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歐盟有沒有對中國的光伏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光伏
2013年8月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歐盟將繼續對原產於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補貼調查,但不徵收臨時反補貼稅,歐盟委員會決定將對華光伏產品反傾銷案和反補貼案合並調查,將最晚在2013年12月5日對反傾銷和反補貼作出終裁。
案情背景
2013年7月,中歐就光伏產品反傾銷案達成價格承諾,加入價格承諾協議的中國光伏企業以每瓦55~57歐分向歐盟出口,並受到配額限制;未加入的企業則面臨平均47.6%的懲罰性關稅。協議至2015年年底終止。
太陽能玻璃
2013年11月27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我國太陽能玻璃徵收17.1%~42.1%的臨時反傾銷稅。那些之前與調查組密切配合的企業可享有較低稅率。此措施將於11月28日起生效,為期6個月,之後可能延長至5年。其中,China』s Flat Glass Group將獲得42.1%的反傾銷稅,Hehe Group獲得32.3%的反傾銷稅,Xinyi Group為39.3%;Henan Yuhua為17.1%。其他中國太陽能玻璃廠商將獲得42.1%的反傾銷稅。
㈡ 美國對中國太陽能產品有反傾銷稅嗎
有,而且還高昂。美國商務部2014年12月17日公布了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肯定性終裁,准備對中國相關產品徵收最高165.04%的反傾銷稅。
㈢ 中國光伏企業反傾銷需要如何解決
首先要知道中國生產的95%的太陽能電池都是出口的 要解決反傾銷問題關鍵在於國內 美國的進口量其實很小無需理會 45%在德國10%在日本,然後是歐洲其他國家。要解決反傾銷可是很簡單,拉動內需啊,像德國一樣給予安裝者50%的補貼並且並入電網,國內市場就會很有力量。 求採納 可以追問哦 。
㈣ 歐盟為什麼要對中國光伏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原因很多,簡單點來說就是保護歐盟自己的光伏產業,因為中國的光伏產品太便宜了,他們自己的賣不出去了,所以從稅收上控制中國產品在歐盟境內的銷售價格。對中國企業來說,當然是弊端了,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銷售量的直線下降。
㈤ 光伏反傾銷,價格承諾是針對大組件還是小組件也在內,求解
反傾銷的政策,對組件的單位是瓦。不管大小組件,只要原產地是中國,都應該在價格承諾以內。不能說小組件就不是組件吧。。。
㈥ 為什麼光伏會反傾銷
因為國與國之間都在保護自己國家或者本國所屬集團的經濟、政治利益,反傾銷是沒有流血的戰爭,以達到限制敵國發展速度的目的。
㈦ 為啥光伏企業被反傾銷
美國和歐盟的一些企業在產品價格競爭力方面,遠遠落後於中國,懷疑中國政府進行了非法補貼,這是直接原因;而中國的光伏產業生產能力目前處於過剩階段,相互之間大打價格戰,國外客戶借機壓價,也是誘因。借這些因素存在於所有行業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貿易保護和政治因素,他們選擇了最能牽制中國的產業,因為中國光伏產業兩頭在外,受制於人
㈧ 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什麼時候到期
估計會一直反下去,基本快到期接著調查,然後接著徵收,自行車從93年終裁反傾銷,一直到現在,可能要等到以後中國市場地位有變化,或者歐盟內不生產該類產品後,才會撤銷。最新的反傾銷公告如下:
2017年3月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於或托運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moles and key components)作出雙反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雙反措施,涉案產品的傾銷及補貼對歐盟產業的損害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繼續維持對涉案產品的雙反措施,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華涉案產品雙反措施將延長實施18個月。涉案產品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8501 31 00、ex 8501 32 00、ex 8501 33 00、ex 8501 34 00、ex 8501 61 20、ex 8501 61 80、ex 8501 62 00、ex 8501 63 00、ex 8501 64 00和ex 8541 40 90;歐盟TARIC編碼為8501310081、8501310089、8501320041、8501320049、8501330061、8501330069、8501340041、8501340049、8501612041、8501612049、8501618041、8501618049、8501620061等。
㈨ 中國光伏為什麼會遭受反傾銷調查
主要原因是中國光伏產品銷售價格低於國外的價格。造成國外的光伏工廠倒閉。另外也調查中國政府在經濟上有支持鼓勵低價銷售的政策。所以是雙反,即反傾銷,反補貼
㈩ 美國對我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反補貼是什麼意思
反傾銷:最終補救措施是對傾銷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徵收反傾銷稅的數額可以等於傾銷幅度,也可以低於傾銷幅度;另外一種補救措施是價格承諾。若出口商自願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承諾,修改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則調查程序可能被暫停或終止,有關部門不採取臨時措施或徵收反傾銷稅。
反補貼:是一成員方對另一成員方對某一出口產品給予財政或公共性的經濟補貼而採取的限制進口的措施,包括臨時措施、承諾徵收反補貼稅。
當進口產品以傾銷價格或在接受出口國政府補貼的情況下低價進入國內市場,並對生產同類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的情況下,世界貿易組織(WTO)允許成員方使用反傾銷和反補貼等貿易救濟措施,恢復正常的進口秩序和公平的貿易環境,保護國內產業的合法利益。 通常我們所說的雙反調查,是指對來自某一個(或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同一種產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