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審計永久性檔案保存期限
請搜閱《國家檔案局第8號令》 查看原帖>>
2. 檔案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
3. 檔案保存年限
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
永久保管的文書檔案主要包括:
(一)本機關制定的法規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機關召開重要會議、舉辦重大活動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重要業務文件材料;
(四)本機關關於重要問題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重要的報告、總結、綜合統計報表等;
(五)本機關機構演變、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機關房屋買賣、土地徵用,重要的合同協議、資產登記等憑證性文件材料;
(七)上級機關制發的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級機關、下級機關關於重要業務問題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書檔案主要包括:
(一)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一般性業務文件材料;
(二)本機關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機關一般性事務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機關關於一般性問題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一般性工作報告、總結、統計報表等;
(六)上級機關制發的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制發的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級機關、下級機關關於一般性業務問題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
(九)下級機關報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計劃、總結、統計、重要專題報告等文件材料。
編制
A准備工作;B起草工作;C徵求意義和修正草案。
檔案
列為永久保存的檔案,是對社會主義事業的各項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檔案;列為長期保存的檔案,是不具有廣泛社會意義和科學歷史意義的,而屬本機關在較長時間內進行機關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列為短期保存的檔案,是低於上述兩個層次的,本機關在較短時間內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4. 請問企業的技術類檔案如產品圖紙等的保存期限是多久國家有規定么,還是自己定
其實一般技術類資料,尤其涉及產品設計圖紙,開發和創造性文件的話國家是沒有明文規定.ISO 9001中有涉及到工程資料的保存,一般非合同類文件保存期可在3~5年內.企業也可以根據其重要性自行規定其保存有效期.具體文件可以參考ISO 9001文件管制.
以上供參考.
5. 檔案保管期限是多少
企業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和短期,長期為30年,短期為10年。
根據《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第七條企業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
第十三條企業應歸檔紙質文件材料中,有重要修改意見和批示的修改稿及有發文稿紙或文件處理單的,應與文件正本、定稿一並歸檔。企業對於無相應紙質或確實無法輸出成紙質的電子文件應納入歸檔范圍並劃分保管期限。企業對歸檔的電子文件的元數據要進行相應歸檔。
檔案保存的其他規定。
《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第九條定期保管的企業管理類檔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業資本金管理、資產管理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業涉及職工權益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二)本企業部門工作或專項工作規劃,半年、季度、月份計劃與總結等文件材料;
(三)本企業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的一般性文件材料,發布的一般性公告;
(四)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五)本企業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六)本企業行政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本企業黨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八)本企業關於一般性問題向有關機關和上級主管單位的請示、報告、報表及有關機關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復函、批復,有關機關和上級主管單位、行業協會制發的需本企業貫徹執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和對本企業出具的一般性證明文件,本企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形成的一般性合同、協議文件材料;
(九)直屬單位、所屬和控股企業一般性問題的請示、報告、來函與本企業的批復、復函等文件材料;
(十)本企業參與國家和社會活動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業職工參加省以上黨、團、工會、人大、政協等代表大會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企業接待重要來賓的工作計劃、方案等一般性文件材料。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檔案局——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
6. 檔案保存年限的規定
檔案保存年限的規定是,機關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國家檔案館保管的檔案,一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三十年向社會開放。經濟、科學、技術、文化等類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期限,可以少於三十年,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期限,可以多於三十年,具體期限由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
第十二條
各機關應根據本規定,結合本機關職能和各部門工作實際,編制本機關的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執行。
有垂直領導關系的中央、國家機關應依據本規定,結合本系統工作實際,編制本系統的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並經國家檔案局審查同意後執行。
7. 檔案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1. 如果是留校保管的話,兩年。掛在人才市場與用人單位的話,沒具體時間限制的,只要每年交保管費就可以了,聽說還可以掛在街道辦的,據說這個事免費的。
2. 一般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永久保存,就是無限期地盡可能長遠地保存下去。長期保存,一般是指檔案須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後兩者稱為定期保存。定期保存的計算方法,一般是從文件產生後的第二年起計算,有些特殊文件和專門文件可以從其失效、結案後算起。所有確定為定期保存的檔案,到保管期滿後還須復查一次,如發現有繼續需要保存的,仍應保存下去,有的延長保管期限,有的轉為永久保存。 具體情況還要根據各地檔案部門的詳細規定。
8. 關於檔案保存期限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規定,為了便於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以下統稱機關)准確地劃分檔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檔案既能反映和維護機關的主要職能活動的歷史面貌,又便於保管和利用,我們對一九八三年制定的《關於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及《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進行了修訂,並作如下規定:
1,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專門檔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銷毀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確定機關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1)確定檔案的保存價值,要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正確分析和鑒別檔案內容的現實作用和歷史作用,根據本機關工作的需要和為國家積累歷史文化財富的需要,全面確定檔案的保存價值,准確地判定檔案的保管期限。
2)凡是反映機關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機關、國家建設和歷史研究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機關制定的屬於法規政策性的文件,處理重要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召開重要會議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請示、報告、總結,綜合統計報表,機構演變、機關領導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屬上級機關頒發的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並要貫徹執行的主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屬上級機關針對本機關主管業務並要貫徹執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3) 凡是反映本機關一般工作活動,在較長時間內對本機關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機關一般工作問題文件材料,一般會議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屬上級機關頒發的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並需要貫徹執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級機關報送的重要總結、報告和統計報表等文件材料。
4) 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本機關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機關一般事務性的文件材料,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頒發的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下級機關報送的一般工作總結、報告和統計報表等文件材料。?
3,各機關應根據本規定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關的專門檔案保管期限表,結合本機關的實際情況,編制本機關或本系統的檔案保管期限表,經本機關領導人審查批准後執行,並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4,軍隊系統、民主黨派、企業、事業單位,可參照本規定的精神,制定本系統、本單位的檔案保管期限表。
5,本規定及《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執行,一九八三年頒發的《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和《關於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同時作廢。
9. 檔案保存期限
答:保管期限一般以民營企業管理的客觀利用需求為依據來確定,既要考慮文件的現實利用價值,更要兼顧長遠的歷史利用價值。保管期限有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16 年至50 年左右,短期為15年以下。
具體地說:( l )凡是反映企業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企業生產、經營、建設等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 2 )凡是反映企業一般工作活動,在較長時間內對企業生產、經營等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 3 )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企業生產、經營等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設備檔案的保管期限也可以根據該設備的使用年限劃定具體年度。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有永久、定期兩類,其中定期包括3 年、5 年、10 年、15年、25 年五類(具體參見1998 年8 月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
http://ke..com/view/1390858.html?fromTaglist
這個地址里有建立檔案表格的一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