石油公司為ADNOC。這些價格指數每月公布一次,均為追溯性價格。QGPC和ADNOC價格指數基本參考MPM指數來確定。官價指數是1986年OPEC放棄固定價格之後才出現的。目前亞洲市場的許多石油現貨交易與OSP價格掛鉤。從OSP的定價機制可以看出,以上三種價格指數受所在國政府的影響較大,包括政府對市場趨勢的判斷和相應採取的對策。
(4)亞太原油。
在亞洲地區除普氏、阿格斯石油報價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APPI)、印尼原油價格指數(ICP)、OSP指數以及近兩年才發展起來的遠東石油價格指數(FEOP)對各國原油定價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原油長期銷售合同中定價方法主要分為兩類:一種以印尼某種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另一種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如越南的白虎油,其計價公式為印尼米納斯原油和亞洲原油價格指數加上或減去調整價;澳大利亞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出口原油,其計價公式由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我國大慶出口原油的計價則以印尼米納斯原油和辛塔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和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的平均值為基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出口原油既參考亞洲石油價格指數,也參考OSP價格指數。
國際成品油價格體系 相對來說,國際成品油市場的發展歷史較原油市場短,作價方式的國際化程度相對較低。目前國際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場,即歐洲的荷蘭鹿特丹、美國的紐約以及亞洲的新加坡。各地區的成品油國際貿易都主要以該地區的市場價格為基準作價。此外,最近發展起來的日本東京市場對遠東市場的貿易也有一定的參考意義。隨著新加坡成品油現貨和期貨市場交易的日益活躍,遠東地區基本上所有國家成品油定價都主要參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場的價格。
4.石油現貨市場國際石油現貨貿易隨著世界石油工業的產生而產生,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
石油現貨市場最初是為了解決石油公司煉廠產品同市場需要不完全相同的問題而產生的。這些石油公司不得不在市場上出售或購進一部分產品以求保持自己的產品平衡。這一時期的現貨市場價格是按合同價格(通常打一定的折扣或有一定的溢價)成交,對石油價格走勢不產生什麼影響。石油現貨貿易量也不大。據估計,第一次石油危機前,現貨貿易量大約只佔總交易量的5%。
20世紀80年代以後,石油市場結構和價格形成機制都發生了變化。市場結構日益多元化,市場供需參與者都增加了。石油價格較以前低迷而又多變。1986年和1998年西得克薩斯中質油的價格曾暴跌至每桶10美元以下,海灣戰爭期間又快速上漲。由於傳統的官價體系已不能反映發生石油沖擊後復雜多變的價格變動,更多的石油交易商從價格固定的長期合同轉向現貨市場交易。1985年,通過現貨市場進行的交易比例已增加到55%以上,具有規避風險作用的遠期市場也有很大發展。
世界石油現貨貿易市場的地方一般都擁有很大的煉油能力、庫存能力和吞吐能力。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現貨貿易市場有:歐洲的鹿特丹、美國的紐約和墨西哥灣海岸、中東的波斯灣、亞太地區的新加坡等。
西北歐市場 西北歐市場分布在ARA(Amsterdam—Rotterdam—Antwer,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衛普)地區,是歐洲兩個現貨市場中較大的一個(另一個是倫敦市場),主要為歐洲5個大國中的德國、英國、荷蘭、法國服務。這一地區集中了西歐重要的油港和大量的煉油廠,原油及油品主要來源於原蘇聯,來自原蘇聯的粗柴油供應占總供應量的50%,另外還有北海油田的原油和ARA地區獨立煉廠的油品。鹿特丹是西北歐市場的核心。
地中海市場 分布在義大利的地中海沿岸,供應來源是義大利沿海岸島嶼的獨立煉廠,另外還有一部分經黑海來自原蘇聯。地中海市場比較平穩,是這一地區重要的油品集散地。
加勒比海市場 該市場是一個較小的現貨市場,但它對美國與歐洲的供需平衡起到了很重要的調節作用。該市場的原油及油品主要流入美國市場,但如果歐美兩地差價大,該地區的油品及原油就會流入歐洲市場,特別是柴油和燃料油。
新加坡市場 這是發展最為迅速的一個市場。盡管只有十多年的時間,但它已成為南亞和東南亞的石油交易中心,主要供應來自阿拉伯海灣和當地新發展的煉廠所生產的油品。石腦油和燃料油在該市場佔有很大份額。
美國市場 美國是世界石油的消費大戶,盡管美國的石油產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三,但它每年仍然要進口大量的原油,於是在美國瀕臨墨西哥灣的休斯敦及大西洋的波特蘭港和紐約港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市場。
㈢ 成品油的定價機制
自1998年迄今,中國已經歷了三次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
1998年6月3日,原國家計委出台《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規定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個集團公司之間原油交易結算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價格由原油基準價和貼水兩部分構成。其中原油基準價由原國家計委根據國際市場相近品質原油上月平均價格確定,貼水由購銷雙方協商確定。
