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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如何被確定的

發布時間: 2022-01-27 15:04:17

Ⅰ 商品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商品的價格是商品價值的體現,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價值的物質承當者,可以說商品的價值是不變化的,但商品的價格由於受需求及生產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會圍繞著其價值上下波動.

Ⅱ 股票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啊

開盤價的確定原則如下:1、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2、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3、按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後,未成交買賣申報仍然有效,並按原申報順序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Ⅲ 股票買賣價格如何確定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股票的價格是根據買賣雙方的委託來撮合的,委託會根據價格優先,同等價格時間優先的順序進行排序,只有當買賣價格達成一致才會成交,就像B想以10元賣1000股,c想以9元賣500股,D想以9買2000股,這時只會成交500股以9元成交。最新的成交價就是當前股價。
最後說的C以2元賣出,暫不說漲跌停製度,如果確實股票跌到這個位置並以這個價錢成交,這個會成為成交價,當然目前的漲跌停板制度下當日股票的漲跌幅不可能那麼大。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Ⅳ 商品的市場價格如何確定

成本,加工費,宣傳費,所有費用平攤,最主要的是結合當地的消費水平定價。

Ⅳ 誰能幫幫我商品價格是如何確定的急!!!

怎樣正確理解「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兼與石先華同志商榷

怎樣正確理解「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兼與石先華同志商榷
《中學政治教學參考》1995年第12期刊登了石先華同志《淺談「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一文。文章認為,「『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的觀點與長期以來『商品的價格由價值來決定』的觀點發生了矛盾,『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的觀點不僅是正確的,而且在提法上更科學、更符合客觀實際」。這就否定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關於價值決定價格的基本觀點。對此,我們有不同的看法,特與石先華同志商榷,並就教於各位專家學者。
一、「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實際上是指市場形成商品的價格
首先,「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是針對以往「商品由國家統一定價」而言的,不是針對「價值決定價格」而言的。石先華同志注意到了高一《思想政治》教材第五課中有關「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的提法,但卻誤解了這一提法的本來含義。教材第五課的「引言」中寫道:「在1979年以前,我國的商品基本上實行單一的計劃價格形式,數以十萬百萬計的商品的定價權,集中在中央機關和地方各級行政機關手中。我國商品定價權的變化,反映了我國經濟體制正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在講資源配置方式時,教材寫道:過去,我們「在否認社會主義經濟是商品經濟,忽視價值規律和市場作用的同時,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定價的范圍太大,而且價格一旦確定,很少調整。技術發展了,勞動生產率提高了,或產品用料消耗變了,供應情況不同了,價格卻往往不變。這就使得不少商品的價格既不反映價值,也不反映供求關系,違背了價值規律的要求。……實踐告訴我們,這種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必須進行改革。」在講價格改革的重要性時,教材寫道:「價格改革是發展市場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應當根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採取調放結合、以放為主的辦法,積極加以推進,盡快取消價格『雙軌制』……」由此可見,教材雖然在好幾處提到「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但都是針對舊經濟體制下商品由國家統一定價而言的,沒有一處是相對「價值決定價格」的觀點而言的,「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與「商品的價格由價值來決定」並不矛盾。
其次,教材一再強調商品交換要按照等價原則來進行,要遵循價值規律。教材寫道:「為了維護企業各自的物質利益,客觀上要求各個全民所有制企業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在互相轉讓產品時實行等價交換。」「這些非公有制經濟同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之間,在互相轉讓產品時,也必須實行等價交換。」「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具有商品經濟的共同屬性:凡是商品都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商品的價值量都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凡是商品經濟存在的地方,價值規律都要起作用。」「黨的十四大報告指出:『我們要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使經濟活動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適應供求關系的變化。』」「計劃的實施也要自覺遵循價值規律……」從這些論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教材關於「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的提法非但沒有否定價值決定價格,反而是以價值決定價格為基礎的。我們認為,「商品的價格由價值來決定」是從商品價格的根本決定因素和商品總價格與總價值的關繫上講的,「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則是從商品的市場價格要反映供求關系等因素的影響的角度講的。考察問題的角度和層次不同,得出的結論自然不同。我們不能因為兩個結論的個別字眼相同,就輕率地斷定它們是矛盾的。石先華同志把「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理解成「市場是商品價格的決定因素」,把供求關系對價格的影響作用誇大為決定作用,以致否定了價值決定價格的正確觀點。
