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距離保質期多久算臨期
法律分析:期滿之日前45天;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保質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 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② 臨期產品是指幾個月
臨期產品的具體臨界期如下:
1、標注保質期1年或更長的,臨界期為到期前45天(比如罐頭、糖果、餅乾等)。
2、標注保質期6個月-不足1年的,臨界期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麵、無菌包裝的牛奶果汁之類)。
3、標注保質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臨界期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裝並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飯之類)。
4、標注保質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臨界期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滅菌包裝的肉食品,鮮雞蛋等)。
5、標注保質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臨界期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點心等)。
6、標注保質期少於15天的,臨界期為到期前1-4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飲料、主食品、未滅菌熟食、未滅菌盒裝豆製品等)。
常見臨期食品來源
1、很多大型商超會將部分臨期食品退還給供應商,以調換新貨。
2、一些廠家產品同質化嚴重,銷路不暢,庫存積壓。
3、個別經銷商放棄某一品牌的代理,選擇清倉。
③ 臨期時間規定
法律分析:目前全國關於臨期時間由各地自行規定,比如廣州省將處於保質期屆滿日之前指定天數內的食品界定為 「臨期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30天;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保質期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0天;保質期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保質期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滿之日前1天。保質期不足2天或者國家有關標准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
法律依據:《廣州市臨近保質期和超過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 第八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設定臨近保質期。
食品臨近保質期可以由食品經營者自行設定,也可以與食品供應商協商確定,但不得短於下列期限:
(一)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30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
(三)保質期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0天;
(四)保質期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五)保質期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滿之日前1天。
保質期不足2天或者國家有關標准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