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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認證周報到哪裡去學習

發布時間: 2024-04-22 13:04:45

Ⅰ 有機認證去哪裡辦理

去當地的有機認證中心辦理,
1、申請人向有機食品認證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請,領取《有機食品認證申請表》和交納申請費。
2、申請人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表》,同時領取相關文件。
3、有機食品認證中心要求申請人按本標準的要求,建立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的技術措施和質量信息追蹤及處理體系。
中國有機產品認證屬於產品認證的范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4年第67號令)和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相關認可准則CNAS—CC23:2006《〈產品認證機構通用要求〉有機產品認證的應用指南》的要求以及國際通行做法,有機認證程序一般都包括認證申請和受理(包括合同評審)、文件審核、現場檢查(包括必要的采樣分析)、編寫檢查報告、認證決定、證書發放和證後監督等主要流程。
申請者書面提出申請認證時,根據《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規定,應向有機認證機構提交下列材料:① 申請者的合法經營資質文件,如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證、租賃合同等;② 申請者及有機生產、加工的基本情況,如申請者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加工規模,包括品種、面積、產量、加工量等描述;③ 產地(基地)區域范圍,包括地理位置圖、地塊分布圖、地塊圖;④ 申請認證的有機產品生產、加工、銷售計劃;⑤ 產地(基地)、加工場所有關環境質量的證明材料;⑥ 有關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⑦ 保證執行有機產品標準的聲明;⑧ 有機生產、加工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⑨ 其他相關材料。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國家認監委《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等法律法規和GB/T19630《有機產品國家標准》,企業要想將自己的產品作為有機產品銷售,必須通過有機認證。從事有機產品認證的機構必須獲得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認監委,英文縮寫CNCA)的批准。國家認監委(CNCA)網站上對獲批的認證機構給予公布。只有獲得CNCA批准並與公布的認證機構才是合法的可從事認證活動的機構。可以在CNCA網站查詢其批準的認證機構目錄,具體辦法為CNCA網站——綜合服務專區——機構查詢——認證機構名錄——選擇有機產品(共分植物、畜禽、水產和加工四類)。
公眾還可以通過在CNCA網站的「食品農產品查詢」服務區查詢全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企業名錄及其認證產品等信息。
按照農業部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有機食品認證工作「三位一體、整體推進」的戰略部署,有機食品認證程序及有機食品標志已正式啟用。
法律依據:
《有機認證管理辦法》
第七條
有機產品認證機構(以下簡稱認證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並經國家認監委批准後,方可從事批准范圍內的有機產品認證活動。
認證機構實施認證活動的能力應當符合有關產品認證機構國家標準的要求。
從事有機產品認證檢查活動的檢查員,應當經國家認證人員注冊機構注冊後,方可從事有機產品認證檢查活動。
第八條
有機產品生產者、加工者(以下統稱認證委託人),可以自願委託認證機構進行有機產品認證,並提交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中規定的申請材料。
認證機構不得受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機產品生產產地環境要求,以及有機產品認證目錄外產品的認證委託人的認證委託。

