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三無產品能否十倍賠償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知道購買到三無產品消費者是可以維權的,根據新法律規定,若消費者購買到「三無」產品,商家應退一賠三,商品價格不足500元按500元賠償。只要銷售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就該給十倍賠償;如果造成損失,則除損失之外,還可以要求三倍的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B. 三無產品處罰標准
三無產品的處罰如下:
1、銷售三無產品的處罰是,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吊銷銷售者的營業執照。
一、三無產品的賠償如下:
1、由於產品缺陷導致消費者損害的,消費者既可以要求銷售者承擔責任,也可以要求生產者承擔責任;
2、銷售三無產品屬於欺詐,可以要求三倍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二、三無產品的三無一般指的如下情況:
1、三無產品一般是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來路不明的產品;
2、另一種說法是三無產品是無生產廠名,無生產廠址,無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的產品。
綜上所述,三無產品的處罰應為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規定,情節嚴重的,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