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資源稅包括哪些項目
資源稅的稅目: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分為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分為原油、天然氣、鹽、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共七個稅目。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包括礦產品和鹽。資源稅稅目反映了資源稅徵收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徵收對象的具體體現。資源稅暫行條例》主要規定了七大稅項:
1. 原油。指已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 天然氣。指與原油單獨開采或者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時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鹽。指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鹽是指鹵水。
4. 黑色金屬礦石,包括鐵礦、錳礦、鋁礦。
5. 有色金屬礦石。包括銅礦、鉛鋅礦、鋁土礦、鎢礦、錫礦、銻礦和鉬礦。鎳礦和其他有色金屬礦石9個子標題。
6. 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等煤炭產品。
7. 其他非金屬礦產的原油。
拓展資料
資源稅是對我國開采應稅礦產品、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納稅資源稅的數額徵收的一種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礦產品、制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徵收的稅的總稱。
差別資源稅是國家對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由於資源條件的差異而產生的差別收入徵收的一種稅。
一般資源稅是國家徵收的一種稅在國有資源,如城市土地、礦產資源,水流,森林,高山,草原,荒地,海灘,等,按照國家的需要,在使用某些自然資源獲取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使用應稅資源。1984年,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資源稅制度,我國開始徵收資源稅。由於當時的一些客觀原因,資源稅項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三種,後來擴展到對鐵礦石征稅。
② 資源稅的七大稅目(征稅范圍)是什麼
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分為原油、天然氣、鹽、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共七大類。
③ 資源稅征稅范圍的有哪些
BCD
我國目前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僅涉及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嶺土、螢石、石灰石、硫鐵礦、磷礦、氯化鉀、硫酸鉀、井礦鹽、湖鹽、提取地下鹵水曬制的鹽、煤層(成)氣、金屬礦(包括:鐵礦、金礦、銅礦、鋁土礦、鉛鋅礦、鎳礦、錫礦、稀土、鎢、鉬及其他金屬礦產品等)和海鹽。
④ 資源稅如何計算
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稅率是多少?
資源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按照固定稅額從量徵收。
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產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一、原油 8-30元/噸
二、天然氣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噸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0.5-20元/噸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2-30元儲7;噸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0.4-30元/噸
七、鹽
固體鹽 10-60元/噸
液體鹽 2-10元/噸
國家為了發揮資源稅調節資源級差收入的功能,在確定資源稅稅額時,根據資源貯存狀況、開采條件、資源優劣、地理位置等客觀存在的差別而產生的資源級差收入,實施差別稅額進行調節。
資源條件好的,稅額高一些;資源條件差的,稅額低一些。所以各個地方的資源稅稅率是不一樣的,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
資源稅的計稅依據
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依據。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1)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稅。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入洗的原煤數量)×100%洗煤的課稅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准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選礦比的計算公式如下:選礦比=精礦數量÷耗用的原礦數量5)納稅人以自產自用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以加工的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團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資源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作為課稅數量。由於對鹽征稅的品目既有固體鹽,又有液體鹽,而且液體鹽與固體鹽之間可以相互轉化。為確保對鹽徵收資源稅的不重不漏,根據現行稅法有關規定,應按如下不同情況分別確定鹽的課稅數量:①納稅人生產並銷售液體鹽的,以液體鹽的銷量為課稅數量。②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連續加工鹼等產品(固體鹽除外)銷售或自用的,以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如果沒有液體鹽移送使用量記錄或記錄不清、不準的,應將加工的鹼等產品按單位耗鹽系數折算為液體鹽的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例如,某燒鹼廠利用自製液體鹽生產燒鹼,該廠燒鹼的單位耗鹽系數(該系數的計算公式為:耗鹽系數=生產的燒鹼數量÷耗用的液體鹽數量)為 1:6。已知該廠1995年2月生產燒鹼3萬噸,則該廠2月份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3×6=18(萬噸)③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再加工為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液體鹽不再征稅);納稅人以外購液體鹽加工團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但在計算固體鹽應納稅額時,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可從中抵扣。④納稅人利用鹽資源直接生產海鹽原鹽、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銷售或自產自用量為課稅數量;以上述固體鹽連續加工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或者用於連續加工酸鹼、製革等產品,應按單位加工產品(再制鹽、鹼等)耗鹽系數折算為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再制鹽的耗鹽系數是指單位再制鹽的數量與其耗用的原料鹽數量的比例。例如,如果1噸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分別需要耗用1.1、1.2、1.5噸的海鹽原鹽,那麼,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的耗鹽系數分別是1:1.1、1:1.2、1:1.5。這種情況下海鹽原鹽課稅數量的計算公式為:海鹽原鹽的課稅數量=加工的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數量÷耗鹽系數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再制鹽的課稅數量的計算同海鹽原鹽。
