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賣假貨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賣假貨的工商處罰標準是什麼
首先,查扣、沒收全部假貨,並全部予以集中銷毀;
其次,沒收銷售假貨的違法所得;
最後,處以銷售假貨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我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賣假貨被抓會不會坐牢?
銷售者賣假貨,屬於欺詐消費者,並且,消費者買到不是自己想要的東西,或者在使用過程中遭到傷害,為挽回自己的損失,就會去揭發銷售者。那麼,賣假貨的銷售者被抓,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去坐牢。
首先,行為人賣假貨,屬於銷售假冒商品,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的,即要承擔刑事責任。
並且,按照具體的犯罪情節,要接受以下的處罰:
1、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將會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次,賣假貨並且未達到以上數額的,不用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要接受以下處罰:
1、被責令停止生產、銷售;
2、被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
3、會被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有違法所得的,會被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5、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所以,銷售者賣假貨,其實並不一定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要根據銷售數額確定。
現在各地的工商部門其實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檢查、打擊力度還是很大的,一旦發現有出售假貨的行為,那必然就是要作出相應處罰的。具體賣假貨的工商處罰標准,按照《產品質量法》當中的規定,一般是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不過我們也要注意,賣假貨的行為其實也是有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
② 售假立案標准
制假售假立案標准如下:
1、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
2、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元以上的;
3、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將已銷售金額乘以三倍後,與尚未銷售的偽劣產品貨值金額合計十五萬元以上的。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
一、銷售嘩好、提供假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一)造成輕傷或者重傷的;
(二)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四)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產、銷售、提供假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
(一)引發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二)生產、銷售、提供假葯的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三)生產、銷售、提供假葯的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並具有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乎蘆岩的;
(四)根據生產、銷售、提供的時間、數量、假葯種類、對人體健康危害程度等,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的。
三、生產、銷售、提供假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歲御情節」:
(一)致人重度殘疾以上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③ 賣假貨的處罰標准
售賣假貨的處罰標准如下:
1、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即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將會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賣假貨並且未達到以上數額的,不用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方面: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必須具有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
3、主體方面:個人和單位均能構成本罪,主要表現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④ 假冒偽劣產品怎麼處罰
假冒偽劣產品罰款標准如下:
1、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3、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4、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經營隱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
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陸段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4)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5)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6)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7)拒
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8)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9)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
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二、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需根據銷售金額的大小進行處罰: 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
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假冒偽劣產品賠償標准如下: 1、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2、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總之,假冒偽劣產
品罰款標准主要是看罪犯總共賣了多少的偽劣產品,這些產品總額的一半到兩倍就是最終的罰款數額,只要銷售的越多所要被罰的數額就會越多,因為罪犯的售賣行為對社會的影響的大小程度是不同的,所面臨的人身處罰也因早攜譽此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