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呼和浩特市農牧業局工作職責
呼和浩特市農牧業局的主要職責涉及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發展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法規,其工作內容包括:
- 制定並監督實施農牧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產業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合理分配,為農畜產品價格、流通、信貸、稅收等提供建議。
- 負責農牧業行政執法,起草相關法規草案,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社會化服務體系,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和土地使用權流轉。
- 構建大宗農畜水產品市場體系,預測並發布供求信息,負責資源區劃、生態農牧業及可持續發展工作,保護生態環境和生物物種資源。
- 規劃和管理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組織實施「種子工程」和「菜籃子工程」,指導農牧民技術培訓。
- 負責良種培育、引進和推廣,以及農葯、獸葯、飼料的監督工作。
- 監督植物動物防疫、檢疫,組織疫情處理。
- 處理農牧業涉外事務,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指導農場和良種場的經濟發展。
- 推動農牧業產業化,制定相關政策並指導龍頭企業,促進鄉鎮企業發展。
- 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協調專業學會和協會,服務農牧業經濟發展。
- 管理市推進農牧業產業化辦公室和鄉鎮企業局。
- 最後,處理市政府和自治區農牧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