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銷售費用的管理問題有哪些
銷售費用管理是以銷售預算為基礎,要分析銷售收人、銷售利潤和銷售費用的關系,力求實現銷售費用的最有效使用。在安排銷售費用時,要利用本量利分析方法,費用的支付應能獲取更多的收益。銷售費用預算通常是一個公司最早要確定的預算項目,是公司營運的重要控制工具。一般說來,對主要依靠某種產品或者服務取得收入的公司而言,它可以看出公司該年度的預期盈利,每一個項目全部用財務指標來表達,通常一年一次,同時要做好後兩年的滾動預算。
銷售費用的內容主要是指營業費用,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經營費用。商品流通企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進貨費用也包括在營業費用之中。一般包括以下5個方面的內容:
1.產品自銷費用:包括應由本企業負擔的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
2.產品促銷費用:為了擴大本企業商品的銷售而發生的促銷費用:展覽費、廣告費、經營租賃費(為擴大銷售而租用的櫃台、設備等的費用,不包括融資租賃費)、銷售服務費用(提供售後服務等的費用)。
3.銷售部門的費用:一般指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但企業內部銷售部門屬於行政管理部門,所發生的經費開支,不包括在營業費用中,而是列入管理費用。
4.委託代銷費用:主要指企業委託其他單位代銷按代銷合同規定支付的委託代銷手續費。
5.商品流通企業的進貨費用:指商品流通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
❷ 產品費用要素包括哪些
企業的要素費用按與生產工藝的關系分類分為直接生產費用與間接生產費用。按其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分類分為直接計入費用與間接計入費用。同學們在學習過程中要加深理解體會。直接費用可能是直接計入費用,也可能是間接計入費用。相反亦然。
直接計入的要素費用直接計入某種產品。而間接計入的要素費用分配關鍵是找到一種合理的分配標准。合理的分配標准與所分配的費用多少有密切的聯系,因而分配結果比較准確合理,而且還應是比較容易取得的資料,計算也應比較容易。分配間接計入費用的分配標准主要有三類:1 成果類:如產品的重量、體積、產量、產值等;2 消耗類:如生產工時,生產工人的工資、機器工時、原材料消耗量等。3 定額類:如定額消耗量、定額費用等。
分配時先計算費用分配率,即每一單位分配標准應負擔的費用額。然後再根據各種產品的分配標准額乘以費用分配率,即可求得每種產品應分配的間接計入要素費用。
(三)部門費用的核算
部門費用是指企業為商品產品的生產提供產品、勞務或直接從事生產組織管理工作的生產部門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輔助生產成本和製造費用。
對於輔助生產車間發生的製造費用可以通過「製造費用--××車間」賬戶單獨歸集,也可直接計入輔助生產成本賬戶。兩種方法的賬戶格式怎樣請同學們要仔細思考。
關於輔助生產費用的分配可劃分為兩種情況:根據輔助生產車間生產的特點,基本上可以劃分為兩種類型是,即產品性生產和勞務性生產。產品性生產如自製材料、工具、模具等,其特點是產品的生產與耗費可以分布在不同的時點。而勞務性生產其生產與耗費不能間斷,必須同時進行。如供電、維修、運輸等。
對於產品性生產的輔助生產成本可先計算出其產品的單位成本,然後再按各部門領用耗費多少進行分配。其會計分錄為:
入庫時 借:××存貨
貸:輔助生產成本
領用時: 借:××費用或成本
貸:××存貨
對於勞務性生產的輔助生產成本可採用直接成本法、一次交互分配法、計劃成本法、代數分配法、順序分配法等方法進行分配。其詳細內容見「專題輔助部分」。在那裡即有文本講解,還有視頻資料。
關於部門費用中的製造費用,同學們應重點理解按年度計劃分配率法。採用這種方法,不論各月實際發生多少製造費用,每月各種產品中的製造費用都按年度計劃分配率分配,但在年度內如果發現全年的製造費用與實際數可能發生較大差額時應及時調整計劃分配率。應注意的是,採用這種方法製造費用的總賬和明細賬月末會有餘額,而且余額所在方向不固定,即有可能在借方,也有可能在貸方。這個余額就是全年製造費用的實際發生數與計劃分配額的差額,一般應於年末計入12月份的產品成本。如果為借方余額,說明實際發生額大於計劃分配額,應進一步分配,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如果為貸方余額,說明實際發生額小於計劃分配額,也就是說平時分配的多了,因此要進行沖減。其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 紅字金額
貸:製造費用 紅字金額
(四)生產損失的核算
生產損失是指在正常的生產下,為了獲得合格品而不可避免的、連帶發生的資金耗費。主要包括廢品損失和停工損失兩部分。在這兩部分損失中,除個人責任事故和非正常損失外,其餘都要由本期生產的同種產品或同類合格品的成本負擔。
1 廢品損失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現的不可修復廢品的生產成本以及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扣除回收的廢殘料價值和應收賠款以後的凈損失。
應注意,實行三包(包退、包修、包換)的企業在產品出售後所發生的「三包」損失;產品入庫後由於保管不善所引起的霉爛變質損失;經質量檢驗部門鑒定不需返修可以降價出售的不合格品(次品)的削價損失不屬廢品損失。其中前兩項計入管理費用,降價損失應在計算當期損益中體現。
廢品損失的核算應專設「廢品損失」科目核算。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直接計入該科目,不可修復廢品的生產成本應先從生產成本賬戶中結轉出來計入生產成本。由於廢品損失屬於成本開支范圍的一項內容,因此計算出實際的費用損失之後,還應再轉入生產成本賬戶。
有關廢品損失的具體核算方法見教材P61-64。
2 停工損失是指生產車間或車間內某個班組在停工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停工期間發生的原材料費用、工資及福利費用和製造費用等。應由過失單位或保險公司負擔的賠款,應從停工損失中扣除。
