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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記錄應保留多久

發布時間: 2022-02-14 17:43:18

㈠ 超市銷售記錄可以保存多久,後台紀錄

這個問答很神奇,這個屬於各個超市自己需要保存多久就設置多久的,每個公司肯定不一樣的呀,我覺得最少應該要幾年吧

㈡ 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 )。

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條進口商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境外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交貨日期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2)產品銷售記錄應保留多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准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㈢ 葯品零售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幾年

葯品零售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至少保存三年。

根據《葯品管理法》的規定,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

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銷貨單、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交貨日期以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建立葯品經營企業購銷記錄能夠保持葯品的可追溯性,一旦發生葯害事故,通過購銷記錄,能夠第一時間掌握到葯品的流向,從而及時採取處理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所以根據《葯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葯品的銷售記錄(銷售台帳),必須保存至超過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於三年。

簡介

葯品是預防、治療、診斷疾病的重要手段,葯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繫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葯品的穩定性不僅與其自身的性質有關,在很大程度上還受到許多外界因素的干擾,如溫度,濕度,光線,空氣中的氧氣、二氧化碳、微生物,儲存時間,包裝容器等。

這些因素往往會使葯品發生分解、揮發、沉澱、潮解、酸敗、生霉等變化,為了保證葯品的質量,葯品的正確儲存就顯得格外重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㈣ 第三類醫療器械銷售記錄需要保存幾年

根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保存至醫療器械有效期後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於5年。植入類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永久保存。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從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批發業務以及第三類醫療器械零售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銷售記錄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從事醫療器械批發業務的企業,其購進、貯存、銷售等記錄應當符合可追溯要求。

鼓勵其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建立銷售記錄制度。

(4)產品銷售記錄應保留多久擴展閱讀:

《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於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范,醫療器械企業應建立產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規定產品追溯范圍、程度、標識和必要的記錄。

規范的出台旨在加強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規范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進一步保障公眾用械安全有效。修訂後的規范對設備、采購、生產管理、質量控制、銷售和售後、不合格品控制、不良事件監測、分析和改進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規范要求,企業應當按照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生產,以保證產品符合強制性標准和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並建立產品的可追溯性程序。

在質量控制方面,規范明確企業應當根據強制性標准以及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制定產品的檢驗規程,並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或者證書。每批(台)產品均應當有檢驗記錄,並滿足可追溯的要求。檢驗記錄應當包括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成品檢驗的檢驗記錄、檢驗報告或者證書等。

針對銷售和售後服務,規范則要求,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銷售記錄,並滿足可追溯的要求。銷售記錄至少包括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批號、有效期、銷售日期、購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規范還指出,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規的要求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開展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並保持相關記錄。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醫療器械,應當按照有關法規要求採取召回等措施,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

㈤ 淘寶賣家的交易記錄系統保存多久

這類信息淘寶網是永久保存的,會保留在歷史交易記錄裡面

㈥ 葯品零售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幾年

葯品零售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至少保存5年。
企業應當將葯品銷售給合法的購貨單位,並對購貨單位的證明文件、采購人員及提貨人員的身份證明進行核實,保證葯品銷售流向真實、合法。企業應當嚴格審核購貨單位的生產范圍、經營范圍或者診療范圍,並按照相應的范圍銷售葯品。企業銷售葯品,應當如實開具發票,做到票、賬、貨、款一致等。
記錄僅指質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種質量記錄,質量記錄格式由質量負責人統一審定,質量記錄應字跡清晰,正確完整,質量記錄應妥善保管,防止損壞、丟失。
【法律依據】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第四十二條 記錄及憑證應當至少保存5年。疫苗、特殊管理的葯品的記錄及憑證按相關規定保存。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當建立葯品采購、驗收、養護、銷售、出庫復核、銷後退回和購進退出、運輸、儲運溫濕度監測、不合格葯品處理等相關記錄,做到真實、完整、准確、有效和可追溯。第四十條 通過計算機系統記錄數據時,有關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通過授權及密碼登錄後方可進行數據的錄入或者復核;數據的更改應當經質量管理部門審核並在其監督下進行,更改過程應當留有記錄。第四十一條 書面記錄及憑證應當及時填寫,並做到字跡清晰,不得隨意塗改,不得撕毀。更改記錄的,應當註明理由、日期並簽名,保持原有信息清晰可辨。第六十八條 采購葯品應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有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廠商、供貨單位、數量、價格、購貨日期等內容,采購中葯材、中葯飲片的還應當標明產地。第六十九條 發生災情、疫情、突發事件或者臨床緊急救治等特殊情況,以及其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形,企業可採用直調方式購銷葯品,將已采購的葯品不入本企業倉庫,直接從供貨單位發送到購貨單位,並建立專門的采購記錄,保證有效的質量跟蹤和追溯。