汽、柴油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原國家計委按進口完稅成本為基礎加國內合理流通費用確定零售中准價,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在此基礎上並在上下浮動5%的幅度內確定具體零售價。
從2000年6月份起,國內成品油價開始參考國際市場價格變化相應調整,當時參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場的油價。
從2001年11月份起,中國又一次進行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國內成品油價格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當國際油價上下波動幅度在5%-8%的范圍內時保持油價不變,超過這一范圍時由國家發改委調整零售中准價。
2006年3月26日,國家發改委在宣布成品油價上調的同時,向地方傳達了石油綜合配套改革方案。方案包括兩大內容:一是成品油價由原來的與國際成品油價直接接軌,改為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上國內合理加工成本和適當利潤確定。二是推出「四個配套機制」:包括建立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建立相關行業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對種糧農民等部分弱勢群體和部分公益性行業給予補貼的機制;建立原油漲價收入的財政調節機制。
㈣ 成品油價格形成新機制是怎麼樣的機制呀
8月13-14日, 發改委價格司將在北京召開特別會議, 討論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氣的定價機制改革方案。屆時除發改委的高層領導和業內專家外
報道引述一位知情人士稱, 發改委很大可能是既不徹底放手, 也不會像以前一樣管得過多, 而是適當調整, 有緊有松。
中國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是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價格來確定國內的成品油價格, 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幅度超過8%時, 即調整國內成品油的價格。石油管理幹部學院的教授韓學功認為, 現有成品油定價機制存在的問題包括: 油價滯後不能及時反映市場變化; 國內成品油價格僅與國際價格接軌不能真實反映國內市場的供求狀況; 透明之後的定價機制, 刺激投機, 干擾正常的經營和市場秩序等。韓學功認為, 理想中的石油定價機制應該是: 將滯後價格變為適時價格, 建立與國際市場變動相適應, 反映國內市場供求特徵的原油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並要有利於保證國內石油供應穩定性。
㈤ 石油價格的形成機制
國際原油價格體系 隨著世界原油市場的發展和演變,現在許多原油長期貿易合同均採用公式計演算法,即選用一種或幾種參照原油的價格為基礎,再加升貼水①現貨相當於期貨而言,升水就是期貨價格相對目前現貨價格來說低,市場預期普遍看好,貼水則反之。,其基本公式為:
其中參照價格並不是某種原油某個具體時間的具體成交價,而是與成交前後一段時間的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或某報價機構的報價相聯系而計算出來的價格。有些原油使用某個報價體系中對該種原油的報價,經公式處理後作為基準價;有些原油由於沒有報價等原因則要掛靠其他原油的報價。石油定價參照的油種叫基準油。不同貿易地區所選基準油不同。出口到歐洲或從歐洲出口,基本是選布倫特油(Brent);北美主要選西得克薩斯中質油(WTI);中東出口歐洲參照布倫特油,出口北美參照西得克薩斯中質油,出口遠東參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東和亞太地區經常採用「基準油」和「價格指數」相結合定價,並都很重視升貼水。
(1)歐洲原油。
在歐洲,北海布倫特原油市場發展比較早而且比較完善。布倫特原油既有現貨市場,又有期貨市場。該地區市場發育比較成熟,布倫特原油已經成為該地區原油交易和向該地區出口原油的基準油。該地區主要包括:西北歐、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東國家(如葉門)等。其主要交易方式為英國國際石油交易所(Internationa1 Petro1eum Exchange,簡稱IPE)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此外,其他衍生品在場外交易。布倫特原油現貨價格可分為兩種:即期布倫特現貨價(Dated Brent)和遠期布倫特現貨價(15 day Brent)。前者為指定時間范圍內指定船貨的價格;後者為指定交貨月份,但具體交易時間未確定的船貨價格,其具體交易時間需賣方至少提前15天通知買方。
(2)北美原油。
與歐洲原油市場一樣,美國和加拿大原油市場也已比較成熟。其主要交易方式為美國紐約商品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1e Exchange Inc,簡稱NYMEX)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也有場外交易。在該地區交易或向該地區出口的部分原油定價主要參照美國西得克薩斯中質原油(West Texas Intermedium,WTI)。如厄瓜多出口美國東部和墨西哥灣的原油、沙烏地阿拉伯向美國出口的阿拉伯輕質油、阿拉伯中質油、阿拉伯重質油和貝里超輕油。
(3)中東原油。
