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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發布時間: 2024-08-13 07:56:05

產品質量的侵權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

產品質量的侵權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是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的,一般情況下是三年。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

一、產品質量的侵權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

對產品侵權責任規定了特殊的訴訟時效。

(一)普通訴訟時效——3年。

產品侵權責任的普通訴訟時效一律為三年,即使是侵害人身造成傷害、死亡的,也不受民法通則規定的短期時效一年的限制,亦為三年時效。

(二)最長訴訟時效——10年。

最長時效不執行二十年的規定,而規定為十年,因而比民法通則規定的時間要短。

(三)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不受限制。

如果產品有明示的安全使用期,則不受最長時效期間的限制,應以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為長期時效,但該期間不足十年的,應執行十年長期時效。

二、產品質量侵權責任主體是誰

1、產品責任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

2、產品侵權法律關系義務主體

(1)生產者

第一,成品製造者。成品製造者是產品責任的主要承擔者。第二,零部件製造者、原材料生產者。產品缺陷由零部件製造者、原材料生產者造成的,受害人向其請求損害賠償時,應承擔侵權責任。第三,准製造者。對他人製造的產品像自己製造的產品一樣進行銷售或者以其他形式經營,視為製造者。

(2)銷售者

銷售者是指生產者外的產品經銷商。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或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產品責任中的銷售者應滿足的條件是:第一,以經營該產品為業的人,例如,私車轉讓人不是銷售者;第二,此種經營應是長期的,而不是臨時或偶爾的;第三,不要求該致害產品是其主營業或唯一的營業。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是因缺陷產品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時,產品的生產者及銷售者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產品質量的責任主體是生產者或者是銷售者,在確定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後,若能提交相關的證據,這些責任主體也不願意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的,就可以書寫訴狀之後,向人民法院起訴。

Ⅱ 產品責任的訴訟時效

產品責任的訴訟時效是2年。
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人控制;
5、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Ⅲ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