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產品質量法》規定,負責全國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機構是
負責全國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機構是國家質量檢驗和檢疫局。
法律分析
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是指由產品質量法確認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制度、辦法和措施的總稱。它是促進產品的生產和經營者提高產品質量的基本手段,是國家從宏觀上對產品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其目的主要是通過建立和完善各種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辦法,實現國家對產品生產的調控職能,促進產品質量的提高。產品質量監督是國家通過其授權的法定機構,根據政府的法令或規定,對產品質量和企業保證質量所具備的條件進行的監督活動。對產品質量監督應該具有以下特徵: (1) 公正性。(2) 科學性。(3) 權威性。而以生產為主的產品質量監督,是由國家質量檢驗和檢疫局負責監督管理的。主要是促進產品的生產和經營者提高產品質量的基本手段,是國家從宏觀上對產品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其目的主要是通過建立和完善各種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辦法,實現國家對產品生產的調控職能,促進產品質量的提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八條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的樣品應當在市場上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劃和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國家監督抽查的產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復抽查;上級監督抽查的產品,下級不得另行重復抽查。根據監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抽取樣品的數量不得超過檢驗的合理需要,並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監督抽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查檢驗的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由受理復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復檢結論。
⑵ 產品質量問題找哪個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如果消費者在購買商品遇到質量問題,可以向以下部門進行相關的投訴:第一,消費者可以選擇到當地的市場監督局管理局以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第二,消費者可以選擇到消費者保護協會等法律授權的組織進行投訴,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消費者在發現質量問題時一定要及時反映投訴,進行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採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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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產品質量問題找哪個部門投訴
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可以找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電話12315。
如果解決不了找企業主春伏蠢管部門,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檢部門。最後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企業主管部門是管理機構,直接制約企業。如果直接投訴質量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消費者協會廳灶是政府的技術監督,工商,商檢等幾個部門聯合設立的負責解決廣大消費者遇到困難的組織。涉及面廣,並隸屬於工商行政管扒陪理部門,解決問題比較容易,所以消費者購買消費品時發現問題可以先找消費者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預防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發生,及時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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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產品質量問題找哪個部門投訴
產品質量問題找投訴的部門如下:
1、消費者可以選擇到當地的市場監督局管理局以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2、消費者可以選擇到消費者保護協會等法律授權的組織進行投訴,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3、消費者在發現質量問題時一定要及時反映投訴,進行維權。
一般產品質量問題是指哪些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2、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二條
【法定執法部門的職責】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採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