中東地區原油主要出口北美、西歐和遠東地區。其定價中參照的基準原油一般取決於其原油的出口市場。中東產油國出口油定價方式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其基準油掛鉤的定價方式;另一類是出口國自己公布價格指數,石油界稱為「官方銷售價格指數」(「官價」,OSP)。阿曼石油礦產部公布的原油價格指數為MPM,卡達國家石油公司公布的價格指數為QGPC(包括卡達陸上和海上原油價格),阿布扎比國家石油公司為ADNOC。這些價格指數每月公布一次,均為追溯性價格。QGPC和ADNOC價格指數基本參考MPM指數來確定。官價指數是1986年OPEC放棄固定價格之後才出現的。目前亞洲市場的許多石油現貨交易與OSP價格掛鉤。從OSP的定價機制可以看出,以上三種價格指數受所在國政府的影響較大,包括政府對市場趨勢的判斷和相應採取的對策。
(4)亞太原油。
在亞洲地區除普氏、阿格斯石油報價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APPI)、印尼原油價格指數(ICP)、OSP指數以及近兩年才發展起來的遠東石油價格指數(FEOP)對各國原油定價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原油長期銷售合同中定價方法主要分為兩類:一種以印尼某種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另一種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如越南的白虎油,其計價公式為印尼米納斯原油和亞洲原油價格指數加上或減去調整價;澳大利亞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出口原油,其計價公式由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我國大慶出口原油的計價則以印尼米納斯原油和辛塔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和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的平均值為基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出口原油既參考亞洲石油價格指數,也參考OSP價格指數。
國際成品油價格體系 相對來說,國際成品油市場的發展歷史較原油市場短,作價方式的國際化程度相對較低。目前國際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場,即歐洲的荷蘭鹿特丹、美國的紐約以及亞洲的新加坡。各地區的成品油國際貿易都主要以該地區的市場價格為基準作價。此外,最近發展起來的日本東京市場對遠東市場的貿易也有一定的參考意義。隨著新加坡成品油現貨和期貨市場交易的日益活躍,遠東地區基本上所有國家成品油定價都主要參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場的價格。
㈥ 關於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思考
2012年成品油行業研究及投資前景分析報告前三季度,受金融危機影響,我國GDP增速明顯放緩,能源需求下降,但是在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下,煉油企業開工率逐漸提升。前三季度,全國原油產量14169萬噸,同比下降0.5%,去年同期為增長2%。進口原油14607萬噸,增長8.2%。原油加工量27383萬噸,增長4.6%,同比增加4.6%,增速同比減緩0.9個百分點。其中,汽油產量增長13.6%,加快9個百分點;柴油產量增長2.4%,減緩7.5個百分點。前三季度,國際原油價格總體呈上漲態勢,9月份,布倫特原油平均價格為68.95美元/桶,比上月回落3.62美元/桶,比年初上漲24.04美元/桶,同比下降33.4%。9月份中國汽油和柴油產量再次觸及高位,因煉廠原油加工量較上年同期提高14%,至紀錄高點。我國9月份原油加工量總計3,283萬噸,相當於日均加工大約800萬桶。柴油產量較上年同期增長12%,汽油產量較上年增長9.1%,煤油產量飆升39%。隨著經濟的繼續好轉,預計四季度我國原油加工量仍將保持較高水平。預計2009年我國石油需求量將增長5.1%,至每天830萬桶;預計2010年需求將增長4.1%,至每天860萬桶。截至9月末的最新庫存報告顯示,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兩大公司的柴油庫存數已經下降至700萬噸左右,比2月末1000萬噸的最高水平下降超過三成;汽油庫存數仍然維持500萬噸水平,變化不大。前3季度中國出口成品油1,704萬噸,價值78.3億美元,分別比2008年同期(下同)增長37.9%和下降23.5%;出口平均價格每噸為459.7美元,下跌44.5%。其中9月份中國出口成品油207.7萬噸,同比增長50.9%,環比下降13.1%;出口平均價格每噸為571美元,同比下跌40.9%,環比上漲8.4%。前3季度,中國進口成品油2,890萬噸,價值123.3億美元,分別下降8.2%和53.3%;進口平均價格每噸為426.5美元,下跌49.1%。其中9月份中國進口成品油280.1萬噸,同比增長9.7%,環比增長3.5%;進口平均價格每噸為561美元,同比下跌36.5%,環比上漲8.8%。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兩公司已經開始嘗試增加成品油的出口,6月至9月,中國的成品油(的成品油出口統計分析)出口量已經連續四個月維持在200萬噸以上的水平,6月的單月出口量更是創下近兩年來的新高。增加出口僅僅只是兩大公司降低成品油庫存的系列措施之一。9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根據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結合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國內成品油(成品油行業發展趨勢)市場供求情況,決定自9月30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下調190元。