為簡化核算工作,停工不滿一個工作日的,一般不計算停工損失。
(五)在產品成本核算
這一部分同學們應重點掌握每一種方法的適用范圍及約當產量法、按定額成本計價法、定額比例法三種方法。
1 約當產量法:所謂在產品的約當產量是將尚示完工的在產品按其完工程度或投料程度折算成完工產品的數量。
例如,某企業生產兩件產品,當月一件完工,一件在產。總的人工費用為1500元。在產品加工程度為50%。由於人工費是陸續發生的,一件在產品由於其加工程度僅為50%,那麼,它所分攤的人工費也就只有完工產品的50%。所以在產品的約當產量即為1×50%。也就是說一件在產品相當於半件完工產品。
請注意,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費用是陸續發生的,而有些費用並非陸續發生。那麼對陸續發生和費用分配可按完工程度去計算在產品的約當產量,而對於並非陸續發生的費用分配,則不能按完工程度去計算約當產量了。例如有些企業的原材料往往在生產開始時一次投入了全部原材料,那麼,不管在產品完工程度如何,它所應分攤的材料費是和完工產品一樣的。也有些材料是在其他工序一次投入的,應怎樣去計算分配這些材料費的在產品約當產量呢?同學們一定要作深刻的思考。
此外,由於實際工作中產品的生產往往是劃分為許多工序或加工步驟的,這些分布在不同加工步驟的在產品在本步驟的加工程度並不等於相對於完工產品的加工程度,如何計算某道工序在產品的完工率,同學們也要深刻領會。
2 定額比例法:是指企業分別成本項目,按照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定額耗用量或定額費用比例分配成本費用的一種方法。其基本的思路也是先計算出每一單位定額應分攤的費用即費用分配率,然後用費用分配率乘以完工產品或在產品的定額,分別計算出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生產成本。
3 按定額成本計價法:是指月末在產品成本按其數量和事先核定的在產品單位定額成本來計算在產品生產成本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將在產品實際成本與定額成本的差異全部轉嫁給了完工產品,因此如果在產品數量較多採用這種方法就不太合理了。
以上這三種方法是難度相對較大的方法,對此作了特別的提示。再次提醒大家要認真理解掌握每一種方法的優點及其缺陷,才能在實際工作中採用適合自己企業實際情況的具體方法。
❸ 很多食品包裝上面都有什麼什麼公司監制,監制是什麼意思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明確產品
質量責任,保護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等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的,必須遵守本
規定。
本規定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
建設工程、葯品、壓力容器等產品質量以及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按
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條 蘇州市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市技術監督局)是本市產品質
量監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
縣級市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各
區負責技術監督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產
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商檢、衛生以及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在各自職
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對違反產品質量法律、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
舉報,接受舉報的單位應當認真處理。
【章名】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五條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準的,
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企業標准應當報技術監督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無質量標準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
第六條 各級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管理質量認證(包括產品認證和質量
體系認征)工作,對質量認證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資質、工作質量及公正性
等實施監督,對取得質量認證的企業實行登記備案。
獲得質量認證的產品除接受法律、法規規定的檢查外,免於其他檢查
。
獲得市級以上名優稱號的產品,除國家和省規定的檢查外,經市技術
監督局公告,可在兩年內免除質量檢查。
第七條 鼓勵企業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內外先進標准,對產品質量達到
國內、國際先進水平,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獎勵辦法由蘇
州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條 對產品質量實行定期檢查和抽查,並定期公布檢查結果。
定期檢查按照統一管理的原則,制定統一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年度計
