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產品生產記錄應保存幾年
兩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農業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業生產記錄,如實記載下列事項:
(1)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途、劑量、使用和關閉日期;
(2)動物疾病、植物疾病、蟲害和草害的發生和控制;
(3)收獲、屠宰或捕魚的日期。
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兩年。禁止偽造農業生產記錄。
一、什麼是農產品企業:
首先,我們應該了解什麼是農產品。一般來說,農產品是種植和養殖作物生產的產品。有些也被稱為農副產品。副產品通常指農業副產品。例如,稻草和玉米芯是農業副產品。如糧食和經濟作物;家蠶和螞蟻都是農產品。從事農產品深加工的企業稱為農產品加工企業。如小麥磨成麵粉,玉米加工飼料,土豆,紅薯加工澱粉,蘋果,梨,核桃加工飲料等;;擦乾葡萄等。
二、農產品企業有哪些:
1.豐樂種業(000713.SZ)是中國銷量最大的「兩系」雜交水稻種子公司和西甜瓜種子公司。以種苗為主,擁有2萬公頃良種農產品生產基地(1公頃=2.4畝=1萬平方米),主要為社會提供玉米、水稻、小麥、西甜瓜、棉花等優良品種,其中:,每年銷售兩系雜交水稻種子750多萬公斤;安徽瘋狂農葯是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其主導產品為「精喹禾靈」除草劑,在全國市場佔有率超過50%;子公司豐樂香精是中國最大的天然薄荷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年生產薄荷醇1800噸,白油650噸。公司實際發行量為1.7億股。
2.隆平高新(000998.SZ)是中國最大的雜交水稻種子供應基地,水稻種子市場佔有率超過17%;該公司也是亞洲最大的蔬菜種子配送中心,將玉米種子產業定位為公司的重要戰略方向。該公司的實際流通量為1.92億股。
3.登海種業(002041。SZ),公司在國內玉米種子生產規模中心處於領先水平,具有玉米轉基因研究的科研基礎,玉米種子生產規模將達到5800萬公斤,緊湊型玉米雜交種的累計推廣面積將達到10億畝以上。該公司的實際流通量為6900萬股。
農產品檢測的項目最重要,在檢測的過程中其實也有著很多不一樣的項目。
可以選擇定性檢測,通過樣品來檢測內部是否含有有毒的物質,一般都是會通過陽性和陰性來表述。另外,農產品檢測機構也可以通過限量的檢查,看一下內部所含有的有害物質是否已經超過標准值,如果超過標准值也屬於不合格的產品,其實有很多的食物都有可能會導致中毒,所以就需要仔細的檢查是否存在金屬量偏高,是否存在有毒油脂,還有農葯殘留等等,這一些都是當前在檢測過程中的主要關鍵,另外也需要關注添加劑的含量,還有生物性污染類的成分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第二十四條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如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
(三)收獲、屠宰或者捕撈的日期。
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二年。禁止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
國家鼓勵其他農產品生產者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一)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葯、獸葯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二)農葯、獸葯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四)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第三十五條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應當充分利用現有的符合條件的檢測機構。
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考核合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應當依法經計量認證合格。第二十一條對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獸醫器械,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許可制度。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可能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投入品進行監督抽查,並公布抽查結果。
⑵ 農產品進入蔬菜批發市場有那些交易規則
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試行)
2009-5-12 17:05:00 中國食品科技網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進一步完善農產品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規范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操作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制訂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於申請設立和運營中的現貨交易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及其農產品交易過程。
第三條(基本要求)
(一)市場應設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管理人員。
(二)市場應建立健全包括入場要求、索證索票、檢驗檢測、商品存儲、交易管理、加工配送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工作手冊,並有效運行。
(三)市場衛生管理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第二章 入場要求
第四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與入場經銷商簽署食品安全保證協議,記錄其經營行為,存案備查。
第五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經銷商及農產品准入條件手冊、准入工作流程、經銷商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文本。
第六條(經銷商入場要求)
經銷商進入市場經營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
市場應查驗入市經銷商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銷售授權書等必要的資質證明文件,全部資質證明文件應合法有效並有正本或加蓋公章的正本復印件,並留存其正本復印件備檔。
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協議內容中應明確規定對經銷商經營農產品的索證索票、抽樣檢測、質量巡查等管理方式,明確經銷商對產品安全的責任,對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實施下架、退市、召回、銷毀、公示等處理辦法,並明確處理程序及相關事項。
第七條(農產品入場銷售要求)
市場應明確農產品入場銷售要求,並予以公示,准許入市交易的農產品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衛生質量安全標准要求。
市場應查驗其經營產品的質量安全,留存其產品名錄和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證明文件備案。
第八條(退市要求)
經銷商出現食品質量事故或違反市場食品安全保證協議約定退市的,市場應根據協議取消其交易資格,並予以公示。
第三章 索證索票