二、商品的價值量只能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提出了大膽的懷疑以至否定。文章說:「……事實上商品的這個價值僅僅是一種理論的抽象,在現實生活中是根本不會得出這一匹布的價值是5小時這一時間的,因為任何一種計算方法或計算工具也不能將這個時間計算出來。……人們看到的只能是商品的價格而不是價值。」文章接著說:「表現商品價值的價格是不確定的,……一定的時間里,商品的價格多高多低,既不是人決定的,也不是人計算出來的,它是在交換中自發形成的,是由當時市場的諸多因素決定的。
」在這里,石先華同志不僅否定了商品價值有量的規定性,而且否定了商品價值有質的規定性。是的,同商品的使用價值相比,商品的價值看不見,摸不著,但這並不等於說商品的價值就不存在了。商品的價值是一種客觀存在,有自己的實體,即凝結在商品中的抽象人類勞動。生產任何一種商品,都必須耗費人的勞動力。馬克思指出:「價值實體不外是而且始終不外是已經耗費的勞動力,——勞動,即和這種勞動的特殊的有用性質無關的勞動,——而價值生產不外就是這種耗費的過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428頁)價值實體凝結在商品體內,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當然,商品自身是無法表現其價值的,只有與其他商品相交換,商品的價值才能通過交換價值(貨幣產生後通過價格)表現出來。交換價值只是價值的表現形式,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內容,交換價值必須以價值為基矗實際上,我們正是從商品的交換價值或交換關系出發,才發現了商品的價值,掌握了商品的價值對象性。商品的價值不僅有質的規定性,也有量的規定性。商品的價值量即商品價值的大小,是由生產該商品所耗費的人類勞動量決定的,而衡量勞動量的天然尺度是勞動時間。眾所周知,決定商品價值量的勞動時間不可能是商品生產者的個別勞動時間,而只能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對此,經典作家早有論述。石先華同志認為,「商品的這個價值僅僅是一種理論的抽象」。
是的,決定商品價值量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看不見,摸不著,不是靠人計算出來的。但是,商品交換的實踐告訴我們:同樣的商品,出現在同一市場上,社會只承認它們有同樣的價值。教材指出:「現實生活告訴我們,商品是一個天生的平等派,它不管個別生產者耗費的勞動時間有多麼不同,在市場上出賣時,只能是同樣商品賣同樣的價錢,也就是說,同樣的商品,它們的價值量是相同的。」「同樣的商品,它們的價值量是相同的」,這充分說明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這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馬克思說過:「生產這些產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作為起調節作用的自然規律強制地為自己開辟道路,就象房屋倒在人的頭上時重力定律強制地為自己開辟道路一樣。」(《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92頁)人們的經濟活動必須尊重這一規律,否則,就會受到它的懲罰。石先華同志認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量「僅僅是一種理論的抽象」,用商品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否定商品價值質和量的規定性,從而否定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量的客觀經濟規律——價值規律。把商品價格的波動看成是一種純市場因素支配的偶然現象,顯然是不妥的。
三、商品的價格歸根結底是由價值決定的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提出了商品價格的「供求決定論」。文章先是承認「價值起決定因素」,接著就以假設的例證否定了這一點,說「商品的價格主要是由供求決定的」。
不可否認,市場供求關系會對商品的價格產生較大的影響。需求大於供給,價格趨於上升;需求小於供給,價格趨於下降。但是,供求對價格的影響是有條件的。如果某一種商品的價格在長時間內居高不下,該種商品就會被大量地生產出來,從而迫使該種商品價格降低;如果某一種商品的價格在長時間內只降不升,該種商品的生產者就會縮減生產,減少供給,從而迫使該種商品價格回升。可見,供求影響價格,價格也影響供求,二者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市場供求與商品價格之間相互制約的關系,必然會產生:①價格不會偏離價值太遠。價格不會無限制地上漲,也不會無限制地下跌,它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②每一次交易不一定恰好價格與價值相一致,但從一個較長的時期來看,商品的平均價格還是與它的價值相符的,因為上漲的部分與下跌的部分可以互相抵消。從全社會來看,商品的總價格與總價值仍然是相等的。價值決定價格有其客觀性,供求關系只能影響價格,而不能決定價格,價格終究是由價值決定的。石先華同志所言「價格主要是由供求決定的」,不僅不符合實際,而且從理論上也講不通。果如其言,價格豈不成了供求的貨幣表現?供求關系使價格不斷地背離價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這不僅不是對「價值決定價格」的否定,恰恰相反,正是「價值決定價格」的表現形式。我們不能用「價值決定價格」的表現形式來否定「價值決定價格」本身。恩格斯指出:「商品價格對商品價值的不斷背離是一個必要的條件,只有在這個條件下並由於這個條件,商品價值才能存在。只有通過競爭的波動從而通過商品價格的波動,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才能得到貫徹,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這一點才能成為現實。」(《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215頁)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還提出了商品價格的「合力決定論」。文章認為,把價格看成「是由價值、供求等綜合因素形成的合力即市唱—這一統一體決定的更為妥當,更符合客觀實際」。在這里,我們姑且不說不能把價值與供求等因素一起歸入「市唱—這一統一體」,因為流通或交換不創造價值,退一步講,即使「這一統一體」存在,我們也不能將價值、供求對價格的作用等量齊觀。唯物辯證法認為,在復雜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同時存在著許多矛盾,這些矛盾的發展是不平衡的,所起的作用也是不一樣的。其中,必有一種矛盾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規定或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這種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在決定商品價格的「這一統一體」中,價值與供求究竟哪個因素是主要矛盾,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這是「合力決定論」所回答不了的問題。如果承認價值是主要矛盾,石先華同志提出的「供求決定論」與「合力決定論」會不攻自破;如果承認供求是主要矛盾,就會導致「價格現象反映的是看得見的供求本質」這一荒謬的結論。從表面上看,「合力決定論」的觀點似乎很全面,其實,它恰恰否定了價值對價格的決定性作用,否定了價值規律的存在,因而是站不住腳的。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講道:「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成本的降低等因素引起價值的變動是緩慢的,對價格變動的影響是輕微的。」我們認為,這不符合實際。100多年前,法國皇帝拿破崙第三宴請賓客時,賓客都用銀碗,唯獨他自己用鋁碗,以顯示自己的尊貴。如今,全世界普通老百姓都能用得起鋁制餐具,卻很少有人能用得起銀制餐具。對此,不知石先華同志該作何解釋?在我國,80年代後期以來,手錶、化纖衣料和某些家用電器的價格普遍下降,難道這些商品的降價不是社會勞動生產率大幅度提高的結果,而僅僅是供過於求的緣故?
