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在水產也包回收嗎有些養殖戶養魚成功,而且也賺了不少錢
有很多人聽見合同書飼養和包回收全是十分的提心吊膽的,關鍵是由於怕受騙上當,像山東省和江蘇地區的合同書養鴨能夠說成滅絕人性,自然也使別的的養殖場避而遠之,近期聽聞水產養殖業有包回收的,這一事兒因為我聽聞過,也確有此事。
水產品包回收
在中山市地域的確有包回收的水產品,主要是魚塘養魚生產廠家承擔來回收利用。並且飼養的種類一般是脆肉鰱魚,也是近幾年來較為火的種類,聽那邊的老總說。一般生產廠家回收利用的價錢是在7.5上下,飼養好得話一斤還能賺個1.5元上下,飼養不太好很有可能便會虧本。
買魚種:針對養殖場而言她們買的也並不是是魚種,由於買回去時貼近一斤上下。應用精飼料公司所給予的精飼料,飼料價格自然由這種企業定,商品也由她們來回收利用。可是飼料價格十分價格昂貴,現階段早已做到了五六千元一噸。
防止盲目從眾
羅非魚養殖的確是較為非常好的,可是它的消化道十分的弱,假如水體不太好,飼料配方非常簡單或是是無法滿足需求,很有可能導致鰱魚飄在飼養塘上一層,發生很多的魚死。
因而大夥兒在_有技術性的狀況下,千萬別盲目跟風飼養,並且據有人說。這種企業所給予的精飼料全是密秘研發的、不擴大開放。有可能在未來一段時間發布銷售市場,可是假如自身探索的飼養,只有我自己確保一定會取得成功呢?
很早已有水產品包回收的飼養方式,但賺不上很多錢
回收利用方式
據我掌握,如今水產品包回收的飼養方式多見按斤回收利用。要做到回收利用方的飼養規范之後以合同書為標准,按斤回收利用,但價錢一般不太高且小於市面上價錢。但風險性較低,賺不過多,但一般不容易虧本。
風險性小,盈利低
這類包回收的方式除非是您有尤其大的飼養經營規模才能夠賺到很多錢,一般股民飼養,大部分是發不上家的。由於風險性與盈利是正相關的,想穩定飼養就不要懷著有高盈利收益的念頭。
② 水產飼料此輪漲價的原因是什麼
水產養殖網稱:特殊的2020,一場疫情讓所有行業受到沖擊,水產養殖戶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現在國內市場在慢慢恢復中,部分品種的行情在回暖,養殖戶的壓力有所緩解,但有些品種情況還是很糟糕,養殖戶壓力巨大;國外就是疫情繼續惡化,其中美國確診已經突破50萬人了,全球病例達到了150萬人以上,全球經濟受到的沖擊不用多說了。國外疫情的惡化也導致我國水產料原料價格上漲,飼料廠扛不住就漲價,從3月23日開始到現在,華中華南華東都先後上漲,目前據說有些區域的飼料廠大佬已經第二次碰頭商議漲價的事情了,一旦多數廠家仍然扛不住,在主養區還會二次漲價。
從表面上看,最近消費市場慢慢在恢復,一些品種銷量跑的挺好、價格也在持續上漲,養殖戶要細算賬,現在成品的魚蝦蟹出塘利潤情況到底怎麼樣,有錢賺就可以賣掉重新再放苗養下一輪;如果你感覺現在的行情不理想,想繼續等價格,就面臨一個風險,以後的價格是不是確定能漲,而且考慮到飼料漲價的因素,以後出塘價格上漲的速度能不能超過飼料漲價帶來的成本增加速度,要不然等價就是沒有意義的。如果現在出塘的話,下一輪養殖同樣要用料,也一樣面臨飼料成本上漲的問題。目前只是第一輪全面漲價,如果4月底或者5月份再來一波漲價的話,是不是所有的養殖戶都能扛得住。這些都是不確定的因素,如果你過分自信的話,那就是盲目,甚至說是在賭博,現在的水產養殖業,光靠膽子大去賭,意義不是很大了,重要的還需要你從如何規避風險和壓力。
在水產養殖行業要考慮的事情很多,尤其是在目前水產料全面漲價和市場消費緩慢恢復的局面下,想管好你的一畝三分就更需要技術和耐心了。
第一、養殖水產品需要持續投資。短的三四個月就能上市了,長的要一兩年才能上市,一般平均周期的話就是一年上市。在養殖過程中如何確保自己的資金不斷掉,能讓自己的養殖場正常運轉。在水產養殖行業里不是所有人全程依靠自己的現金搞養殖的,要麼是跟朋友借錢,要麼是跟銀行貸款,或者從經銷商那裡賒賬拿葯用料,這些錢遲早都是要還的,養的好的話很順利,養的不好的話就麻煩了,玩得轉的能拆東牆補西牆,玩不轉的可能就卡住了。實在扛不住的就玩起老賴或者跑路了。
第二、不同季節的塘口管理壓力。養殖品種很多,魚蝦蟹貝等等等,光是魚就有淡水魚海水魚,中高低檔都有,不同的養殖模式管理方式差別很大,尤其是一些品種的密度很高,春夏秋三個季節發病風險都很大,如何做好提前預防工作越來越重要,等到發病再去治療,一方面是消耗更多的成本,另一方面能不能治好也是個問號,就算治好了也需要治病的時間過程,可能十天半個月基本不長規格,這就是雙重成本增加,所以病害預防的意識一定要到位。
第三、政策風險。這兩年水產養殖-行業面臨的政策風險其實很多的,網箱拆除、溫棚拆除、禁野風波等等等。網箱拆除那一撥已經過去了,那也是讓很多養殖戶痛徹心扉的一個時間段;溫棚拆除的話仍在進行,之前甲魚溫棚已經拆了很多,現在主要就是一些省份在拆牛蛙大棚;禁野風波主要就是像目前的青蛙虎紋蛙等品種的命運仍然懸而未決,養殖戶不知道下一步幹啥。在政策面前,有的養殖戶很慘,尤其是那些新入行的人,剛開始啟動就被叫停。
第四、災害風險。水產養殖面臨的災害很多,沿海的台風,長江中下游的高溫、洪水,冬天的北方低溫等等。不過隨著科技的發展,很多災害的預防已經有一套系統了,尤其是天氣預測越來越先進,可以給養殖戶提供很多參考,提前做好預防。災害看起來是破壞性很大的,但是只要做好一定的預防,都會減少損失的,另外還有很多養殖保險可以投,養殖戶要逐漸樹立保險的意識,根據情況對養殖品種進行投保,增強對災害的抗風險能力。
2020年很考驗整個水產養殖行業,只是具體到不同的品種面臨的壓力不一樣,具體到不同的養殖戶壓力也不同。水產養殖網了解到,目前大多數品種的市場消費還在恢復中,和去年同期相比,不少品種的價格是便宜的,養殖戶要更理性一些,不能盲目地按照去年的行情走勢來安排今年的養殖計劃。飼料廠漲價對所有養殖戶都是公平的,而且飼料廠漲價的原因也很直接,「原料漲價扛不住了」,飼料廠不會虧本運營的,所以原料漲價最終都會很大程度轉到養殖戶的身上,今年叫苦的養殖戶會很多,至少目前來看是這樣的。
2020年是多事之秋,很多不確定的因素,決定了養殖戶最好「穩」字當先,盡量不要轉換品種,可以在模式上做調整,來抵禦潛在的市場風險。平穩過度整個2020,待到未來形勢逐漸明朗了再做大的調整也不遲。
③ 工業污水處理每噸價格
【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看廢水的情況收費,大體分為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比較少,我們每噸自來水裡就有一塊多的排污費,這個費用就是給污水處理廠的。
作為工業水也要看你的水質了,一般三級排放至污水處理廠可能一噸水也要收2-4塊左右了如果是水質更差,比如COD≥700mg/L 生化性一般 TP≥4-5mg/L和氨氮≥20-30mg/l 可能一噸廢水要收費7-9元了。工業廢水成本比生活廢水高,主要因為工業水的二次污染都是屬於危險化學品,同時一般工業水生化性不好僅用常規活性污泥法很難降解,需要加葯這樣成本就會提高,但實際真正運行成本並不高。
該圖片由注冊用戶"溫暖·生活家"提供,版權聲明反饋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環境,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徵收繳庫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依法進行處罰。
第九條 單位或個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後全部回用,或處理後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排向自然水體的水質標准,且未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不繳納污水處理費;仍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設備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
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設備的,按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計征污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污水處理費。
第十二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暫時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逐步調整到位。
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公共供水企業簽訂代征污水處理費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與其水費收入應當分賬核算,並及時足額上繳代征的污水處理費,不得隱瞞、滯留、截留和挪用。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第十四條 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徵收。
