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拘留幾天
我國刑法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如果行為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就可構成該罪。
一般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處罰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指的是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為。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判刑為:犯此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護水產資源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嚴重。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為首或者聚眾捕撈水產品的;大量非法捕撈水產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撈水產品的;採用毀滅性捕撈方法,造成水資源重大損失的;非法捕撈國家重點保護的名貴或者稀有的水產品的;非法捕撈、暴力抗拒漁政管理的等。
拓展資料:電魚被逮到一般拘留幾天?
這個要看警方如何認定的,如果被認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那麼屬於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長37天,之後看證據情況,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可能逮捕繼續偵查羈押,一般要五個月左右有法院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