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工人自己操作不當造成的工傷是什麼結果
除非能證明工人是故意而為之,否則的話用人單位還是得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的,這個就是工傷無過錯責任原則。
工傷認定「無過錯責任原則」?這三種情況,因公受傷也不予認定
一、勞動者受雇於用人單位,即用人單位在使用機器從事生產活動過程中,都存在對勞動者造成傷害的可能。
1.實際工作中,因為勞動者是人,工作中不存在百分百精準,而人跟機器相比,相對弱小的多。所以,工傷認定中,只要是非主觀故意造成事故傷害,都應當給予認定工傷。
2.舉個例子,小王入職不到一個月,機器上明明貼著警示標識,不準隨意按壓紅色按鈕,他還是好奇按了一下,結果造成手指被機器壓斷。
這種情況,小王不是想傷害自己借機拿工傷賠償金,而是無意中被機器傷害。是發生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內,與工作有關的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無過錯責任原則」?這三種情況,因公受傷也不予認定
二、工傷認定中,對於主觀故意造成工傷的情況,是不予認定工傷的。
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存在以上三種情形的,不予認定工傷。
舉例說明:小南聽說,工傷骨折就能評上十級,能獲得將近十萬的賠償金,於是工作時故意把手指頭蹭到了機器上,導致骨折,但這一切,恰好被頭上的攝像頭錄了下來。 經過勘查視頻錄像,判定小南是故意的,社保局不予認定工傷。
工傷認定「無過錯責任原則」?這三種情況,因公受傷也不予認定
三、工傷無過錯原則,並非完全免除責任人的責任。
1.工傷事故的發生,如果是因為違規操作,則雖然工傷認定、治療、賠償全部依照工傷規定進行,但是如果勞動者因為違規操作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單位責任人錯誤指揮,則追究責任制的責任。
2.也就是說,無過錯原則,並非完全免除當事人的責任。一旦造成損失,勞動者要賠償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認真調查、分析原因、吸取教訓,重大事故或者必要時還要對事故中的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工傷無過錯原則」,並非是完全免除當事人的責任,關鍵是要區分工傷事故過程中,勞動者是過失行為還是主觀故意導致。如果是主觀故意,則不能獲得工傷賠償。只有非主觀故意的事故,哪怕存在違規操作,也會被認定工傷。因此,正確理解和運用工傷事故中「無過錯原則」,對於加強工傷事故的預防和保障廣大職工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