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產品認證,歸哪個部門管
食品嘛?食葯監局,和國家授權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可以辦理ISO22000體系認證。綠色食品由農業部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發出產品認證,分A 及AA 級兩類
⑵ 產品檢測報告在哪裡辦理
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在各地省市的質量檢驗監察所辦理。產檢驗報告又稱「貨物殘損檢驗報告」,系檢驗機構應申請檢驗人的要求,對受損貨物進行檢驗以後所出具的一種客觀的書面證明。檢驗貨物受損的程度和鑒定,在國際貿易中常常委託有信用、有權威與超然立場的獨立檢驗人辦理。品質量檢驗報告一般都是委託第三方機構檢驗,比如各地省市的質量檢驗監察所。檢驗報告又稱「貨物殘損檢驗報告」,系檢驗機構應申請檢驗人的要求,對受損貨物進行檢驗以後所出具的一種客觀的書面證明。檢驗貨物受損的程度和鑒定,在國際貿易中常常委託有信用、有權威與超然立場的獨立檢驗人辦理。《產品質量法》第十四條國家根據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標准,推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准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准許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五條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的樣品應當在市場上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劃和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國家監督抽查的產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復抽查;上級監督抽查的產品,下級不得另行重復抽查。根據監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抽取樣品的數量不得超過檢驗的合理需要,並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監督抽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查檢驗的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由受理復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復檢結論。
⑶ 健康食品有認證嗎
健康食品必須要有認證。以下是辦理流程:
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可領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工商機關現場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憑通知或通知書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⑷ 什麼是產品「三證」
分別是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這三證。
簡介:
1. 生產許可證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增項包括增加產品單元、增加規格型號、產品升級、增加集團公司所屬單位等。
2. 產品合格證是指生產者為表明出廠的產品經質量檢驗合格,附於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的合格證書、合格標簽或者合格印章。這是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也是法律規定生產者所承擔的一項產品標識義務。
3. 質量保證(Quality Assurance)指為使人們確信某一產品、過程或服務的質量所必須的全部有計劃有組織的活動。也可以說是為了提供信任表明實體能夠滿足質量要求,而在質量體系中實施並根據需要進行證實的全部有計劃和有系統的活動。
拓展資料:
《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一方面是要求生產者要保證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是為了讓用戶、消費者辨明產品的質量。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為表示出廠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經其質檢機構及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而附於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合格證、合格印章等合格標識。因此,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不是哪個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批准發放的,而是生產企業自行製作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形式主要有3種:合格證書、檢驗合格印章和檢驗工序編號印章。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的質量做出的明示擔保,保證其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因此只能在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上使用,對未檢驗的產品或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證的產品如不合格,生產企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生產者或銷售者欺騙用戶、消費者,故意將不合格的產品附上合格證明,就構成了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事實.按規定應當追究生產者、銷售者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銷售者還應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如果該產品發生質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違法者還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