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產品稅率
農產品稅率為11%。
法律依據:《關於衫李舉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擾消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或碧、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農產品稅率為11%。
法律依據:《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㈡ 農產品嗎,適用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農產品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1%。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自2018年5月1日起:
1、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2)從哪裡知道農產品的稅率擴展閱讀:
該項規定對於既用於17%項目又用於11%項目的(即混用的),則對於購進農產品需要分別核算和計算扣除,否則就是從低原則(與銷項稅從高原則政策相反)按照11%計算扣除,不能享受「力度不變」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1、繼續推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已實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執行。
2、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國家稅務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網路-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
㈢ 農產品稅率
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㈣ 農產品稅率9%還是10%
具體是根據從購進方獲得相關增值稅發票進行判斷。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第二條、《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定:
一是如果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二是如果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是如果購進農產品,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是稅率為1%的農產品專用發票,則不得按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