第九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對進貨商品索取相關質量證明票證,留備其正本復印件建檔管理。
第十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索證索票操作手冊。
第十一條(索取的票證)
市場應對不同商品的進貨,向經銷商索取相應的質量證明票證。
(一)需要獲得QS標志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出具地方質檢主管部門提供的QS生產許可證、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二)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應出具相應的認證證書和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三)主要農產品
生鮮畜禽肉應當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和車輛消毒證,豬肉還應出具生產廠家定點屠宰許可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水產品應向市場提供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產地證明。
熟肉和豆、奶製品應向市場提交生產廠家出庫單(即進貨單),標明日期、攤位號、品名、數量,並要加蓋單位公章。應定期到市場檢測中心送交當地產品質量監督所提供的商品檢驗報告。
果蔬產品應向市場提供產地證明、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糧油產品應當出具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生產廠家銷售授權書或產地證明。
茶葉應當出具產地證明、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調味品應當出具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食品衛生許可證或產地證明。
(四)進口商品應出具進口許可證、報關單及商檢證明等;在國內未進行商標注冊的,經銷商要出示進口商的商標使用授權書。
第十二條(工作要求)
經銷商進貨時,市場應索取其每批每類產品相應的質量證明文件,並就有關證明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核實。
索票索證工作應設專人管理,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並及時歸檔,證件變更應及時更新。
第四章 檢驗檢測
第十三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檢測無有效質量證明文件的產品,檢測結果及時公示。
第十四條(工作手冊)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抽檢規則、檢驗檢測方法及檢測結果處理手冊。
第十五條(檢測對象)
對無有效質量證明文件的產品,市場應自行或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十六條(檢測要求)
農產品批發市場應對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進行檢測,檢測項目要求參照附件2。
市場對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應根據國家或行業相應強制性或推薦性標准提出的抽樣方案、檢驗方法和判定規則進行,每次檢驗應備案記錄檢測產品品名、數量、進貨時間、產地(來源)、檢測時間、檢測結果和檢驗人員等信息。
第十七條(檢測結果處理)
市場應及時公示檢測產品的經銷商、產地、產品數量、檢測結果等信息,檢測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
檢測發現不合格產品時,應及時通知有關經銷商,做好標示、記錄,並按相關規定及食品安全保證協議處理。
第五章 商品存儲
第十八條(工作要點)
各類食用農產品應分區管理,產品存儲要有適宜的條件。
第十九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農產品存儲條件、庫房存儲過程管理辦法、出入庫管理手冊。
第二十條(分區管理)
(一)經營分區
市場應按食用農產品與非食用農產品劃分經營區。食用農產品經營區內應按農產品大類、保鮮和衛生要求進行再分區,如蔬果、肉類、水產品、蛋、糧油、茶葉、調味品等,冷凍農產品和非冷凍農產品、生鮮農產品和熟食品、有包裝食品和無包裝食品應分區。
(二)存儲分區
不同類別的產品應分庫或分區存放,植物性產品、動物性產品和菌類產品等分類擺放。產品之間保鮮、貯藏條件差異較大的或容易交叉污染的不得在同一庫內存放;同一倉庫或存儲區域內存放的不同產品間應有適當物理分隔。
庫內產品存儲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商品存儲要求)
需冷藏(凍)農產品應在適宜條件下貯藏、陳列,根據產品特性設定相應的溫濕度參數。新鮮的蔬菜、水果應根據產品自身的生理特性選擇適宜的溫濕度和存儲方法,生鮮畜禽肉應貯藏於溫度0~4℃,相對濕度75%~85%的冷藏櫃(庫)內,冷凍畜禽肉、水產品應貯藏於溫度-18℃ 以下,相對濕度大於95%的冷凍櫃(庫)內。為確保農產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糧油等常溫存放的產品應根據不同產品的具體存儲要求儲存在溫濕度適宜的庫區,避免陽光照射。
使用保鮮劑等添加劑應符合GB 2760的有關要求。
市場對產品的存放應有系統的管理,詳細記錄產品的品名、產地、產品質量、存儲條件、出入庫數量、出入庫時間等信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查,在產品出入庫時,質檢人員應對產品進行檢驗或檢測,確認合格後方可交易。
第六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二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建立購銷台賬和誠信經營制度,並有效運行。
第二十三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購銷台賬管理手冊、投訴及處理程序、經銷商信用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購銷台賬制度)
市場應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台賬,並妥善保管以備檢查,台賬要如實記錄,不得隨意塗改或損毀。
經銷商在進貨時,要建立進貨台賬,記錄供貨商的有關情況、進貨時間、產品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產品等級和索證種類等內容。在銷貨時要建立銷貨台賬,記錄商品采購對象、銷售時間及所售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
市場應定期檢查經銷商台賬記錄是否准確、完整,索取相關交易單據及憑證對比核查,並公示相關情況。市場應要求經銷商就一段時間的台賬分類匯總成冊,做好統計工作。
第二十五條(誠信經營)
市場應對商品的質量承擔管理責任,公開承諾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標准及本規范的要求管理商品交易行為,及時處理客戶對質量問題的投訴。
市場應建有經銷商信用記錄,如實記錄其經營行為。
市場應建立經銷商的獎懲制度,對誠信經營行為要積極鼓勵,對台賬作假、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不良行為要及時處理。
⑶ )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對監督抽查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 )日內,向組織實施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條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對監督抽查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五日內,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檢。
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