四、價值決定價格是指商品交換過程中的一種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總趨勢
價值規律告訴我們,價值決定價格是從商品交換的總體上講的,是指價值決定價格變化的總趨勢,並不是指每一次具體交換價格一定要與價值相等。關於這一點,石先華同志的文章有兩處明顯地存在著誤解:一是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說「供求因素的變化卻是經常的、多變的,對價格的作用是最直接的、明顯的」。接著,以西紅柿的價值、價格與供求的變化為例,證明供求關系決定價格。文章雖然強調「就整個社會而言」,實際上恰恰是用具體的、個別的商品交換現象來看待價格與價值、價格與供求的關系,從而得出了與價值規律相悖的結論。二是在文章的第三部分,在分析商品交換的價值規律時,生搬硬套形式邏輯的公式。
價值決定價格是指價值決定價格變化的總趨勢,而石先華同志卻違背邏輯思維的同一律,混淆現象與本質的區別,用某些具體的、個別的價格背離價值的現象,去對照形式邏輯的「全稱肯定判斷不能有一例為假」,從而否定了價值決定價格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價值決定價格要通過商品交換的現象表現出來,現象反映本質,但不等於本質。我們必須透過現象去認識和把握本質,而不能把現象與本質混為一談,更不能用個別現象去否定一般規律。例如,對自行車的價格,應從一個較長的時間來看,從社會總體上來看,從價格變化的總趨勢上來看,而不能孤立地看一次次各不相同的交換價格。目前,一輛上海產鳳凰自行車的價格一般在400元左右。因時間、地點不同,它的銷售價格並不一樣,有時低於400元,有時則高於400元,甚至上下浮動的幅度還比較大。但是,無論怎樣低,它不會低到一枝普通圓珠筆的價格;無論怎樣高,它不會高到一輛桑塔納轎車的價格,更不會高到一架波音747民航飛機的價格。原因何在?是因為自行車供過於求,抑或供不應求?顯然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是價值規律在起作用。理解商品價值與價格的關系,必須把握商品價格變化的總趨勢,而不能被紛紜復雜的商品交換現象所迷惑。
至於某些特殊商品和買賣對象的高價交易,則完全是商品貨幣關系的派生物,已超出了正常的商品交換范疇,它們的價格是一種「虛幻價格」,同表現商品價值的價格有著質的區別。對於市場上出現的某些不法商販販賣假冒偽劣商品並漫天要價的欺詐行為,更應另當別論。五、價值決定價格是經典作家的一貫思想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四部分引用了馬克思《僱傭勞動與資本》一文中的兩段話,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價值和供求對價格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馬克思的上述認識,事實上已揭示了『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這一含義。」先不說根據馬克思的那兩段論述得不出這一結論,單就這一結論本身來看,也是很不妥當的。商品市場價格的形成固然受多種因素的制約,但各種因素所起的作用不可能是等同的。講「價值和供求對價格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既有悖於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原意,也不符合客觀實際。石先華同志所引用的馬克思的前一段話,實際上是說供求影響價格,並不是說供求決定價格。對商品價格最終起決定作用的究竟是什麼?石先華同志所引用的馬克思的後一段話作了比較明確的回答:「價格由生產費用決定,就等於說價格由生產商品所必需的勞動時間決定……」這就是說,價格是由價值決定的。關於這一點,從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以下論述中可以得到進一步的印證。「價格是物化在商品內的勞動的貨幣名稱。」(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119頁)在這里,馬克思明確地告訴我們: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價值實體是商品中所包含的抽象人類勞動,商品價格的高低反映商品價值量的大校馬克思強調價值是價格的基礎,但並沒有否定供求關系對價格的影響。馬克思指出:「這種交換比例既可以表現商品的價值量,也可以表現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條件下,商品就是按這種較大或較小的量來讓渡的。可見,價格和價值量之間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價格偏離價值量的可能性,已經包含在價格形式本身中。但這並不是這種形式的缺點,相反地,卻使這種形式成為這樣一種生產方式的適當形式,在這種生產方式下,規則只能作為沒有規則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數規律來為自己開辟道路。」(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120頁)可見,價值規律正是通過供求關系的不斷變化所引起的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實現的。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商品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生產價格等於生產成本加平均利潤)。馬克思指出:「價值規律支配著價格的運動,生產上所需要的勞動時間的減少或增加,會使生產價格降低或提高。」(《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200頁)列寧指出,馬克思「解決了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形成·平·均·利·潤·率的問題」。「這樣,價格離開價值和利潤平均化這個眾所周知的、無可置辯的事實,就為馬克思根據價值規律充分說明了,因為一切商品的價值總量是與價格總和相等的。」(《列寧選集》,第2卷,595頁)在談到生產費用時,馬克思指出:「商品出售價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價格規定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45頁)
綜上所述,「供求決定論」與「合力決定論」都有悖於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本意,「價值決定論」才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一貫思想。