劃,報省技術監督局批准後執行,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安排計劃外的定
期檢查。
對季節性產品或者經國家、省、市確定的特殊檢查項目,以及用戶和
消費者反映質量問題較多的產品,由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安排抽查。
定期檢查和抽查所需檢驗費用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技術監督部門在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時,發現有產品質量
違法行為的,可以要求被檢查者提供有關的資料,可以進入有關現場查看
,被檢查者不得拒絕。
技術監督部門對可能有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可以進行登記保存,並在
七天內作出處理。被檢查者不得擅自處理、隱匿、轉移、毀滅被登記保存
的受檢產品。
第十條 對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
不合格產品,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該類產品經改進後再次投放市場銷
售時,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實行售前檢驗。售前檢驗的產品目錄由市技術監
督局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第十一條 技術監督部門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應當出示檢查證件,
對履行公務而獲知的企業商業秘密,應當負保密責任。
監督檢查產品質量時,應當嚴格按照實際需要和規定的程序、數量向
受檢者抽取樣品,出具抽樣單。檢查工作完結或者留樣期滿後,除正常的
損耗外,樣品應當退還受檢者,因失誤損壞樣品的,或者無故不能退還樣
品的,應當按原價賠償。
【章名】 第三章 質量責任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
的產品。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三條 達不到有關標准規定等級、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人身、財
產安全,具有使用價值的產品,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降價銷售;出售時
應當在產品或者其包裝的顯著位置上標明「處理品」字樣,並附有明示產
品質量缺陷的說明。
違反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計量等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
,必須及時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不得以「處理品」流入市場。
第十四條 銷售的進口產品,應當附有商檢檢驗證書,並用中文標明
產品名稱、產地、進口商或者總經銷者的名稱、地址;關系人體健康和人
身、財產安全或者對使用、維護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當附有中文說明書
;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有中文註明的失效日期;組裝或者分裝的產品,
應當在產品或者包裝上用中文註明組裝或者分裝廠的廠名、廠址。不符合
上述規定的產品,不得銷售。
第十五條 生產者、銷售者不得要求印刷單位印製或者提供虛假的產
品標識。印製者在承印、製作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時,必須查驗委託
人的有關證明,不得印製虛假的標識,不得向非委託人提供標識。
第十六條 產品監制者應當與生產者簽訂監制生產合同,明確雙方產
品質量責任,保證被監制產品的質量符合規定要求,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
任。
第十七條 生產企業應當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准,健全內部的質量監
督管理制度,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滿足產品質量檢驗要求。
生產企業對生產的產品必須進行質量檢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
產品不得簽發合格證,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出廠銷售。
【章名】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由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責任人員外五百元以上一千
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 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國家組織的質量監督檢驗或者擅自處理
、隱慝、轉移、毀滅被登記保存的受檢產品的,由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
,予以警告,並可以對直接責任人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
質量法》和《印刷業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
產品出廠銷售的由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並
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吊銷營業執
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拒絕、阻礙從事技術監督的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者
