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同法內超過成本價的多少倍是詐騙
您好,合同法是規范買賣的一種法規,為公民能夠正常買賣服務。在合法,正常的買賣行為中,合同本身的存在與標的物的成本無關,怎麼開價都可以。
商業欺詐的形式主要有:合同欺詐、廣告欺詐、價格欺詐、服務欺詐、包裝欺詐。
具體表現形式
商業欺詐在促銷中的商業欺詐更是具有較大的迷惑性。然而從商業欺詐的概念、構成要件和特點來看,中國商業促銷中存在的商業欺詐行為形式各樣。具體表現形式有: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以虛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詐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5、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
6、採取僱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7、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8、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9、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0、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1、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2、其他虛假或者是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我不清楚國外的情況,但是就國內而言,尚未有相關規定。
② 如果商家賣的產品價格太高,超出了市場價的幾十倍,這屬於違法嗎感情煩惱
如果商家賣的產品價格太高,是屬於違法的,超出了市場價的幾十倍,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調解,同時,由於商家存在欺詐行為,您可以要求退還三倍價款。
法律分析
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弄虛作假的,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增加對所遭受損失的賠償,增加的賠償金額應當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如果額外賠償金額低於五百元,則應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致使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到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不超過所受損失兩倍的懲罰性賠償。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糾紛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與經營者協商解決,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設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的,應當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依照本法的規定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四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要求其提供證明材料和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資料;(二)查詢、復制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帳簿、單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銀行資料;(三)檢查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財物,必要時可以責令當事人暫停相關營業;(四)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轉移、隱匿或者銷毀。
第三十八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給予鼓勵,並負責為舉報者保密。
③ 超出市場價多少倍屬於違法
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價多少算違法?
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價30%就算違法。
超過30%一般為不合理價格可以投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物價過高的,公民可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舉報投訴,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
哄抬物價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價格管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價格受哪些因素激凱影響?
1、產品采購成本
不管做什麼都是存在成本的,沒有一上來就賺到錢的,所以要考慮的第一點就是采購成本。
一個產品的生產成本包括原材料、研發製造經費、運輸成本、工廠本身所得利潤等方面,有創新思想的賣家可能會在此基礎上做稍微變動,成本也會再增加一點。
2、產品質量
賣家有的是自己有工廠,產品品質方面不用擔心,沒有工廠的賣家需要在市場上采購,采購商品品質高低直接影響到商品定價,進貨成本高的賣家再稍加利潤,整個商品包裝下來定價不會低。
3、期望利潤
賣家的預期利潤也是影響定價的一大因素。賣家將商品售賣出去需要投入前期的大量人力物力成本。
根據對產品本身會取得的市場反應去考慮是否對成本加大利潤,判斷有沒有必要投入過多成本,想要取得的利潤又是多少都會反映在定價上。
4、市場供求比
競爭對手市場所需對產品價格也有很明顯的落差比。當一個新品出現大受歡迎而庫存又不充裕的情況出現,商品供小於求,物以稀為貴價格會隨之上漲。
也可以成為飢餓營銷;當賣家准備了大量存貨,買家購買的時候選擇多樣化,為了增大產品競爭力,價格下調也是不可避免的。
5、競爭對手
競爭對手是免費的最佳的老師,在一個相對來說較大的購物平台上,一個產品肯定不止漏鉛羨一個賣家,與競爭對手價格相差太大不是明智的選擇,競爭對手的定價是賣家定價,調整的參考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四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經營者被責令暫停相關營業而不停止的,或者轉移、隱匿、銷毀依法登記保存的財物的,處相關營業所得或者轉移、隱匿、銷毀的財物價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拒絕按照規定提供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罰款。
第四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者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返拍部門違反本法規定,超越定價許可權和范圍擅自製定、調整價格或者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並可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