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營電子產品應給國家繳多少稅收
經營電子產品應給國家繳的稅收:
1、小規模納稅人按銷售額的3%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綜合稅負大致4.6%,季銷售額30萬元以下免交。
2、一般納稅人,應交的增值稅=按銷售的13%—進項稅額,具體多少要按實際情況計算,還有相關的附加稅費。
Ⅱ 現在海關電子產品征稅的具體標准
首先確定是旅檢帶回來,不是郵寄,因為郵寄這些是要以貨物通關辦理的。
1、電腦關稅1000元——5000*20%
2、IPOD關稅200元——1000*20%
3、兩台照相機每台關稅400——2000*20%,共800元
4、MP3關稅20元——100*20%。
共計2020元。
見海關總署2007年25號公告。以上商品均不能享有5000元免稅額度。
旅檢不是旅遊的意思,是對進出境旅客的監管。無論你是因公因私,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