Ⅵ 新股發行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發行公司將股票出售給投資人時的價格。
回答過題主的問題之後,下面帶大家深入探討一下股票打新股的問題!
提起打新股,想必大家都第一時間想到的都會是前一段時間的東鵬特飲,一上市就接連漲了十多個漲停板,這中一簽算下來可有22萬,收到打新界的熱捧。打新股咱們是看著很賺錢的樣子,你知道如何打嗎?那你知道中簽了概率如何提升呢?那麼接下來我就給大家講解一下關於打新股的事情。
我們在開始講之前,首先領取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在企業有上市的計劃時,就會向廣大投資者發行一定數量的股票,其中部分股票會發售在證券賬戶上,能通過申購的方式買入,並且和上市第一天的價格相比,通常申購的價格要低很多。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准備好來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每天平均擁有1萬元及以上市值的股票,才有資格參與申購搖號。倘若我想參與8月23日的打新,就按理從8月19日開始算,在交易日里退20算,也就是7月22日起,自己的賬戶里股票市值要維持在1萬元以上,才有得到配號的可能,所擁有的市值也會陸續修建越來越高,能夠獲得配號的數量也就更多。只有當自己獲得的分配號正好處於中簽區段內,才能申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從長時間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不相關的,倘若需要提高新股的中簽概率,以下的一些做法可以用作參考:
(1)提高申購額度:假設前期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取得的配號數量也就越多,最後中簽的可能性就會越大。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若是資金流通量比較多的朋友,可以考慮均勻持倉,一次性開通主板和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這樣以後無論遇到什麼新股都能申購,這樣可以增加中簽的機會。
(3)堅持打新:千萬不可以錯過了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正因為中新股的概率小,因此更應該做的是堅持搖號,要堅信機會總會輪到我們的頭上。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新股中簽了以後就有相應的簡訊通知了,在登錄交易軟體時也會有彈窗提醒。
在新股中簽的當天,我們要保障16:00以內賬戶里留有足夠的新股繳款的資金,不論資金來自銀行還是通過當天賣股票所得都可以。到了第二天,如果自己賬戶里看到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即本次打新成功。
許多朋友想打新股卻老是錯失最好的時機,老是錯過調倉時間。可以證明,大家真的缺失了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進行獲取趕快點擊下方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假設各方面都順利進行的話,從申購日算起,新股會在8~14個自然日內就會進行上市。
就這兩大板塊包括創業板和科創板來說,上市首5日是不設置漲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個交易日開始日漲跌幅限制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發行價倘若是10塊錢/股,則當日最高價位不會大於14.4元/股,最低不能比5.6元/股還少,根據我多年的跟蹤觀察,往往主板新股上市的首日漲停,後期連板數量不少於5個。
對於什麼時間賣新股,還要依照個股的實際情況和市場行情來歸納分析。假如新股上市的那天出現破發並且持續下跌,在上市當天就賣掉能減少損失。
因為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沒有限制,預防股價回落,上市的第1天中簽的小夥伴就可以直接賣出了。再者,如若持續連板的股票,在碰到開板的情況時,學姐希望大家能夠立即轉賣,落袋為安最好。
炒股的本質最終還是要回歸公司的業績,沒辦法判定一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分析不到位的人有很多,導致買股不準虧損,給大家介紹一個不錯的診股軟體,把股票代碼打進去,即可看你買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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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進貨價格如何確定

