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產品缺陷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法律分析:產品缺陷責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B. 產品質量起訴期限
《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用戶、消費者滿10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在生活當中,大家花錢購買任何悉喚賀一項物品對其質量都是有要求的。如果產品質量出現了什麼問題的話,那麼自己作為消費者的一些基本權益就已經被商家侵害了,作為消費者來說這種時候一定不要選擇沉默,及時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產品質量問題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產品質量問題訴訟時效是多久
《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睜派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用戶、消費者滿10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本條是關於產品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鏈察時效期間和請求權期間的規定。
2、產品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缺陷產品造成損害之日起計算。超過2年訴訟時效期間,受害人便喪失了勝訴權。
3、產品侵權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期間為10年,自該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給第一個用戶或者消費者之日起計算,滿10年喪失請求賠償權。
4、「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是指產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過10年,請求權期間適用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
產品質量的檢驗本就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程序,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法律對於他的界定有時候是比較復雜的,我們有時候是很難去證明這個責任。
二、
產品質量舉證責任、產品質量糾紛舉證責任
1、產品侵權糾紛案件中,產品缺陷舉證責任分配
2、產品質量侵權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3、產品質量之訴的舉證責任
4、一起產品質量糾紛代理詞
5、產品質量糾紛代理詞
在我國產品質量法當中規定,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存在問題,消費者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為兩年,這是作為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大家在生活當中,如果遇到了類似問題,情況比較復雜的話,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來為自己爭取,要求商家進行退貨並賠償。
C. 產品質量責任的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產品質量責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D. 產品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產品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普通訴訟時效——2年
產品侵權責任的普通訴訟時效一律為兩年,即使是侵害人身造成傷害、死亡的,也不受民法通則規定的短期時效一年的限制,亦為二年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產品責任訴訟時效為
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受到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受害人應當自知道自己受到損害之日起三年內,向責任者要求賠償。超過三年期間的,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將不能受到法院的保護。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法定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請求權予以保護;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請求權不予保護。
產品責任的規定如下:
一、生產者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銷售者責任: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三:第三人過錯導致產品缺陷時生產者、銷售者的追償權: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枝手謹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猛基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薯核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
F.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法院就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