這是中國第7次調整成品油價格,也是第3次下調。成品油新定價機制發揮了積極的市場調控作用,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正趨向常態化,有利於國內成品油(成品油行業發展趨勢)市場的穩定。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目前國際原油供給充裕,庫存處於較高水平情況短期內不會發生變化,但美元持續貶值和對石油期貨市場的投機等仍是主導原油價格走勢的因素。國際油價的變化對中國成品油有著重大的影響,而近期國際油價的震盪增加了中國成品油價格走向的不確定性,對中國成品油(成品油進出口分析)進出口的影響值得關注。《2012年成品油行業研究及投資前景分析報告》在大量周密的市場調研基礎上,主要依據了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中石油規劃設計院、國家海關總署、、國內外相關刊物雜志的基礎信息以及成品油研究單位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資料,結合公司對成品油相關企業的實地調查,對中國成品油(成品油行業前景調研)行業發展現狀與前景、市場競爭格局與形勢、贏利水平與企業發展、投資策略與風險預警、發展趨勢與規劃建議等進行深入研究,並重點分析了成品油行業的前景與風險。報告揭示了成品油市場潛在需求與潛在機會,為戰略投資者選擇恰當的投資時機和公司領導層做戰略規劃提供准確的市場情報信息及科學的決策依據,同時對銀行信貸部門也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
㈦ 中國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下,油價到底怎麼算
這句話本身就是為發改委以權謀私留下伏筆,調整時間有彈性餘地,調整價格有彈性餘地,這些餘地就是留給權力機構謀福利的。其實應該改為「當三地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應根據變化率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記得採納啊
㈧ 中國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是什麼樣的
2001年11月,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鉤連動」機制進入進一步完善階段,主要內容是由單純依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來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以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場一攬子價格加權平均值為定價基礎(新加坡:鹿特丹:紐約=6∶3∶1),根據基本雜費及國內關稅,加上由國家確定的成品油流通費用,形成由國家計委制定的國內成品油零售中准價。兩大石油集團可以在中准價上下8%的范圍內制定具體的成品油零售價。該機制一直沿用至今,簡稱為「三地成品油定價法」。
據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國將可能實施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國家對零售油價的統一管制將有所放鬆。新的定價辦法將放棄原來緊盯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價的計算辦法,而基本鎖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的平均值為基準,再加上煉油成本和適當的利潤空間以及國內關稅、成品油流通費等,共同形成國內成品油零售基準價。這表明,採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價法」走到了盡頭,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將迎來第四個發展階段——「原油成本法」階段。
㈨ 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機制擬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擬定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的定價機制,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並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 同時,新方案提出,將原允許企業根據政府指導價格上下浮動8%降為4%左右,折成額度取整確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確定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中規定的「當國際市場原油平均價格高於5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提高到80美元。
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兩種時間表可供選擇:一是2008年年底前,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和燃油稅費改革一起啟動,最早啟動時間為2008年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降低成品油價格,於2009年1月1日進行燃油稅費改革,即開征燃油消費稅。具體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國務院高層和相關部門的最後決策。 早在2006年,國家就對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調整,並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零售基準價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流通環節差價確定,並允許企業在此基礎上上下浮動8%確定具體零售價格。
