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獲立10萬判幾年
關於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定罪量刑標准包含以下內容:
銷售金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之間的,將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銷售金額在20萬元至50萬元之間的,將被判處兩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而銷售金額在50萬元至200萬元之間的,則將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若銷售金額超過200萬元,那麼將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
同時,上述所有情況都將附加或單獨處以銷售金額50%至兩倍的罰金。
㈡ 假冒商品怎麼處罰
假冒商品根據案件的性質以及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罰金、有期或者無期徒刑。
具體如下:
1、根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金額來處罰:
(1)對於犯案金額在二十萬以下的犯罪人員,將判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罰金,罰金金額在犯案金額的兩倍左右,但不超過兩倍。
(2)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案金額達到五十萬,判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在犯案金額的兩倍左右。
(3)犯案金額達到兩百萬,犯罪嫌疑人則要面臨的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且還要面臨四百萬左右的罰金;
(4)犯罪嫌疑人在達到兩百萬後繼續販賣銷售偽劣商品,則面臨的刑罰將會是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並且有可能將沒收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財產。
2、根據犯罪嫌疑人對購買商品的消費者造成的影響進行量刑,如果消費者在使用了犯罪嫌疑人吵坦銷售的偽劣產品導致身體健康嚴重受損甚至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對受害者進行兩倍左右的懲罰性賠償,如果案件性質造成了嚴重的社脊碰睜會影響,性質惡劣,且案件的涉案金額巨大超過了兩百萬,則根據涉案金額和社會影響,將判處犯罪嫌疑人十五年以上櫻歲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沒收犯罪嫌疑人的所有財產。
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葯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葯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