㈦ 淘寶賣家銷售記錄保存多久

淘寶交易的訂單信息記錄是永久保存的,不過,買家有刪除購買記錄的許可權,如果購買訂單被永久刪除,那麼在「已買到的寶貝」頁面就查不到訂單記錄了。

訂單相關信息中的物流信息由相應物流公司提供,不同的物流公司對於物流信息記錄保存的時間不同,所以淘寶交易訂單中的物流信息是會隨著物流公司信息的失效而失效。

交易進行中以及退款/售後中的訂單暫時無法支持刪除,淘寶也不支持批量刪除訂單。

(7)產品銷售記錄應保留多久擴展閱讀:

恢復已刪除訂單的方法:

可以通過【我的淘寶】-【已買到的寶貝】頁面,點擊右上角【訂單回收站】查看到被刪除的訂單,點擊【還原訂單】後可恢復被刪除的訂單。

若訂單回收站里也沒有查到訂單,則此訂單有可能被永久刪除了。永久刪除後需要電話聯系淘寶人工客服幫助恢復了,淘寶提醒用戶慎重操作「永久刪除」。

㈧ 銷售化學品的記錄至少應當保存多長時間

銷售記錄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1年。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



(8)產品銷售記錄應保留多久擴展閱讀:

第二十七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第二十八條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准。

(二)主管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上崗資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九條 經營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分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並附送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照本條例的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並將頒發危險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通報同級公安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

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憑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第三十條 經營危險化學品,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二)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葯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三)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第三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

第三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儲存危險化學品,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二章的有關規定。危險化學品商店內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其總量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

第三十三條 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應當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應當至少保存1年。

㈨ 葯品銷售記錄應保存至葯品有效期一年,未規定有效期的葯品,銷售記錄應保存五年對還是錯

對的。

《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百六十二條每批葯品應當有批記錄,包括批生產記錄、批包裝記錄、批檢驗記錄和葯品放行審核記錄等與本批產品有關的記錄。

批記錄應當由質量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至少保存至葯品有效期後一年。質量標准、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穩定性考察、確認、驗證、變更等其他重要文件應當長期保存。

(9)產品銷售記錄應保留多久擴展閱讀:

《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相關法條:

第一百八十五條 所有葯品的生產和包裝均應當按照批準的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並有相關記錄,以確保葯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並符合葯品生產許可和注冊批準的要求。

應當建立劃分產品生產批次的操作規程,生產批次的劃分應當能夠確保同一批次產品質量和特性的均一性。應當建立編制葯品批號和確定生產日期的操作規程。每批葯品均應當編制唯一的批號。

第一百八十六條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產日期不得遲於產品成型或灌裝(封)前經最後混合的操作開始日期,不得以產品包裝日期作為生產日期。

㈩ 葯品零售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幾年

葯品零售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至少保存三年。

葯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在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地址以外的場所儲存或者現貨銷售葯品。葯品生產企業只能銷售本企業生產的葯品,不得銷售本企業受委託生產的或者他人生產的葯品。

葯品生產企業、葯品批發企業銷售葯品時,應當提供下列資料:加蓋本企業原印章的《葯品生產許可證》或《葯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原印章的所銷售葯品的批准證明文件復印件、銷售進口葯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葯品生產企業、葯品批發企業派出銷售人員銷售葯品的,除上述資料外,還應當提供加蓋本企業原印章的授權書復印件。

授權書原件應當載明授權銷售的品種、地域、期限,註明銷售人員的身份證號碼,並加蓋本企業原印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簽名)。銷售人員應當出示授權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供葯品采購方核實。

其他要求

葯品生產企業、葯品批發企業銷售葯品時,應當開具標明供貨單位名稱、葯品名稱、生產廠商、批號、數量、價格等內容的銷售憑證。

葯品零售企業銷售葯品時,應當開具標明葯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等內容的銷售憑證。

葯品生產、經營企業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生產、經營葯品行為的,不得為其提供葯品。

葯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為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經營葯品提供場所,或者資質證明文件,或者票據等便利條件。

葯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以展示會、博覽會、交易會、訂貨會、產品宣傳會等方式現貨銷售葯品。

以上內容參考: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局-《葯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局令第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