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著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不再「盯住」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價,而以布倫特(Brent)、迪拜(Du)和米納斯(Minas)三地原油價格為基準。再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潤確定價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見官方公開表述。
最新調整的方案,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並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
這一政策思路意味著,未來成品油經營企業將獲得一定的定價自主權,同時成品油價格調整頻率將加快,次數將增多。
實質上,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在實踐中,一直面臨著尷尬局面。因為成品油供應體系存在著兩個主體,一是民營企業,二是中石油、中石化。後者在政府價格管控下,不能隨意調整價格,而前者在供求變化和後者價格管控中,獲取了利潤空間。
「現在民營銷售企業的利潤空間相當大。」石化專家、北京異構石油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陳薇對記者分析,目前國內成品油價偏高的情況下,民營加油站一噸能賺2000元左右。
如2008年11月從國外進口的原油約50美元/桶,而國內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價格出售,摺合成人民幣大概6000多元/噸,而地方煉油廠出廠的成品油價格4000多元/噸。按照2008年規定零售價格上下只能浮動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隻能降價8%。而民營加油站可以通過各種直接或間接渠道降價,從中賺得豐厚利潤。
「採用最高限價的方式是比較合理的一種選擇。」上述專家稱,實行最高限價,意味著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過最高限價,多低的價格國家不管。
對此,調整方案也給出了相應信息,即提出,成品油經營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最高批發價格或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自主確定或由供銷雙方協商確定具體價格。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流通環節費用變化等情況適當調整流通環節差價水平。
「只要不突破最高限價,市場穩定,民眾沒有意見就可以了,企業出售油價低多少不用政府操心的。」陳薇稱,如果有了最高限價,加油站的利潤空間將得到有效限制,不會有更大的暴利收益。
據悉,除了調整零售價格標准,成品油價格機制仍遵循2006年石油價格改革方案,即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地間接接軌的機制。
雖然這種間接接軌的機制不變,但據了解,政策層面未來可能在調控區間上進行適當調整。
按2008年11月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看,價格部門核算出的零售基準價會被摺合成WTI(西德克薩斯中質原油,紐約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低硫輕質原油的一種,是美國石油工業的基準原油,已成為世界各地原油產品的重要定價基準之一)價格,當這個摺合價格介於18-50美元每桶之間時,國內成品油價將與國際油價同步調整;但如果低於或高於這個范圍,國內成品油價將分別按照另外一套方法進行不等比例的調整。
具體核算是,以布倫特(Brent)、迪拜(Du)和米納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價格+成本+適當的利潤率(按2004年行業平均利潤率為5%左右),來確定成品油價格。其中,18~50美元之間按照上述公式計算,50美元以上開始扣減加工環節利潤,每上漲1美元扣減1%的利潤率,到55美元減為零,55~65美元為零利潤。
據悉,調整中的方案還提出,擬將50美元這個臨界點調高到80美元。
成品油價格調整涉及面廣,利益調整復雜,為此,相關配套措施也是調整方案的重要部分。
據悉,如果按上述機制調整,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相關行業價格聯動、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以及石油漲價收入財政調節等四個配套機制都將發揮「配合」作用。 盡管從上述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中,看出了更多的市場靈活性,但該調整思路仍屬於局部性調整,市場化改革方向還是長期目標。
「中國成品油形成機制改革走的是漸進性道路。」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專家牛犁對記者分析,雖然能源價格改革的總方向是按照市場規律,與國際接軌,但改革路徑仍是循序漸進式的。