首先如果你不懂服裝的面料和成分那麼你的發言權就太低了,而且有時候很多服裝和其他行業一樣還有一種叫附加值的東西。不是光看它的原材料值多少錢(比如汽車,它的成本我看不要十幾萬、幾十萬的吧),要是這樣你也進不到你要的貨了。
服裝穿出來是給人一種美感,好的衣服能讓人感到一種氣質和高雅或者干練等等,這就是服裝所帶來的附加值,這個不是你用多少成本可以算出來的。
進貨的時候,拿到一個款式你首先就要在心裡估算自己拿回去能賣多少錢?我認為這個才是你進貨的根本。我的零售店裡有的衣服進價才十幾、二十幾但是卻能賣到一百多的高價格,這個就是服裝本身所帶來的高附加值得到了顧客的認可,而相反有些進貨貴的也就賺十幾元顧客才要,同樣,有的貨進的價格很低,但是你賣的也很低,利潤同樣的低。這些現象相信很多做服裝的朋友也遇到過。

只要覺得自己這個款式能賣出價格,那麼也可以和供貨商談談是否可以便宜點,一般長期做供貨的價格開始是不會給你便宜的,即使便宜也是1元2元的,這個我勸大家不能計較,因為到哪裡都是熟客才有一些折扣的,時間做長了、大家了解了,他的價格也會有優惠的。做生意的眼光一定要長遠。

另外,做服裝進貨的時候千萬不能全用自己的眼光來選,這個已經是很多零售商的經驗了。"我進的貨就是按照我的審美來進的,又和別人的不一樣,為什麼卻賣不出去了?"請一定要看看你的市場,不然你的衣服最後都是自己穿了!

Ⅷ 法律市場價格如何確定

你好,法律上市場價格主要受供求關系影響, 通過合同方式由交易雙方自主確定,這是主流;也有部分產品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

Ⅸ 股票的實時價格是怎樣確定的

你好,股票即時價格的來源:
1、每分鍾最後一筆成交價作為該分鍾顯示的價格。
2、成交規則是按價格最近原則排隊等待,賣出5檔是從低到高排列,買入5是按照從高低排列,排隊等待成交。同一時間內收到的委託價格進行撮合排序就是9點15開始的集合競價階段,集合競價後撮合所有可成交的成交,定開盤價,之後進入連續競價階段,進入連續競價階段就已經完成了排序,新掛的單子要麼就當時成交了,要麼就繼續排隊等待。連續競價階段按照價格最近原則優先成交或排隊,價格相同的話按照時間優先成交,如果時間相同按成交量大小優先成交。
3、按時間順序流程為,買一位置顯示10元10手,賣一位置顯示11元5手,等待成交(價格不等是沒法成交的,只能等待後進的單子等待成交),按11元成交5手,當時股價就變為11元,買一位置顯示11元5手,買二位置顯示10元10手,賣一位置顯示之前賣二位置的價格和手數,最後賣單掛入,由於掛低於買一價格掛單,會瞬間成交,成交價11元5手,然後跟買二完成成交10元10手,當時收盤股價變為10元(大單打壓就是這個道理,如果你掛5元賣100手,會瞬間吃掉下面可能10個檔的買單甚至更多,股價會瞬間被打壓至5元,反之就是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