資源稅如何計提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資源稅計算
原煤銷售額不含從坑口到車站、碼頭等的運輸費用
應納資源稅=240X200X5%=2400
資源稅的納稅稅率
計算課稅對象每一單位應征資源稅額的比例。現行資源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簡稱為稅額或單位稅額。資源稅在稅額方面的規定,其主要內容一是如何確定稅額,二是由誰確定稅額。資源稅稅額基本上是按照應稅產品的資源等級並兼顧企業的負擔能力確定的。資源稅資源等級的劃分,主要是組織行業專家按照不同礦山或礦區的資源賦存及開采條件、選礦條件、資源自身的優劣及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項經濟、技術因素綜合確定的。資源等級的高低比較全面、客觀地反映了各礦山資源級差收入的高低,所以資源稅就根據資源等級相應確定了級差稅額。等級高的,稅額相對高些;等級低的,稅額相對低些。另外,部分稅目資源稅稅額的確定同1994年流轉稅負的調整是統籌考慮的,如鐵礦石、鎳礦石、鋁土礦、鹽等。因為一部分礦產品原礦和鹽的深加工產品實施規范化增值稅後降低的稅負過多,為穩定財政收入,這部分稅負需要前移並通過徵收資源稅的方式拿回來。通過對原礦徵收資源稅,推動礦產品價格的提高,拿回其深加工產品降低的稅負,但確定資源稅額有一個限度,即:某一礦產品的國內市場價格加上資源稅稅額,不高於進口同類產品的價格。資源稅依照應稅產品的品種或類別共設有7個稅目和若干個子目,並規定了相應的定額稅率(簡稱稅額)。考慮到資源稅的稅目多(還涉及劃分礦產品等級的問題)、稅額檔次多,而且隨著資源條件的變化需要適時調整稅額,這樣,資源稅稅額的核定許可權就不宜高度集中。因此,資源稅現行稅額採用了分級核定的辦法。首先,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的確定和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其次,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目(即子目)、稅額,由財政部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並可根據納稅人資源條件及級差收入的變化等情況適當進行定期調整;再次,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授權省級人民 *** 確定(含調整),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一部分子目」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中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這些子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人民 *** 決定徵收或暫緩徵收資源稅;「一部分納稅人」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額,由省級人民 *** 根據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的稅額標准,在浮動30%的幅度內核定。為確保不同的應稅品目都能能執行其相應的規定稅額,如果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的應稅產品,未按規定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從高確定其適用稅額。現行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規定如下:資源稅(1)原油8.00~30.00元/噸(2)天然氣2.00~15.00元/噸(3)煤炭0.30~5.00元/噸(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0~20.00元/噸(5)黑色金屬礦原礦2.00~30.00元/噸(6)有色金屬礦原礦0.40~30.00元/噸(7)鹽:固體鹽10.00~60.00元/噸液體鹽2.00~10.00元/噸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資源稅中換算比是怎麼來的
將原礦單價利用選礦比換算出精礦價格,再利用同期市場上的精礦價格除以這個價格。
如何計算和繳納資源稅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因此,資源稅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兩種
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資源稅的計算減免
資源稅計稅依據為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2011年11月1日資源稅的稅目稅額幅度表 稅目 稅率 一、原油 銷售額的5%-10% 二、天然氣 銷售額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噸8-20元 其他煤炭 每噸0.3-5元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普通非金屬礦原礦 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貴重非金屬礦原礦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2-30元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 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0.4-30元 七、鹽 固體鹽 每噸10-60元 液體鹽 每噸2-10元 資源稅稅目、稅額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課稅數量:(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的減免稅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2.納稅人開采過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損失的,可照顧減免稅3.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減免稅項目
資源稅礦山採石稅率計算
主要資源稅礦山採石是哪一種項目,按噸計稅。
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怎麼計算公式
煤炭資源稅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為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
⑤ 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五大類
資源稅徵收范圍如下所示:資源稅對哪巧叢滑些產品征稅,它表明了資源稅徵收的廣度.現行資源稅的徵收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徵收范圍限定如下:
(1)原油,指專門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氣,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海上石油、天然氣也應屬於資源稅的徵收范圍,但考慮到海上油氣資源的勘探和開采難度大、投入和風險也大,過去一直按照國際慣例對其徵收礦區使用費,為了保持涉外經濟政策的穩定性,目前對海上石油、天然氣的開采仍然徵收礦區使用費,暫不改為徵收資源稅.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5)黑色金屬礦原礦,是指納稅人開采後自用、銷售的,用於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孝臘主產品先入選精礦、製造人工礦、再最終入爐冶煉的金屬礦石原礦.
(6)有色金屬礦原礦,是指納稅人開采後自用、銷售的,用於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主產品先人選精礦、製造人工礦、再最終入爐冶煉的金屬礦石原礦.