和牛犁持相同觀點的專家認為,在現有管理體制和市場條件下,不能完全放開能源價格包括成品油價格。
「一方面,國家沒有石油儲備;另一方面,稅收比例太小。在這種情況下,無法調控價格。」陳薇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放開,可能會失控。
除此之外,在現有石油管理的壟斷體制下,政府放開價格管制,將可能出現壟斷企業聯手抬價。這也是學者們擔心的問題。
因此,能源價格改革尤其是成品油價格機制改革最重要的前提是,培育市場主體和市場競爭條件,有足夠的市場主體,才能產生合理的競爭價格。
「在沒有放開市場主體管制情況下,只調整零售價格基準,是否會導致擠壓現有民營企業競爭空間?」上述業內人士分析,在2008年價格機制下,民營經營企業還有較大的盈利空間,如果中石化和中石油企業能夠在「最高零售價」下自主選擇降價空間,勢必會對民營銷售企業產生競爭壓力。
㈩ 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歷史因素
1998年以前的長時期內,中國的成品油用戶享受著低油價的待遇,那時石油價格的調整,一直由國家確定,往往是一次調整,長時期內不變。但隨著1993年中國成為石油凈進口國,完全由政府定價已經不合時宜,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趨勢。到了1998年,隨著中國石油、 中國石化兩大集團重組,油價改革也拉開了序幕。
1998年以來國內原油、成品油價格管理體制改革大致經歷了3個階段:一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價格初步與國際市場的接軌階段,1998年6月3日,原國家計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規定國內原油、成品油價格按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相應確定,原油價格自1998年6月1日起執行,成品油價格自1998年6月5日起執行;二是2000年6月份開始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完全與國際市場的接軌階段,即國內成品油價格隨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相應調整;三是2001年11月份開始的國內成品油價格接軌機制進一步完善階段,主要內容是由單純依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石油市場價格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與以上3個階段相應,中國的成品油價格經歷了幾番引人矚目的波動。1998年出台油價改革方案規定,原油基準價由國家計委根據國際市場原油上月平均價格確定,每月一調。而汽油和柴油則實行國家指導價,中國石油、 中國石化集團在此基礎上可上下浮動5%。那時國際石油市場在亞洲金融危機的打擊下,一片低迷,成品油價格實際上未作明顯調整。直到1999年4月,國際油價開始上漲,國內油價也常常突破限制,國內煉油企業更是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這輪漲勢期間,2000年6月的改革使國內油價與國際市場全面接軌,成品油價格開始每月一調。
從2000年5月至2001年11月,國內成品油價格隨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累計調整了17次。到2001年11月,成品油定價機制又有新的變化,改每月調整為按照國際市場油價波幅不定期調整。2001年11月和12月成品油價格兩次調低,2002年國內成品油價格又經歷了幾次漲價。到2003年,成品油價格再次成為熱點,後半年國內一些地區開始出現「油荒」的呼聲。在國際油價的推動下,2003年一季度國內市場一反淡季的冷清局面,特別是2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汽、柴油零售中准價每噸分別上調190元和170元後,進一步加熱了國內市場。3月1日國家收回了提價通知,5月10日大幅度降低了成品油價格(受SARS影響),但國內成品油市場經短暫的沉寂後,又逐漸加熱。12月6日國家最終提高了成品油價格,壓抑的國內油價才有所釋放,市場價格順勢升高。 調價時間滯後,未能及時靈敏地反映市場變化。現行國家確定的成品油銷售中准價,是要在國際市場三地價格加權平均變動超過一定幅度時才作調整,每次調整至少也在一個月以上,有時幾個月不動。特別是國際市場變化並不完全反映國內市場,按其確定國內油價則難以反映國內市場的真正需求,既誤導生產也影響銷售。 機械接軌,扭曲了市場的正常需求。一是定價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調價噸油在200元上下並不鮮見,致使提價要麼過高,實際價格達不到,所定價格形同虛設;要麼降價過低,達不到促進生產的目的;要麼調價滯後,所調價格時過境遷,使得國家指導價起不到指導作用。二是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費結構、習慣及季節變化等,與國內市場不盡相同,而且國內各地市場的需求情況也不盡相同,按照國際市場油價制定國內價格,同國內市場的實際狀況必然有出入。 透明滯後的定價機制,刺激投機,干擾正常的經營和市場秩序,使政府定價異化,沒有達到穩定市場的目的,帶來經營者不平等的市場機遇。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與國際市場變化滯後一個月,給投機經營預留了較大空間,刺激囤積居奇等投機行為。 原油價格與成品油價格接軌不對稱,影響了成品油生產經營的正常安排。原油完全按照國際油價變動情況,每月1日進行調整,而成品油價格調整則有一個穩定的區間。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價,成品油價格不提,原油降價,成品油不降,生產企業原油進價與成品油銷價不匹配,不利於產銷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