提起訴訟。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從事技術監督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漏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
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章名】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❹ 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的區別
期間費用與產品成本的區別
1、期間費用的內容
(1)期間費用是指不能直接歸屬於某一特定產品成本,但容易確定其發生期間而應直 接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營業費用。
(2)期間費用是為了本期的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同時,又很難確定其所歸屬的產品,但能確定它所發生的期間,因而在發生的當期,就將其列入發生當期的損益中,不再列入各產品的成本中。
2、產品成本
產品成本是指為生產一種產品或幾種產品而消耗的費用,它與一定種類和數量的產品相聯系。是可計入存貨價值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製造費用四個成本項目。
3、與產品成本相比期間費用有如下幾個特點:
A:在一定范圍內,期間費用的高低與產品產量的多少不成正比例變動,即產量提高, 期間費用不一定增加,期間費用的高低與期間的長短有關,期間越長,期間費用越高;產品成本則與一定的產品的產量成正比例變動。產量越大,成本越高,反之成本越低。
B:期間費用發生後,就轉入當期費用。而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最終要由完工產品成本負擔。只有當產品銷售出去之後,其實現的銷售成本才能從當期銷售收入中抵減。如果本期沒有銷售產品,則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就會遞延到下期。
C:期間費用與企業的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無關,它不是直接為產品生產而發生的, 因而,不應計入產品的製造成本中,而是在發生時即同當期的銷售收入相配比,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作為當期銷售收入的抵減項目;而為生產產品而發生的成本,則應計入產品的製造成本當中,最終形成產品的成本。
(4)產品監制費一年多久發生一次擴展閱讀:
產品成本核算內容
工業的生產過程,既是產品的生產過程,又是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消耗過程,工業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如一月、一季、一年)為進行生產活動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即用貨幣形式表現的生產耗費就是該時期的生產費用。為生產一定種類和數量的產品所支出的生產費用總和,就是產品成本。
工業企業產品生產成本(或製造成本)的構成,包括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為銷售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等都作為期間費用,由當期收入中得到補償,不計入產品的生產成本。
產品成本是反映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一項綜合性指標,企業生產過程中各項耗費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設備利用是否充分,勞動生產率的高低、產品質量的優劣都可以通過產品成本這一指標表現出來。企業的成本核算過程,也是對產品成本的監督、管理過程,因此,企業的成本核算要適應企業管理的要求。
期間費用核算方法
企業的期間費用按不同的支付方式,分為直接支付、轉賬攤銷、預提待付和已付待攤四種情況。下面分別按照這四種情況說明其核算方法。
(1)直接支付費用
直接支付費用是指以貨幣資金支付本期發生的費用。如「營業費用」中的進貨運雜費、裝卸費、廣告費、經營人員工資;「管理費用」中的管理人員工資。業務招待費、訴訟費;「財務費用」中的手續費等。由於這些費用在本期發生、本期支付並由本期負擔,所以會計核算比較簡單。在支付款項時,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費用(或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轉賬攤銷費用
轉賬攤銷費用是指不需要通過貨幣結算,而是以轉賬方式攤銷計入本期的費用。如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等。
❺ 製造費用是每月結轉還是一年結轉一次
製造費用是要按月結轉分配到對應產品的生產成本的,至於生產成本的結轉,應按照具體的產成品完工情況進行結轉,不一定按月結轉(比如造飛機,需要幾個月才可以完工的)。
結轉製造費用,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xx產品
借:生產成本----xxx產品
借:生產成本----xxxx產品
貸: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結轉到生產成本裡面。
製造費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按生產工人工資、按生產工人工時、按機器工時、按耗用原材料的數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動力、生產工人工資及應提取的福利費之和)、按產品產量等進行分配。具體採用哪種分配方法,由企業自行決定。分配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