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販賣假貨量刑標准
售賣假貨的處罰標准如下: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將會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賣假貨並且未達到以上數額的,不用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一、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販賣假貨怎麼處理
銷售假冒商品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1.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雖有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但銷售金額不屬於數大,不構成本罪。應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賣假貨怎樣處罰
1、如果行為人去銷售假冒的產品,或者銷售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產品,以及去銷售有關部門所沒收的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品,應該對行為人處以罰款的處罰,罰款的標準是行為人售賣不合格的產品,這裡面也包括行為人還沒有進行售出的產品,按照這些不合格產品價值的三倍以下,這樣的處罰標准進行處罰。行為人因為售賣不合格的產品所獲得的違法收入,也要被沒收處理,行為人涉嫌的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還要對行為人進行吊銷營業執照。當行為人的違法行為,已經達到了犯罪的標准,經過法院的審判,那麼就要對行為人進行追究刑事責任。
2、在銷售的產品裡面,行為人以次充好,在合格的產品當中摻雜一些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品,或者直接用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品,去假冒合格的產品,然後對外進行銷售,這個時候對行為人應該進行責令其停止銷售產品,停止行為人進行不合格產品的生產。
3、明知道自己銷售的產品是屬於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的產品,當違法獲得的收入達到了數額比較大的情況的時候,也就是達到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標準的時候,這個時候對行為人的定罪,就要按照假冒注冊商標罪來進行處罰,對行為人進行有期徒刑為三年以下的刑期處罰,或者是對行為人進行拘役處罰,同時要進行處以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