(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俗稱鹵水)是指氯化納含量達到一定濃度的溶液,是用於生產鹼和其他產品的原料。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在理論上可區分為對絕對礦租課征的一般資源稅和對級差礦租課征的級差資源稅,體現在稅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徵收,級差調節鄭橋」,即:所有開采者開採的所有應稅資源都應繳納資源稅;同時,開采中、優等資源的納稅人還要相應多繳納一部分資源稅。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資源稅的稅率一般為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十之間,按照相應實際的規定進行的一種稅。資源稅的繳納期限一般為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
⑥ 資源稅征稅范圍
一、資源稅定義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在理論上可區分為對絕對礦租課征的一般資源稅和對級差礦租課征的級差資源稅,體現在稅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徵收,級差調節」,即:所有開采者開採的所有應稅資源都應繳納資源稅;同時,開采中、優等資源的納稅人還要相應多繳納一部分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征稅的稅種的總稱。
級差資源稅是國家對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 由於資源條件的差別所取得的級差收入課征的一種稅。
一般資源稅就是國家對國有資源,如法律規定的城市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根據國家的需要,對使用一種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取得應稅資源的使用權而徵收的一種稅。
二、資源稅徵收范圍
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實行差別稅額從價徵收,2016年7月1日我國實行資源稅改革,資源稅徵收方式由從量徵收改為從價徵收。
實行源泉課征,不論採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於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採掘或生產地源泉控制徵收,這樣既照顧了採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
⑦ 資源稅部分應稅產品的征稅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資源稅幾個應稅產品范圍問題的解答》將資源稅部分應稅產品的征稅范圍,明確如下:
一、鋁土礦
鋁土礦一般是指包括三水鋁石、一水硬鋁石、一水軟鋁石、高嶺石、蛋白石等多種礦物的混合體。是用於提煉鋁氧的一種礦石,通常呈緻密塊狀、豆狀、鮞狀等集合體,質地比較堅硬,其鋁硅比為3——12,含笑汪沒鋁量(指三氧化二鋁,下同),一般在40——75%。鋁土礦主要用於冶煉金屬鋁、製造高鋁水泥、耐火材料、磨料等。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高鋁粘土在內的所有鋁土礦。
二、耐火粘土
粘土是土狀礦物質。耐火粘土是指耐火度大於1580℃的粘土,礦物成分以高嶺土或水白雲母一高嶺土類為主。耐火粘土呈土狀,其鋁硅比小於2.6,含鋁量一般大於30%。依其理化性能、礦石特徵和用途,在工業上一般分為軟質粘土、半軟質粘土、硬質粘土和高鋁粘土等四種。耐火粘土主要用於冶金、機械、輕工、建設等部門。
高鋁粘土不同於一般的耐火粘土,其有用成份的含量、礦石特徵等均與鋁土礦相同。高鋁粘土既可用於生產耐火材料,又可用於提煉金屬鋁。
本科目的陵告徵收范圍是除高鋁粘土以外的耐火粘土。
三、石英砂
石英砂主要用於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鑄造、石油、化工、環保、研磨等行業。是一種具有矽氧或二氧化矽的化合物,其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硅,呈各種顏色,為透明一半透明的晶體,形態各異。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石英砂、石英岩、石英砂岩、脈石英或石英石等。
四、礦泉水
礦泉水是含有符合國家的礦物質元素的一種水氣礦產,可供飲用或醫用等。此外,水氣礦產還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氣、硫化氫氣、氦氣、氡氣等。
礦泉水碰納等水氣礦產屬「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⑧ 資源稅包括哪4個稅種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槐碰租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鉛兆一種稅。資源稅范圍限定如下:1、原油;2、天然氣;3、煤炭;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5、黑色金屬礦吵帶原礦;6、有色金屬礦原礦;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
⑨ 資源稅徵收范圍,稅目,稅率是多少
我國幅員遼闊,自然資源總量豐富。根據國有資源有償開採的原則埋嫌,國家對一些資源徵收資源稅。具體的徵收范圍,稅目,稅率來一起了解吧。
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徵收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第一條規彎李手定,在我國領域和我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按規定繳納資源稅。
徵收方式:資源稅按照《稅目稅率表》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實行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資源產品(以下稱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實行從量計征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現行的資源稅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規定:
現行的資源稅稅目主要有能源礦產(包括原油、天然氣、煤、地熱等)、金屬礦產(包括黑色金屬和有色金屬)、非金屬礦產(包括礦物類、岩石類、寶玉石類)、水氣礦產和鹽。
現行的資源稅稅率
具體的稅目稅率如下:
免徵資源稅的情形:
(一)開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圍內運輸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天然氣;
(二)煤炭開采企業因安全生產需要抽採的煤成(層)氣。
資源稅的優惠政策
自擾巧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具體操作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13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