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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產品多久算臨期

發布時間: 2023-12-20 01:39:01

① 食品臨期標準是多少天

國家規定的臨保日期如下:
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國家有關標准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
臨期食品
臨期食品是指即將到達食品保質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
2012年1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文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的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說,到了保質期臨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顧客並單獨出售。
國家工商總局《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規定是: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臨近保質期為最後45天;保質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臨近保質期為最後30天;保質期半年以內的,臨近保質期為最後15天;保質期15天以內的,臨近保質期為最後1-4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條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食品的貯存和運輸;
(六)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② 臨期時間規定

法律分析:目前全國關於臨期時間由各地自行規定,比如廣州省將處於保質期屆滿日之前指定天數內的食品界定為 「臨期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30天;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保質期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0天;保質期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保質期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滿之日前1天。保質期不足2天或者國家有關標准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

法律依據:《廣州市臨近保質期和超過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 第八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設定臨近保質期。

食品臨近保質期可以由食品經營者自行設定,也可以與食品供應商協商確定,但不得短於下列期限:

(一)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30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

(三)保質期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0天;

(四)保質期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五)保質期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滿之日前1天。

保質期不足2天或者國家有關標准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