Ⅱ 3c認證在哪裡可以辦理

很多人都會說認證去哪裡辦理呢?一般的做認證都是去正規的第三方機構去辦理的,一定要選擇正規的機構,這樣會省去後面很多的麻煩。

Ⅲ 產品3c認證在哪裡辦理

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辦理。產品3c認證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需要注意的是,3C標志並不是質量標志,它是一種最基礎的安全認證。
3C認證主要是試圖通過「統一目錄,統一標准、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統一認證標志,統一收費標准」等一攬子解決方案,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中國產品認證制度中出現的政出多門、重復評審、重復收費以及認證行為與執法行為不分的問題,並建立與國際規則相一致的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可促進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一、怎麼辦理產品3c認證
1、產品認證申請:
凡生產3c目錄內產品的企業,具有法人地位,並承諾在認證過程中承擔應負的責任和義務的企業,向認證機構提供申請;
認證機構對資料進行評審,將向申證企業發出「認證收費通知」和「送樣通知」;
在確認申證企業已交納認證費用後,將向檢測機構下達測試任務;
申證企業接到「送樣通知」後,應及時按要求將樣品送交指定的檢測機構;
申請費收費標准為600元/單元。
2、產品型式試驗:
接到樣品後檢測機構將按申證產品所依據的標准及技術要求進行檢測試驗;
型式試驗合格後,檢測機構按規定的報告格式出具型式試驗報告,送交認證機構進行評定;
型式試驗時間一般為整機30個工作日(因檢測項目不合格,企業進行整改和復試的時間不計算在內)。當整機的安全件需要進行隨機試驗時,按安全件最長的試驗時間計算(從收到樣品和檢測費用起計算);
產品檢測費按國家認監委國認證函(2002)111號文件執行。
3、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
對初次申請認證的企業,認證機構在收到檢測機構產品試驗合格結果的報告後,將向申證企業發出工廠檢查通知,同時向認證機構工廠檢查組下達工廠檢查任務函;
檢查人員根據《產品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的要求對申證企業進行現場檢查,並抽取一定的樣品對檢測結果的一致性進行核查;
工廠檢查合格後,檢查組應按規定的報告格式出具工廠檢查報告,送交認證機構進行審核評定;
工廠審查後提交報告時間一般為5個工作日,以審核員完成現場審查,收到生產廠遞交的不合格糾正措施報告之日起計算;
工廠審查費收費標准為每個監督審核員每個工作日3500元。
4、認證結果評定及批准認證證書:
認證機構合格評定人員接到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和工廠審查報告後,根據認證機構對認證結果的評定要求做出評定;
認證機構領導將根據評定結果簽發認證證書;
認證結論評定、批准時間以及證書製作時間一般不超過5個工作日;
批准與注冊(含證書費)收費標准為每800元/單元。
5、獲證後的監督:
認證機構對獲證企業的監督每年不少於一次;
認證機構將按批準的認證監督計劃向獲證企業發出認證監督檢查和年金收費通知,同時向監督檢查組下達監督任務通知,獲證企業應根據要求做好准備;
認證機構合格評定人員對監督檢查組遞交的「監督檢查報告」和檢測機構遞交的「抽樣檢測試驗報告」進行評定,評定合格的獲證企業可繼續保持認證證書;
監督復查費按不超過認證時的工廠審查費和產品檢測費的各25%收取。
二、為什麼要進行3c認證
1、國內市場通行證。3c認證是強制性認證,是進入國內市場的通行證,如果在國內銷售,公司產品若在3c的強制目錄里,必須要做3c認證;
2、競爭優勢。有3c認證的產品和企業,容易得到認可,增強客戶的信心,塑造企業形象,增加知名度,有利於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
3、節約成本。由於3c認證是由獨立於第一方(供應商)和第二方(采購商)之外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通過嚴格的檢驗和檢查,為產品的符合要求出具權威證書的一種公正、科學的質量制度,符合市場經濟的法則,能給貿易雙方帶來直接經濟效益;
4、塑造企業文化。企業獲得3c認證證書和3c認證標志,是企業文化、質量文化的重要表現。獲爭取得3c認證標志,生產高質量產品,不僅是物質成果,也是精神的產物,更是企業文化的結晶。
三、3C認證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簡稱。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2、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3、根據中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築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4、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標志。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標志。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後,將取代原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5、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准。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並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
法律依據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第三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主管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國家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統一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統一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認證標志,統一收費標准。
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目錄,目錄由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並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實施。
第十一條 認證委託人應當按照具體產品認證規則的規定,向認證機構提供相關技術材料。
銷售者、進口商作為認證委託人時,還應當向認證機構提供銷售者與生產者或者進口商與生產者訂立的相關合同副本。
委託其他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產品的,認證委託人還應當向認證機構提供委託企業與被委託企業訂立的相關合同副本。
第十二條 認證機構受理認證委託後,應當按照具體產品認證規則的規定,安排產品型式試驗和工廠檢查。
第十三條 認證委託人應當保證其提供的樣品與實際生產的產品一致,認證機構應當對認證委託人提供樣品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認證機構應當按照認證規則的要求,根據產品特點和實際情況,採取認證委託人送樣、現場抽樣或者現場封樣後由認證委託人送樣等抽樣方式,委託經市場監管總局指定的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對樣品進行產品型式試驗。
第三十二條 認證委託人應當建立認證標志使用管理制度,對認證標志的使用情況如實記錄和存檔,按照認證規則規定在產品及其包裝、廣告、產品介紹等宣傳材料中正確使用和標注認證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