各地區應當加強對自備水源的管理,加大對使用自備水源單位和個人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
第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一般應當按月徵收,並全額上繳地方國庫。
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報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申報用水量(排水量)和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確定污水處理費徵收數額。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具體繳庫辦法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核實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對公共供水企業全年應繳污水處理費的匯算清繳工作。
對因用水戶欠繳水費、公共供水企業核銷壞賬損失的水量,經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不計入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應代征污水處理費的水量。
第十七條 公共供水企業、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單位代征污水處理費,由地方財政從污水處理費支出預算中支付代征手續費,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單位、公共供水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和時限要求徵收或者代征污水處理費,確保將污水處理費征繳到位。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違反本辦法規定,自行改變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對象、范圍和標准。
嚴禁對企業違規減免或者緩征污水處理費。已經出台污水處理費減免或者緩征政策的,應當予以廢止。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依據、徵收主體、徵收標准、徵收程序、法律責任等進行公示。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 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能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地方財政應當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
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污水處理量、污泥處理處置量、排水管網維護、再生水量等服務質量和數量予以確定。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包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范圍和期限、服務數量和質量、服務費支付標准及調整機制、績效考核、風險分擔、信息披露、政府接管、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履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的情況,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按期核定服務費。
財政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應當定期公布污水處理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狀況等信息。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違反規定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質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相應扣減服務費,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可以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績效進行評估,績效評估結果應當與服務費支付相掛鉤並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九條 各地區可以通過合理確定投資收益水平,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項目,提高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各地區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符合要求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並採取特許經營、委託運營等多種服務方式。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包括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和財政補貼資金)實行預決算管理。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情況,編制年度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報經批准後執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決算。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會同排水主管部門可以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納入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預算控制,保障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有效執行。
第三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的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情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或者改變污水處理費徵收范圍、對象和標準的;
(二)隱瞞、坐支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三)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四)不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將污水處理費繳入國庫的;
(五)違反規定擴大污水處理費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繳納義務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④ 我想做魚粉。我的鮮魚價格在3千元每噸。請問我做出來的魚粉成本要多少錢一噸怎麼計算成本求詳細。謝謝
求成本,無非是料工費三樣,料就是你的鮮魚價格,工,就是人工,費這個需要歸集的東西太多。比如:生產一噸魚粉,需要2噸鮮魚,1000元的人工。2000的電費,1000的水費和其他輔材1000。那麼j就是6000+1000+2000+1000+1000=110000的成本, 當然,我這個說的只是一個思路,具體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還有房租,稅費,設備折舊,等等要分攤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