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無產品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三無產品三倍賠償消費者。銷售三無產品是欺詐行為,也是違法的,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賠償。三無產品一般指沒有生產日期、沒有衛生質量合格標志、沒有生產廠家的產品,出售三無產品相當於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欺詐行為虛或族,應該按照消費者要求增加一定的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賠償五百元,其他有具體法律規團州定的,應該按照【法差弊律法規】進行賠償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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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三無產品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三無產品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三無產品賠償標准如下: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2)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二、三無產品的處罰是什麼
1、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違法產品;並對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進行處罰,罰款金額為非法產品銷售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2、如有違法所得,則需沒收其違法所得;
3、責令其進行整改;
4、情節嚴重的,需要吊銷營業執照;
5、如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叄』 三無產品三倍賠償還是1000
法律主觀:
三無產品一般可以要求賠償三倍,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則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斗手,如雀銷氏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三無產品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來路不明的產品,銷售三無產品的行為屬於欺詐,所以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賠償。
法律客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頃散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肆』 三無產品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知道購買到三無產品消費者是可以維權的,根據新法律規定,若消費者購買到「三無」產品,商家應退一賠三,商品價格不足500元按500元賠償。只要銷售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就該給十倍賠償;如果造成損失,則除損失之外,還可以要求三倍的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虛或族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團州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差弊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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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三無產品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三無產品一般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來路不明的產品。三無產品的賠償標准如下:由於產品缺陷導致消費者損害的,消費者既可以要求銷售者承擔責任,也可以要求生產者承擔責任。另外,銷售三無產品屬於欺詐,可以要求三倍賠償。當消費者受到侵權時,可以要求銷售商賠償,如果銷售商不給予賠償,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部門投訴。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閉賣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顫行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轎洞逗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